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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人们对环保和自身健康的日益重视,绿色农产品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分析绿色农产品市场均衡的障碍, 探寻化解绿色农产品市场均衡障碍的路径。为此,研究对提高绿色农产品市场效率,促进绿色农产品生产与贸易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绿色农产品;市场均衡;障碍
中图分类号:F713.582 文献标识码:B
现代化给人类生活展现出文明的同时,也使人们陷入“两难”,一方面现代农业产生的能源危机、环境污染、资源退化等一系列问题,尤其是环境污染,人工合成化学物质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投入及工业“三废”在自然环境中排放,通过农产品中有害物质的残留与循环,将危害传给动物和人类,最终危及人类健康。另一方面是经济发展带来了公众收入水平提高,使大众对优质、营养、安全食品的消费增长日益劲强。
随着人们对环保和自身健康的日益重视,绿色农产品正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理论和实践均已表明,实施绿色农产品发展战略,是21世纪中国农业发展的理想模式。因此,研究绿色农产品市场,分析绿色农产品市场均衡障碍,探寻化解绿色农产品市场均衡障碍的路径,对提高绿色农产品市场效率,促进绿色农产品生产与贸易和谐、持续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绿色农产品市场均衡的障碍分析
1.信息不完全产生的内部性制约绿色农产品均衡市场的形成。外部性是指经济交易的第三方所接受的成本和收益,而内部性则是指由交易者所经受的但没有在条款中说明的交易成本和效益。内部性是由于信息不确定和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由于绿色农产品供应链中各行为主体对各自交易行为相关信息不完全,则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就可以利用其信息优势进行交易,在交易过程中采取相对具有优势的交易行为。在商品市场上就可能出现不同质量的商品之间的价格差异与质量差异完全不符合。绿色农产品生产制造商、销售商拥有更多关于价格、产品特征等方面的信息,而消费者由于时间、精力、知识的局限所产生的昂贵的“信息搜寻成本”,不可能掌握有关制造商及销售商的全部信息[3]。
信息不完全产生的内部性阻碍绿色产品市场均衡形成的力量来源于:
(1)信息搜寻成本。消费者信息搜寻行为是理性的,却又是有限的,即信息搜寻行为给消费者带来的收益应以最低的支出得到最大的效用。信息搜寻行为对消费者所产生效用与成本是不断变化的,一般来说,搜寻成本是边际递增的,搜寻收益是边际递减的。如图1所示,用U表示信息搜寻给消费者带来的效用,C为信息搜索成本,T 为信息搜寻时间。对于信息搜寻者而言,其信息搜寻行为的最优决策是下列函数来确定:π=U-C=U(T)-C(T)其利润最大化,也就是最优搜寻点为[SX(]dπ[]dT[SX)]=0,即[SX(]dU[]dT[SX)]=[SX(]dC[]dT[SX)],T*为最优搜寻点。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信息搜寻成本存在会导致消费者不可能购买到信息完全条件下的商品,即在T*时的消费者所能得到产品的绿色度,价格与其他功能性因素的水平会低于在信息完全水平条件下所购买的商品T**。当消费者在不存在信息搜寻成本的条件下,其决策的最优点是T**,此时给消费者所带来的效用要高于在T*时的效用。
(2)绿色农产品的异质性不明显。对绿色农产品而言,其所提供的功能与普通农产品的功能没有什么区别,仅仅是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与环境相容的技术而成为绿色农产品,即产品异质性不明显。加上绿色农产品消费效应具有滞后性和不确定性,这样搜寻绿色农产品信息的成本高昂会导致消费者的搜寻时间最优点趋于一个很小的时间,也就为普通农产品占领市场提供了空间。
综上分析,信息搜寻成本的存在,消费者对制造商与销售商所提供产品的信息很难完全了解,在交易过程中制造商和销售商可能利用这一点对其产品特征进行虚假宣传,在消费者没有办法鉴定其信息的真实性的条件下,这种交易往往会成功。在交易成功后对消费者而言,由于消费了不合格的产品其福利受到损害,即产生了内部性。这种内部性的存在,使得消费者的福利得不到保证,消费者就会降低对绿色农产品质量与价格的预期,相应的降低需求。
2.信息不对称产生柠檬市场。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信息搜寻产生成本的另一个结果是会出现“逆向选择”。绿色农产品的原料提供者与生产制造商之间、产销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逆向选择”行为的存在会导致绿色农产品与普通农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会出现“柠檬市场”现象,其最终的结果是绿色农产品不能有效地占领市场。绿色农产品的生产与贸易是由原料生产者(种、养殖户)、生产加工制造商、销售商、消费者组成的一个链条,链条涉及到多次交易,由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所以供应链上任何一次交易都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下面以生产、销售商(卖方)与消费者(买方)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进行分析,种、养殖户(卖方)与加工制造商(买方)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所导致的结果也是一样。
假设市场上存在两个制造商,如图2所示:设消费者对绿色农产品需求量为Dg,普通农产品需求量为Dl,由于消费者对产品绿色度的识别能力及制造商与消费商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生产制造商和销售商比消费者掌握更多的有关产品的真实信息,不论其产品是否为绿色产品,生产销售商往往对外宣称其产品是绿色产品,因而市场供给曲线为Sg,而消费者在不能完全准确掌握产品质量信息的情况下,会降低对产品质量的预期,相应地就会降低对产品的需求,从而使绿色农产品的需求由Dg下降为Dm,普通农产品需求由Dn上升为Dm,绿色农产品的市场交易量由信息充分条件下的Q1减少到Q2,普通农产品交易量由信息充分条件下的Q3上升到Q4。普通农产品交易量的增加,会使消费者对市场的预期进一步降低,从而导致 Dg的进一步下降和Dn的进一步上升,如此往复,直到市场上低质量产品全部出售完。在均衡点上,消费者接受的市场价格高于普通农产品提供者的预期价格,低于绿色农产品提供者的预期价格,因此,普通农产品全部售出,绿色农产品被排斥在市场之外,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不健全,道德、法制建设滞后的条件下,作为买方的消费者、中小加工厂商“贪贱”心理强,唯利是图,最终导致“劣币”驱逐“良币”,造成买者的逆向选择行为。
3.产销商与消费者对绿色产品价格溢出的期望差。人我们将绿色产品价格高于普通产品价格的比例称为价格溢出。无论是国内市场还是国外市场,绿色农产品比普通农产品一般表现出一定的价格溢出。以蔬菜为例,总体看来,市场上安全蔬菜的实际价格溢出大于消费者愿意接受的价格溢出。如国外消费者愿接受的有机蔬菜价格溢出一般为20%-40%,而市场上的实际价格溢出常远远高于这个数字。
据国内学者对浙江城市和城镇的调查资料(周洁红,2004),在假定安全蔬菜质量有保障的前提下,74%的消费者愿意支付高于常规蔬菜的价格,其中34.4%的人可以接受10 %的价格溢出,43.6%的人可以接受10 %-20%的价格溢出,而能够接受30%-40%和40%以上价格溢出的只占2.7%和3.3%。研究结果表明,生产、经营者希望得到的绿色产品价格溢出与消费者能够接受的期望值之间有较大差异,对于绿色产品的生产制造者和销售者而言,如果价格溢出不能维持在一个确定的水平,就会影响生产经营收益;对消费者而言,价格溢出高于可接受的意愿值,就会影响消费需求的增长。生产制造、销售商与消费者对价格溢出的期望差造成了绿色产品供求价格矛盾和市场均衡的形成[4]。
二、化解绿色农产品市场均衡障碍的策略
1.严格的市场的监管,建立对机会主义行为进行有效阻竭的规制。以成本收益为基础的研究生产者行为选择的博弈模型揭示出:生产者是否真正执行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取决于生产成本、产品价格和对假品劣品生产制造者的惩处力度。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逆向选择是市场上劣品驱逐良品现象的理论解释,它启示我们:市场的有效性来自于对劣品的彻底清除。清除劣品的根本措施是政府实施市场管制,杜绝劣品进入。加里.S.贝克尔(Gary.S.Becker)认为,违法行为同定罪可能性,判定有罪后的惩罚、从事合法与其它非法活动得到的收入、逃避逮捕的机会、违法意愿等其他变量之间存在某种关联,其中违法行为数量与违法定罪可能性和违法的惩罚呈反相关关系,因为违法定罪可能性和违法惩罚的增加都会减少违法行为的预期效用,因而可以减少违法数量。因此,必须建立和健全对生产假冒、劣质产品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有效阻竭的规制,违法者足够的威慑力。
2.建立效率导向型的信息发送机制。信息发送机制的建立和健全可以矫正绿色农产品生产与贸易中的信息阻碍。而产品认证是我国绿色产品发送的重要机制。在我国,产品认证机构大多为政府确认的官办机构,事业单位性质。这种管理体制实际上造成认证机构运用国家权力或资格垄断认证业务。由于事业单位性质允许甚至要求他们通过收取认证费弥补经费或员工福利的不足,从而使这些机构在认证工作中必须考虑自身的利益需求,忽视企业的承受能力和认证后的实际效果,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国家垄断利益的私人化,这又是以增加企业成本为代价,不符合帕累托改进的原则。
基于绿色产品生产消费的外部性,政府支持建立第三方信息发送机构是一个可考虑的选择,理由是:(1)绿色产品生产与消费涉及环境资源,由于环境资源的公共性、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环境保护的正外部性,使市场在配置资源是失灵。(2)绿色农产品的生产大多分布在自然环境优良的贫困、边远山区,政府用转移支付提供特殊的公共产品——“认证体系”,有利于环境资源认证隐性价值的显化并形成经济与环境的激励相容。(3)绿色农产品环境效应不完全,加之环境效应隐蔽、迂回的间接特点使生产者难以掌握全部信息,因此基础性的大规模的环保检测和信息发送应由政府来提供。然而,从长期来看,信息作为一种稀缺资源,是具有价值的,人们愿意为得到他们支付费用。因此,信息发送机构建立的早期由政府扶持,但到适当时候必须和政府分离,实行企业化运作,通过市场竞争建立起权威性、公信力,同时提高发信息的效率。
3.创新生产经营组织制度,实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农户﹢公司﹢市场”模式的制度核心是契约,该模式运行成功与否,关键点在于交易各方能否履约。模式有效运行的前提是变“经济人”为“契约人”。威廉姆森认为所谓契约人就是指在有限理性的前提下,为减少机会主义风险,保障与实施契约而最小化交易成本的行为人。绿色农产品生产贸易链条上的农户、公司、市场,通过建立产、加、销联盟,实施供应链管理,以彼此间实现信息的共享的前提,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实现功能主体各自利益最大化基础上的系统整体效率的增进,同时有助于化解质量安全信息的不对称,促进绿色产品市场效率的提高。
4.政府对绿色产品生产以财政补贴,对市场进行必要干涉。绿色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对价格溢出存在期望差,如何弥补这一价格期望差是提高绿色产品市场效率、增加生产者和消费者福利的关键切入点。笔者认为,借鉴粮食生产直补政策,由政府建立一个规范、稳定、透明、公开的绿色农产品生产财政直补政策,对于调动生产者积极性,调整绿色产品价格溢出,弥合生产者与消费者对价格溢出的期望差,具有积极作用。绿色农产品补贴环节应首先在产地环境认证和产品认证以及相关的环境监测,产品检测环节取消对企业的收费,转而由各级政府纳入财政预算,划转有关机构有计划地使用。这样不仅能降低生产者成本,能使政府及官方性质的认证检测机构实现责任与权力统一,而且体现政府对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良好坏境的投入。当然,当经济和社会发展到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可以支撑绿色农产品生产贸易良性增长时,政府补贴应不适时机的逐渐退出。
参考文献:
[1] 张小蒂,李晓钟.中国绿色食品贸易中的信息障碍及其化解的制度安排[J].学术日刊,2005(11):35-44.
[2] 全国绿色食品发展情况[EB/OL].http://www.greenfood.org.cn/Html/2007-1-23/2_1871_2007-1-23_2774.html,2000-2004.
[3] 王能民.绿色供应链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4] 杨金深.安全蔬菜生产与消费的经济学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石树文)
关键词:绿色农产品;市场均衡;障碍
中图分类号:F713.582 文献标识码:B
现代化给人类生活展现出文明的同时,也使人们陷入“两难”,一方面现代农业产生的能源危机、环境污染、资源退化等一系列问题,尤其是环境污染,人工合成化学物质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投入及工业“三废”在自然环境中排放,通过农产品中有害物质的残留与循环,将危害传给动物和人类,最终危及人类健康。另一方面是经济发展带来了公众收入水平提高,使大众对优质、营养、安全食品的消费增长日益劲强。
随着人们对环保和自身健康的日益重视,绿色农产品正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理论和实践均已表明,实施绿色农产品发展战略,是21世纪中国农业发展的理想模式。因此,研究绿色农产品市场,分析绿色农产品市场均衡障碍,探寻化解绿色农产品市场均衡障碍的路径,对提高绿色农产品市场效率,促进绿色农产品生产与贸易和谐、持续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绿色农产品市场均衡的障碍分析
1.信息不完全产生的内部性制约绿色农产品均衡市场的形成。外部性是指经济交易的第三方所接受的成本和收益,而内部性则是指由交易者所经受的但没有在条款中说明的交易成本和效益。内部性是由于信息不确定和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由于绿色农产品供应链中各行为主体对各自交易行为相关信息不完全,则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就可以利用其信息优势进行交易,在交易过程中采取相对具有优势的交易行为。在商品市场上就可能出现不同质量的商品之间的价格差异与质量差异完全不符合。绿色农产品生产制造商、销售商拥有更多关于价格、产品特征等方面的信息,而消费者由于时间、精力、知识的局限所产生的昂贵的“信息搜寻成本”,不可能掌握有关制造商及销售商的全部信息[3]。
信息不完全产生的内部性阻碍绿色产品市场均衡形成的力量来源于:
(1)信息搜寻成本。消费者信息搜寻行为是理性的,却又是有限的,即信息搜寻行为给消费者带来的收益应以最低的支出得到最大的效用。信息搜寻行为对消费者所产生效用与成本是不断变化的,一般来说,搜寻成本是边际递增的,搜寻收益是边际递减的。如图1所示,用U表示信息搜寻给消费者带来的效用,C为信息搜索成本,T 为信息搜寻时间。对于信息搜寻者而言,其信息搜寻行为的最优决策是下列函数来确定:π=U-C=U(T)-C(T)其利润最大化,也就是最优搜寻点为[SX(]dπ[]dT[SX)]=0,即[SX(]dU[]dT[SX)]=[SX(]dC[]dT[SX)],T*为最优搜寻点。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信息搜寻成本存在会导致消费者不可能购买到信息完全条件下的商品,即在T*时的消费者所能得到产品的绿色度,价格与其他功能性因素的水平会低于在信息完全水平条件下所购买的商品T**。当消费者在不存在信息搜寻成本的条件下,其决策的最优点是T**,此时给消费者所带来的效用要高于在T*时的效用。
(2)绿色农产品的异质性不明显。对绿色农产品而言,其所提供的功能与普通农产品的功能没有什么区别,仅仅是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与环境相容的技术而成为绿色农产品,即产品异质性不明显。加上绿色农产品消费效应具有滞后性和不确定性,这样搜寻绿色农产品信息的成本高昂会导致消费者的搜寻时间最优点趋于一个很小的时间,也就为普通农产品占领市场提供了空间。
综上分析,信息搜寻成本的存在,消费者对制造商与销售商所提供产品的信息很难完全了解,在交易过程中制造商和销售商可能利用这一点对其产品特征进行虚假宣传,在消费者没有办法鉴定其信息的真实性的条件下,这种交易往往会成功。在交易成功后对消费者而言,由于消费了不合格的产品其福利受到损害,即产生了内部性。这种内部性的存在,使得消费者的福利得不到保证,消费者就会降低对绿色农产品质量与价格的预期,相应的降低需求。
2.信息不对称产生柠檬市场。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信息搜寻产生成本的另一个结果是会出现“逆向选择”。绿色农产品的原料提供者与生产制造商之间、产销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逆向选择”行为的存在会导致绿色农产品与普通农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会出现“柠檬市场”现象,其最终的结果是绿色农产品不能有效地占领市场。绿色农产品的生产与贸易是由原料生产者(种、养殖户)、生产加工制造商、销售商、消费者组成的一个链条,链条涉及到多次交易,由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所以供应链上任何一次交易都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下面以生产、销售商(卖方)与消费者(买方)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进行分析,种、养殖户(卖方)与加工制造商(买方)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所导致的结果也是一样。
假设市场上存在两个制造商,如图2所示:设消费者对绿色农产品需求量为Dg,普通农产品需求量为Dl,由于消费者对产品绿色度的识别能力及制造商与消费商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生产制造商和销售商比消费者掌握更多的有关产品的真实信息,不论其产品是否为绿色产品,生产销售商往往对外宣称其产品是绿色产品,因而市场供给曲线为Sg,而消费者在不能完全准确掌握产品质量信息的情况下,会降低对产品质量的预期,相应地就会降低对产品的需求,从而使绿色农产品的需求由Dg下降为Dm,普通农产品需求由Dn上升为Dm,绿色农产品的市场交易量由信息充分条件下的Q1减少到Q2,普通农产品交易量由信息充分条件下的Q3上升到Q4。普通农产品交易量的增加,会使消费者对市场的预期进一步降低,从而导致 Dg的进一步下降和Dn的进一步上升,如此往复,直到市场上低质量产品全部出售完。在均衡点上,消费者接受的市场价格高于普通农产品提供者的预期价格,低于绿色农产品提供者的预期价格,因此,普通农产品全部售出,绿色农产品被排斥在市场之外,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不健全,道德、法制建设滞后的条件下,作为买方的消费者、中小加工厂商“贪贱”心理强,唯利是图,最终导致“劣币”驱逐“良币”,造成买者的逆向选择行为。
3.产销商与消费者对绿色产品价格溢出的期望差。人我们将绿色产品价格高于普通产品价格的比例称为价格溢出。无论是国内市场还是国外市场,绿色农产品比普通农产品一般表现出一定的价格溢出。以蔬菜为例,总体看来,市场上安全蔬菜的实际价格溢出大于消费者愿意接受的价格溢出。如国外消费者愿接受的有机蔬菜价格溢出一般为20%-40%,而市场上的实际价格溢出常远远高于这个数字。
据国内学者对浙江城市和城镇的调查资料(周洁红,2004),在假定安全蔬菜质量有保障的前提下,74%的消费者愿意支付高于常规蔬菜的价格,其中34.4%的人可以接受10 %的价格溢出,43.6%的人可以接受10 %-20%的价格溢出,而能够接受30%-40%和40%以上价格溢出的只占2.7%和3.3%。研究结果表明,生产、经营者希望得到的绿色产品价格溢出与消费者能够接受的期望值之间有较大差异,对于绿色产品的生产制造者和销售者而言,如果价格溢出不能维持在一个确定的水平,就会影响生产经营收益;对消费者而言,价格溢出高于可接受的意愿值,就会影响消费需求的增长。生产制造、销售商与消费者对价格溢出的期望差造成了绿色产品供求价格矛盾和市场均衡的形成[4]。
二、化解绿色农产品市场均衡障碍的策略
1.严格的市场的监管,建立对机会主义行为进行有效阻竭的规制。以成本收益为基础的研究生产者行为选择的博弈模型揭示出:生产者是否真正执行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取决于生产成本、产品价格和对假品劣品生产制造者的惩处力度。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逆向选择是市场上劣品驱逐良品现象的理论解释,它启示我们:市场的有效性来自于对劣品的彻底清除。清除劣品的根本措施是政府实施市场管制,杜绝劣品进入。加里.S.贝克尔(Gary.S.Becker)认为,违法行为同定罪可能性,判定有罪后的惩罚、从事合法与其它非法活动得到的收入、逃避逮捕的机会、违法意愿等其他变量之间存在某种关联,其中违法行为数量与违法定罪可能性和违法的惩罚呈反相关关系,因为违法定罪可能性和违法惩罚的增加都会减少违法行为的预期效用,因而可以减少违法数量。因此,必须建立和健全对生产假冒、劣质产品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有效阻竭的规制,违法者足够的威慑力。
2.建立效率导向型的信息发送机制。信息发送机制的建立和健全可以矫正绿色农产品生产与贸易中的信息阻碍。而产品认证是我国绿色产品发送的重要机制。在我国,产品认证机构大多为政府确认的官办机构,事业单位性质。这种管理体制实际上造成认证机构运用国家权力或资格垄断认证业务。由于事业单位性质允许甚至要求他们通过收取认证费弥补经费或员工福利的不足,从而使这些机构在认证工作中必须考虑自身的利益需求,忽视企业的承受能力和认证后的实际效果,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国家垄断利益的私人化,这又是以增加企业成本为代价,不符合帕累托改进的原则。
基于绿色产品生产消费的外部性,政府支持建立第三方信息发送机构是一个可考虑的选择,理由是:(1)绿色产品生产与消费涉及环境资源,由于环境资源的公共性、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环境保护的正外部性,使市场在配置资源是失灵。(2)绿色农产品的生产大多分布在自然环境优良的贫困、边远山区,政府用转移支付提供特殊的公共产品——“认证体系”,有利于环境资源认证隐性价值的显化并形成经济与环境的激励相容。(3)绿色农产品环境效应不完全,加之环境效应隐蔽、迂回的间接特点使生产者难以掌握全部信息,因此基础性的大规模的环保检测和信息发送应由政府来提供。然而,从长期来看,信息作为一种稀缺资源,是具有价值的,人们愿意为得到他们支付费用。因此,信息发送机构建立的早期由政府扶持,但到适当时候必须和政府分离,实行企业化运作,通过市场竞争建立起权威性、公信力,同时提高发信息的效率。
3.创新生产经营组织制度,实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农户﹢公司﹢市场”模式的制度核心是契约,该模式运行成功与否,关键点在于交易各方能否履约。模式有效运行的前提是变“经济人”为“契约人”。威廉姆森认为所谓契约人就是指在有限理性的前提下,为减少机会主义风险,保障与实施契约而最小化交易成本的行为人。绿色农产品生产贸易链条上的农户、公司、市场,通过建立产、加、销联盟,实施供应链管理,以彼此间实现信息的共享的前提,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实现功能主体各自利益最大化基础上的系统整体效率的增进,同时有助于化解质量安全信息的不对称,促进绿色产品市场效率的提高。
4.政府对绿色产品生产以财政补贴,对市场进行必要干涉。绿色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对价格溢出存在期望差,如何弥补这一价格期望差是提高绿色产品市场效率、增加生产者和消费者福利的关键切入点。笔者认为,借鉴粮食生产直补政策,由政府建立一个规范、稳定、透明、公开的绿色农产品生产财政直补政策,对于调动生产者积极性,调整绿色产品价格溢出,弥合生产者与消费者对价格溢出的期望差,具有积极作用。绿色农产品补贴环节应首先在产地环境认证和产品认证以及相关的环境监测,产品检测环节取消对企业的收费,转而由各级政府纳入财政预算,划转有关机构有计划地使用。这样不仅能降低生产者成本,能使政府及官方性质的认证检测机构实现责任与权力统一,而且体现政府对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良好坏境的投入。当然,当经济和社会发展到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可以支撑绿色农产品生产贸易良性增长时,政府补贴应不适时机的逐渐退出。
参考文献:
[1] 张小蒂,李晓钟.中国绿色食品贸易中的信息障碍及其化解的制度安排[J].学术日刊,2005(11):35-44.
[2] 全国绿色食品发展情况[EB/OL].http://www.greenfood.org.cn/Html/2007-1-23/2_1871_2007-1-23_2774.html,2000-2004.
[3] 王能民.绿色供应链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4] 杨金深.安全蔬菜生产与消费的经济学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石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