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家属认为老人在宣武医院住院期间摔伤,医院应该承担责任,继续为老人进行康复治疗;但院方认为,老人已经符合出院指标,不应占用病床,浪费医院的医疗资源。就在老人去留的问题上,家属和院方产生了严重的分歧。
2010年1月29日,任和谦老人在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以下简称“宣武医院”)康复治疗期间摔伤,因患者家属与医院在解决方案上未达成一致,导致这位年近73岁的老人自2011年12月23日至今,一直住在该院急诊室中。
4月11日,记者来到宣武医院地下一层的急诊室见到了任和谦老人。因脑梗死导致了语言障碍,老人只能发出几个简单的词汇。究竟是什么让这位原本应该享受天伦之乐的老人只能在急诊室中一天一天地挨日子?
起因:老人在住院期间摔伤
事件的起因还要从两年前说起。2010年1月20日,任和谦老人因“右侧肢体活动不利,言语不清150天”(也就是通常说的“脑梗死”),入住宣武医院康复科治疗,并交纳了3000元的住院押金。据老人唯一的女儿任伟华称,入院时老人的入院记录中清楚地描述出:可短距离室内步行,语言表现欠流利。
2010年1月29日,在有康复治疗师陪伴的情况下,任和谦老人在物理治疗室的走步机上摔伤,造成右眉骨皮肤破裂伤,伤口长达5厘米。由于出血量较多,医院在家属未到现场的情况下,将老人送至外科进行创口缝合8针。同时,老人在外伤后出现右侧肢体刺激症状,经头颅CT检查为硬模下积液。
2010年2月9日,老人的病情加重,复查头颅CT显示,左侧硬模下积液较10天前有明显增加。
2010年2月10日,在患者家属缴纳了4000元押金后,宣武医院将老人转入神经外科观察治疗。
2010年7月1日,医院在为老人复查后记录:老人头部硬模下积液已经完全吸收,心、肝、肾功能稳定,可在搀扶下行走,有部分生活自理能力。但因老人生病后一直住院,出现情绪异常(抑郁),院方认为老人应该回归家庭,享受家庭的温暖和亲人的关怀。
然而,家属认为老人在宣武医院住院期间摔伤,医院应该承担责任,继续为老人进行康复治疗;但院方认为,老人已经符合出院指标,不应占用病床,浪费医院的医疗资源。就在老人去留的问题上,家属和院方产生了严重的分歧。
医院:起诉病人
2010年10月25日,宣武医院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城法院”)对任和谦老人提起诉讼,要求老人腾退病床,并支付5万余元的欠费。
2010年11月27日,在主任医师查房后记录:患者住院已近一年,功能恢复进入后遗症期,功能进一步好转可能性不大,患者应出院。患者长期住院,已有情感功能障碍,目前依靠药物治疗,应让患者回归家庭,有一个好心情。
2011年2月12日,西城法院判决患者出院,腾退病床。
2011年2月24日,患者提起上诉。
2011年4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2011年4月29日,宣武医院以书面“告知书”的形式通知患者家属出院。
2011年5月6日,宣武医院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2011年12月23日,医院在再次与任伟华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将老人由康复病房转至急诊室。
患者家属:医院变相杀人
“2011年12月23日晚,宣武医院趁家属不在场,将一个在宣武医院住院治疗过程中摔伤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并有肢体和语言障碍的70多岁老人,从康复科病房扔到医院急诊大厅。尔后,2011年12月26日晚,该院副院长赵某、患者主治医生杜某等一行十多人,将老人拉出宣武医院大门,其用意何在?对于一个不会说,不会动的老人,北京没有任何一家医院敢这么做!”老人的女儿任伟华泣不成声地控诉着宣武医院种种“罪行”。
据任伟华称,2011年5月9日,宣武医院单方面宣布患者出院,并于次日停止对其父任和谦的药物治疗和物理治疗。
“我们不是不出院,而是因为摔伤给患者造成了新的伤害,患者目前根本无法站立,而出不了院。”任伟华说。
在任伟华心中,自己70多岁的老父亲在治疗过程中摔伤,孤独无助地躺在宣武医院急诊室,没有主管医生,而且院方至今没有人站出来承担责任、解决问题,面对院方的无理行为,患者及家属极度痛苦绝望!
然而据任伟华描述,在老人未转入急诊室前,宣武医院没有为家属出具任何书面形式的处理办法。
“2012年1月21日,老人开始发烧,生命垂危。因为没有医疗关系,现在宣武医院已经完全停止对老人的一切药物治疗,宣武医院就是在故意杀人!”任伟华愤怒地说。“我只有这一个父亲,如果我父亲有什么事,我就跟我父亲共存亡!”
“医院现在就是拿我父亲当人质,逼我跟他们妥协。”任伟华说。“我现在只有一个要求,宣武医院给我父亲恢复医疗关系,从急诊室转回康复科,先保住我爸的命,再谈其他的。”
医院:妨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对于任伟华的种种控诉,4月11日记者带着疑问来到了宣武医院。
在采访中,宣武医院医患办杜主任给记者出示了一份2011年1月24日北京明证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证书”,该份鉴定意见表示:目前被鉴定人任和谦病情稳定,符合临床医疗终结标准,可以按医嘱出院。
杜主任称,该院主管医师、科室主任及医患办多次约请任伟华就老人的情况和出院事宜进行沟通,但遭到任伟华拒绝。院方认为老人已经治疗终结,长期占用医院病床并拖欠医疗费,已经妨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从老人摔伤以后,费用一直由医院承担。我们也一直在积极地治疗,但是看病是因人而异,有的病人经过西医的干预能够恢复,甚至比原来的情况更好,但是有的病人可能每况愈下,所以不能单纯从病人的情况来判定是否是医院的责任。”杜主任说。“我们是在二审判决后,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申请的强制执行。但法院并没有把病人执行走,是因为任伟华把老人的房子出租了,不知道该把老人送哪儿去。”
关于任伟华控诉医院给老人停止一切药物治疗,杜主任表示,目前任和谦所用的药物都是从医院药房预借的,基本用药是保证的。
至于任伟华提出的给老人建立医疗关系的要求,杜主任说,医院的医疗资源有限,目前老人的情况稳定,不需要入院治疗。在年初老人发烧的过程中,医院曾短期为老人恢复医疗关系,并使用了抗过敏药等一系列药物,后因病愈,治疗结束,医疗关系解除。
用杜主任的话说,目前医院还一直在积极地协调处理此事,并提出了3种处理意见,却一直联系不上老人的女儿任伟华。
2010年1月29日,任和谦老人在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以下简称“宣武医院”)康复治疗期间摔伤,因患者家属与医院在解决方案上未达成一致,导致这位年近73岁的老人自2011年12月23日至今,一直住在该院急诊室中。
4月11日,记者来到宣武医院地下一层的急诊室见到了任和谦老人。因脑梗死导致了语言障碍,老人只能发出几个简单的词汇。究竟是什么让这位原本应该享受天伦之乐的老人只能在急诊室中一天一天地挨日子?
起因:老人在住院期间摔伤
事件的起因还要从两年前说起。2010年1月20日,任和谦老人因“右侧肢体活动不利,言语不清150天”(也就是通常说的“脑梗死”),入住宣武医院康复科治疗,并交纳了3000元的住院押金。据老人唯一的女儿任伟华称,入院时老人的入院记录中清楚地描述出:可短距离室内步行,语言表现欠流利。
2010年1月29日,在有康复治疗师陪伴的情况下,任和谦老人在物理治疗室的走步机上摔伤,造成右眉骨皮肤破裂伤,伤口长达5厘米。由于出血量较多,医院在家属未到现场的情况下,将老人送至外科进行创口缝合8针。同时,老人在外伤后出现右侧肢体刺激症状,经头颅CT检查为硬模下积液。
2010年2月9日,老人的病情加重,复查头颅CT显示,左侧硬模下积液较10天前有明显增加。
2010年2月10日,在患者家属缴纳了4000元押金后,宣武医院将老人转入神经外科观察治疗。
2010年7月1日,医院在为老人复查后记录:老人头部硬模下积液已经完全吸收,心、肝、肾功能稳定,可在搀扶下行走,有部分生活自理能力。但因老人生病后一直住院,出现情绪异常(抑郁),院方认为老人应该回归家庭,享受家庭的温暖和亲人的关怀。
然而,家属认为老人在宣武医院住院期间摔伤,医院应该承担责任,继续为老人进行康复治疗;但院方认为,老人已经符合出院指标,不应占用病床,浪费医院的医疗资源。就在老人去留的问题上,家属和院方产生了严重的分歧。
医院:起诉病人
2010年10月25日,宣武医院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城法院”)对任和谦老人提起诉讼,要求老人腾退病床,并支付5万余元的欠费。
2010年11月27日,在主任医师查房后记录:患者住院已近一年,功能恢复进入后遗症期,功能进一步好转可能性不大,患者应出院。患者长期住院,已有情感功能障碍,目前依靠药物治疗,应让患者回归家庭,有一个好心情。
2011年2月12日,西城法院判决患者出院,腾退病床。
2011年2月24日,患者提起上诉。
2011年4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2011年4月29日,宣武医院以书面“告知书”的形式通知患者家属出院。
2011年5月6日,宣武医院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2011年12月23日,医院在再次与任伟华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将老人由康复病房转至急诊室。
患者家属:医院变相杀人
“2011年12月23日晚,宣武医院趁家属不在场,将一个在宣武医院住院治疗过程中摔伤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并有肢体和语言障碍的70多岁老人,从康复科病房扔到医院急诊大厅。尔后,2011年12月26日晚,该院副院长赵某、患者主治医生杜某等一行十多人,将老人拉出宣武医院大门,其用意何在?对于一个不会说,不会动的老人,北京没有任何一家医院敢这么做!”老人的女儿任伟华泣不成声地控诉着宣武医院种种“罪行”。
据任伟华称,2011年5月9日,宣武医院单方面宣布患者出院,并于次日停止对其父任和谦的药物治疗和物理治疗。
“我们不是不出院,而是因为摔伤给患者造成了新的伤害,患者目前根本无法站立,而出不了院。”任伟华说。
在任伟华心中,自己70多岁的老父亲在治疗过程中摔伤,孤独无助地躺在宣武医院急诊室,没有主管医生,而且院方至今没有人站出来承担责任、解决问题,面对院方的无理行为,患者及家属极度痛苦绝望!
然而据任伟华描述,在老人未转入急诊室前,宣武医院没有为家属出具任何书面形式的处理办法。
“2012年1月21日,老人开始发烧,生命垂危。因为没有医疗关系,现在宣武医院已经完全停止对老人的一切药物治疗,宣武医院就是在故意杀人!”任伟华愤怒地说。“我只有这一个父亲,如果我父亲有什么事,我就跟我父亲共存亡!”
“医院现在就是拿我父亲当人质,逼我跟他们妥协。”任伟华说。“我现在只有一个要求,宣武医院给我父亲恢复医疗关系,从急诊室转回康复科,先保住我爸的命,再谈其他的。”
医院:妨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对于任伟华的种种控诉,4月11日记者带着疑问来到了宣武医院。
在采访中,宣武医院医患办杜主任给记者出示了一份2011年1月24日北京明证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证书”,该份鉴定意见表示:目前被鉴定人任和谦病情稳定,符合临床医疗终结标准,可以按医嘱出院。
杜主任称,该院主管医师、科室主任及医患办多次约请任伟华就老人的情况和出院事宜进行沟通,但遭到任伟华拒绝。院方认为老人已经治疗终结,长期占用医院病床并拖欠医疗费,已经妨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从老人摔伤以后,费用一直由医院承担。我们也一直在积极地治疗,但是看病是因人而异,有的病人经过西医的干预能够恢复,甚至比原来的情况更好,但是有的病人可能每况愈下,所以不能单纯从病人的情况来判定是否是医院的责任。”杜主任说。“我们是在二审判决后,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申请的强制执行。但法院并没有把病人执行走,是因为任伟华把老人的房子出租了,不知道该把老人送哪儿去。”
关于任伟华控诉医院给老人停止一切药物治疗,杜主任表示,目前任和谦所用的药物都是从医院药房预借的,基本用药是保证的。
至于任伟华提出的给老人建立医疗关系的要求,杜主任说,医院的医疗资源有限,目前老人的情况稳定,不需要入院治疗。在年初老人发烧的过程中,医院曾短期为老人恢复医疗关系,并使用了抗过敏药等一系列药物,后因病愈,治疗结束,医疗关系解除。
用杜主任的话说,目前医院还一直在积极地协调处理此事,并提出了3种处理意见,却一直联系不上老人的女儿任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