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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是伴随儿童成长的“良师益友”,孩子们通过玩具感知和认识世界,玩具给予孩子童年无限欢乐,启迪着孩子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美国是世界玩具销售最多的国家,一份由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提供的报告显示,2005年美国发生了20例由玩具致死的报告,受害者的年龄从15个月到13岁不等。欧盟2009年一年亦通报了20余起因玩具造成儿童伤害的事故。在中国,玩具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广州一女童因玩耍填充了不洁填充物的毛绒玩具身染淋病;深圳某医院曾在1年内接诊了十余例儿童病患,均因眼睛被弹射玩具射伤,严重的导致失明。
因此,“玩具安全”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焦点话题,备受各国政府与人民的关注。
为了有效保护儿童在玩耍玩具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各国都对玩具产品的质量与安全制定了严格的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同时也实行了不同方式的玩具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欧盟是全球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最完善的地区,对玩具产品的监管也十分严格,先后颁布了约40条与玩具直接相关的法规与标准。
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明确要求,制造商和经销商有责任只将安全的产品投放市场。各成员国的监管机构亦有责任保证市场上的玩具符合必要的安全要求,一旦发现问题产品,会迅速采取海关拒绝进口、停止销售、产品撤出市场、产品召回/查封/销毁等处理措施。因此从知名制造商处购买的玩具是不用担心其质量问题的。
欧盟市场上约80%的玩具产自中国
RAPEX系统每周都发布相关产品被欧盟通报的详细情况,这些情况包括通报国、产品信息、被通报原因、处理措施等。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以下简称ZHTC)据此对2010年1-3月的通报进行了系统编译和分析,结果如图1所示。总体来看,一季度欧盟共发布通报622起,其中涉及玩具产品的通报179起,占通报总数的29%,通报国家涵盖了包括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爱沙尼亚、保加利亚、塞浦路斯在内的21个成员国,其对玩具安全的监管范围之广、关注度之高由此可见一斑。
由于欧盟市场上约80%的玩具产自中国,因此被通报的不安全玩具中也有近八成来自中国(含中国台湾2起),远远超过了其他国家(地区)。其他被通报频率较高的国家包括:德国6起,泰国5起,波兰4起,马来西亚3起。涉及的产品有填充、毛绒玩具,充气玩具,益智玩具,模型玩具,自行车、滑行车类交通玩具,刀枪剑类军事玩具,玩具电话,玩具乐器及游艺设施(如秋千)等。
欧盟对玩具监管重点三方面
从通报原因看,被通报的产品主要有以下三个质量问题:产品部件容易导致儿童窒息,84起,占玩具通报总数的42%;产品材料含高风险化学物质(如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苯乙酮等),58起,占通报总数的29%;产品存在令儿童受伤的危险(如刺伤、夹伤、视力或听力受损等),39起,占总数的19%。其他问题还包括:产品存在导致儿童被缠绕勒死的隐患,12起;玩具材质阻燃性能不合格或者易产生火花致使儿童烧伤,7起;微生物超标,2起。由于欧盟RAPEX针对某一危险消费品的通报可能涉及1个以上的通报原因,因此通报原因总数有可能大于或等于通报总数。
从上述数据不难看出,欧盟对儿童玩具安全性的监管目前主要集中在机械物理、易燃性和化学安全三个方面,下面将就此分别进行简要阐述。
欧盟玩具安全要求标准
《玩具安全指令》(88/378/EEC)是欧盟关于玩具安全的专门技术法规,规定了玩具的安全质量要求和合格评定程序,要求凡在欧盟成员国市场上销售的玩具,都必须加贴CE标记,凡附有CE标记的玩具都必须达到协调标准EN 71设置的基本安全要求。
1. 机械和物理性能
玩具机械物理方面的质量问题通常会带来窒息、勒杀和伤害三类危害。
窒息:小玩具、小零件或合理可预见滥用过程中产生的小物体,均可能使幼童吞食哽噎或误入气管造成窒息危险;玩具包装袋过薄,或封闭式玩具缺少适当的透气装置,对儿童会引起窒息危险。
勒杀:绳线过长或强度过强时,可引起缠绕勒伤危险,直接危害儿童生命。
伤害:玩具存在或者经合理可预见的滥用会产生锐利尖端/边缘或危险突起,都有可能对儿童产生刮伤、划伤和刺伤的危险;因设计或制造不当造成的小间隙易存在潜在的夹伤危险;游艺设施等室外承重玩具因结构设计不合理,导致倾斜或倒塌,有可能造成砸伤、摔伤儿童;高能或尖头弹射玩具会伤害儿童眼睛、皮肤,严重的会带来生命危险;声音较大的玩具则可能会对孩子的听觉造成伤害。
针对上述种种可能,EN 71第一部分明确规定了从新生婴儿至14岁儿童使用的不同年龄组玩具的机械与物理性能的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同时也制定了对玩具包装、标记和使用说明方面的要求。例如:玩具及其部件、以及固定玩具的部分必须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足够的稳定性以承受使用中可能受到的压力,玩具不能因破碎、变形伤害人体;玩具袋应用透气材料制成,或者有符合要求的通风口;玩具绳索周长不得大于380mm;玩具中功能性的锐利尖端/边缘可用于供36个月以上儿童使用的玩具中,但必须在包装盒说明书中提醒使用者注意由此引起的潜在危险;对于最大动能超过0.08J的弓箭类玩具,其撞击面必须用弹性材料加以保护;儿童电话等近耳声响玩具,声量大小不能超过80dB等。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近期欧盟市场出现了一种含有细小强力磁铁的玩具,如果儿童吞下两片磁铁,或在不同时间分别吞下一片磁铁和一片金属片,处在肠内不同区域的磁铁片会隔过胃肠内壁互相吸附在一起,压碎被夹住的内脏组织,阻止血液流通,酿成严重伤害。因此,从去年11月份起,欧盟推行了新版本的磁性玩具要求,规定玩具里的磁铁必须为弱磁性,或者体积较大,并加贴“如果误吞磁铁,请及时就医”等警告标志。
2. 燃烧性能
儿童在与一些易燃的玩具(如洋娃娃类填充软体玩具、化妆舞会的假发面具、化学实验玩具等)密切接触时,一旦遇到火险,这些玩具或材料燃烧时的火焰蔓延速度应在造成伤害之前让孩子有时间搬移、扔下或者离开玩具。若选用的原材料不能阻燃,就很有可能烧伤孩子,甚至危害生命。
为了将此类情况防患于未然,EN 71第二部分规定了所有玩具禁止使用的易燃材料种类及对某些小型火源的玩具的燃烧性能要求。禁止用于制造玩具的材料包括:赛璐珞(亚硝酸纤维)及在火中具有相同特性的材料;遇火焰会产生表面闪烁效应的毛绒面料;易燃性气体、液体或固体材料。而根据产品类型不同,欧盟设置了不同的燃烧性能要求,例如假发面具在测试火焰移开后的燃烧时间不应超过2s,具有长毛和纺织品表面的洋娃娃,其火焰蔓延速度不能超过30mm/s。
3.化学性能
儿童玩具使用原材料的多样性决定了其所带来有害化学物质也具有多样性。儿童尤其是6岁以下的幼童,对危险的认知度很低,喜欢将手上的玩具放入口中,这样玩具中的有毒成分很容易通过唾液进入儿童体内,造成无法挽回的危害。目前,欧盟对玩具中化学物质的监控主要包括重金属、增塑剂、偶氮染料、甲醛、阻燃剂、多环芳烃等项目。就近期RAPEX通报信息来看,问题集中在特定元素(重金属)迁移量超标和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含量超标两个方面。
当然,欧盟对于玩具产品安全性能的管控不仅限于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和化学性能,对电动玩具可能造成的电击危害或者电磁兼容性能危害进行预防和控制也是其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协调标准EN 50088、EN 300 200、EN 301 489等规范了这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玩具安全标准也在不断进步更新
随着社会进步,《玩具安全指令》(88/378/EEC)的不足之处逐渐暴露,已经难以确保儿童玩具的安全性和市场监管的有效性,于是2008年欧洲议会提出新玩具指令草案,同年12月18日投票通过,并于2009年7月19日起正式生效。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主要更新有:制定19种重金属更严格的限制,明确玩具产品应满足包括REACH法规在内的欧盟通用化学品法规要求;加强了防止儿童吞食玩具小部件引起窒息和放入口中的玩具引起噎塞的要求;进一步强调了关于玩具警告标识的要求。至此,欧盟已构筑了一道坚实的防护网,保障各成员国消费者拥有安全的玩具。
作者单位: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技术支持部
附:
ZHTC简介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Technical Center of Zhuhai Inspection & Quarantine Bureau)简称ZHTC,是权威、公正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网址:www.zhtech.cn)
ZHTC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首批认可实验室,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是美泰认可供应商检测机构,CQC委托检测实验室,国家质检总局推荐的RoHS检测实验室,获得CNAS认可的童车实验室,出具的报告具有国际公信力。
美国是世界玩具销售最多的国家,一份由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提供的报告显示,2005年美国发生了20例由玩具致死的报告,受害者的年龄从15个月到13岁不等。欧盟2009年一年亦通报了20余起因玩具造成儿童伤害的事故。在中国,玩具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广州一女童因玩耍填充了不洁填充物的毛绒玩具身染淋病;深圳某医院曾在1年内接诊了十余例儿童病患,均因眼睛被弹射玩具射伤,严重的导致失明。
因此,“玩具安全”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焦点话题,备受各国政府与人民的关注。
为了有效保护儿童在玩耍玩具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各国都对玩具产品的质量与安全制定了严格的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同时也实行了不同方式的玩具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欧盟是全球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最完善的地区,对玩具产品的监管也十分严格,先后颁布了约40条与玩具直接相关的法规与标准。
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明确要求,制造商和经销商有责任只将安全的产品投放市场。各成员国的监管机构亦有责任保证市场上的玩具符合必要的安全要求,一旦发现问题产品,会迅速采取海关拒绝进口、停止销售、产品撤出市场、产品召回/查封/销毁等处理措施。因此从知名制造商处购买的玩具是不用担心其质量问题的。
欧盟市场上约80%的玩具产自中国
RAPEX系统每周都发布相关产品被欧盟通报的详细情况,这些情况包括通报国、产品信息、被通报原因、处理措施等。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以下简称ZHTC)据此对2010年1-3月的通报进行了系统编译和分析,结果如图1所示。总体来看,一季度欧盟共发布通报622起,其中涉及玩具产品的通报179起,占通报总数的29%,通报国家涵盖了包括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爱沙尼亚、保加利亚、塞浦路斯在内的21个成员国,其对玩具安全的监管范围之广、关注度之高由此可见一斑。
由于欧盟市场上约80%的玩具产自中国,因此被通报的不安全玩具中也有近八成来自中国(含中国台湾2起),远远超过了其他国家(地区)。其他被通报频率较高的国家包括:德国6起,泰国5起,波兰4起,马来西亚3起。涉及的产品有填充、毛绒玩具,充气玩具,益智玩具,模型玩具,自行车、滑行车类交通玩具,刀枪剑类军事玩具,玩具电话,玩具乐器及游艺设施(如秋千)等。
欧盟对玩具监管重点三方面
从通报原因看,被通报的产品主要有以下三个质量问题:产品部件容易导致儿童窒息,84起,占玩具通报总数的42%;产品材料含高风险化学物质(如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苯乙酮等),58起,占通报总数的29%;产品存在令儿童受伤的危险(如刺伤、夹伤、视力或听力受损等),39起,占总数的19%。其他问题还包括:产品存在导致儿童被缠绕勒死的隐患,12起;玩具材质阻燃性能不合格或者易产生火花致使儿童烧伤,7起;微生物超标,2起。由于欧盟RAPEX针对某一危险消费品的通报可能涉及1个以上的通报原因,因此通报原因总数有可能大于或等于通报总数。
从上述数据不难看出,欧盟对儿童玩具安全性的监管目前主要集中在机械物理、易燃性和化学安全三个方面,下面将就此分别进行简要阐述。
欧盟玩具安全要求标准
《玩具安全指令》(88/378/EEC)是欧盟关于玩具安全的专门技术法规,规定了玩具的安全质量要求和合格评定程序,要求凡在欧盟成员国市场上销售的玩具,都必须加贴CE标记,凡附有CE标记的玩具都必须达到协调标准EN 71设置的基本安全要求。
1. 机械和物理性能
玩具机械物理方面的质量问题通常会带来窒息、勒杀和伤害三类危害。
窒息:小玩具、小零件或合理可预见滥用过程中产生的小物体,均可能使幼童吞食哽噎或误入气管造成窒息危险;玩具包装袋过薄,或封闭式玩具缺少适当的透气装置,对儿童会引起窒息危险。
勒杀:绳线过长或强度过强时,可引起缠绕勒伤危险,直接危害儿童生命。
伤害:玩具存在或者经合理可预见的滥用会产生锐利尖端/边缘或危险突起,都有可能对儿童产生刮伤、划伤和刺伤的危险;因设计或制造不当造成的小间隙易存在潜在的夹伤危险;游艺设施等室外承重玩具因结构设计不合理,导致倾斜或倒塌,有可能造成砸伤、摔伤儿童;高能或尖头弹射玩具会伤害儿童眼睛、皮肤,严重的会带来生命危险;声音较大的玩具则可能会对孩子的听觉造成伤害。
针对上述种种可能,EN 71第一部分明确规定了从新生婴儿至14岁儿童使用的不同年龄组玩具的机械与物理性能的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同时也制定了对玩具包装、标记和使用说明方面的要求。例如:玩具及其部件、以及固定玩具的部分必须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足够的稳定性以承受使用中可能受到的压力,玩具不能因破碎、变形伤害人体;玩具袋应用透气材料制成,或者有符合要求的通风口;玩具绳索周长不得大于380mm;玩具中功能性的锐利尖端/边缘可用于供36个月以上儿童使用的玩具中,但必须在包装盒说明书中提醒使用者注意由此引起的潜在危险;对于最大动能超过0.08J的弓箭类玩具,其撞击面必须用弹性材料加以保护;儿童电话等近耳声响玩具,声量大小不能超过80dB等。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近期欧盟市场出现了一种含有细小强力磁铁的玩具,如果儿童吞下两片磁铁,或在不同时间分别吞下一片磁铁和一片金属片,处在肠内不同区域的磁铁片会隔过胃肠内壁互相吸附在一起,压碎被夹住的内脏组织,阻止血液流通,酿成严重伤害。因此,从去年11月份起,欧盟推行了新版本的磁性玩具要求,规定玩具里的磁铁必须为弱磁性,或者体积较大,并加贴“如果误吞磁铁,请及时就医”等警告标志。
2. 燃烧性能
儿童在与一些易燃的玩具(如洋娃娃类填充软体玩具、化妆舞会的假发面具、化学实验玩具等)密切接触时,一旦遇到火险,这些玩具或材料燃烧时的火焰蔓延速度应在造成伤害之前让孩子有时间搬移、扔下或者离开玩具。若选用的原材料不能阻燃,就很有可能烧伤孩子,甚至危害生命。
为了将此类情况防患于未然,EN 71第二部分规定了所有玩具禁止使用的易燃材料种类及对某些小型火源的玩具的燃烧性能要求。禁止用于制造玩具的材料包括:赛璐珞(亚硝酸纤维)及在火中具有相同特性的材料;遇火焰会产生表面闪烁效应的毛绒面料;易燃性气体、液体或固体材料。而根据产品类型不同,欧盟设置了不同的燃烧性能要求,例如假发面具在测试火焰移开后的燃烧时间不应超过2s,具有长毛和纺织品表面的洋娃娃,其火焰蔓延速度不能超过30mm/s。
3.化学性能
儿童玩具使用原材料的多样性决定了其所带来有害化学物质也具有多样性。儿童尤其是6岁以下的幼童,对危险的认知度很低,喜欢将手上的玩具放入口中,这样玩具中的有毒成分很容易通过唾液进入儿童体内,造成无法挽回的危害。目前,欧盟对玩具中化学物质的监控主要包括重金属、增塑剂、偶氮染料、甲醛、阻燃剂、多环芳烃等项目。就近期RAPEX通报信息来看,问题集中在特定元素(重金属)迁移量超标和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含量超标两个方面。
当然,欧盟对于玩具产品安全性能的管控不仅限于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和化学性能,对电动玩具可能造成的电击危害或者电磁兼容性能危害进行预防和控制也是其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协调标准EN 50088、EN 300 200、EN 301 489等规范了这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玩具安全标准也在不断进步更新
随着社会进步,《玩具安全指令》(88/378/EEC)的不足之处逐渐暴露,已经难以确保儿童玩具的安全性和市场监管的有效性,于是2008年欧洲议会提出新玩具指令草案,同年12月18日投票通过,并于2009年7月19日起正式生效。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主要更新有:制定19种重金属更严格的限制,明确玩具产品应满足包括REACH法规在内的欧盟通用化学品法规要求;加强了防止儿童吞食玩具小部件引起窒息和放入口中的玩具引起噎塞的要求;进一步强调了关于玩具警告标识的要求。至此,欧盟已构筑了一道坚实的防护网,保障各成员国消费者拥有安全的玩具。
作者单位: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技术支持部
附:
ZHTC简介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Technical Center of Zhuhai Inspection & Quarantine Bureau)简称ZHTC,是权威、公正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网址:www.zhtech.cn)
ZHTC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首批认可实验室,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是美泰认可供应商检测机构,CQC委托检测实验室,国家质检总局推荐的RoHS检测实验室,获得CNAS认可的童车实验室,出具的报告具有国际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