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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蒙古城市贫困人口贫困的成因分析
(一)自身原因
1.文化素质、劳动技术水平低
内蒙古存在大批下岗、失业人员,他们本身文化程度不高,劳动技能更偏向单一性,缺少求生的技能,更缺少学习和接受培训的机会。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科学技术在经济中的含量越来越高,单一的技能已无法适应社会的需要。文化技术素质偏低,使弱势群体在市场化就业竞争中处在明显的劣势地位。
2.思维方式封闭
内蒙古城市弱势人群大多被排除在主流社会之外,与外界沟通交流少,生活圈子狭窄、信息不灵通、思维方式相对封闭,难以把握住生存发展的机会。
3.健康状况差
劳动者自身身体素质的好坏也对其能否就业有着重要的影响。在内蒙古,贫困户家庭成员中身体有残疾或急重病、慢性病的比例较高。由于身体的残疾而难以就业,使得家庭收入偏低,这是贫困家庭的主要特征之一。
(二)社会经济原因
1.经济基础薄弱
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内蒙古经济水平大幅上升,政府财力有了大幅度增长,但由于经济基础还相对薄弱,政府拿不出更多的财力物力帮助弱势群体提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2.市场竞争激烈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企业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内蒙古有许多已长期习惯于在有限市场竞争中生存的传统企业,由于经验不足和准备不够而陷入倒闭的危险。
3.收入水平较低且不稳定
内蒙古城市贫困人口中大多数是失业、半失业或在效益差的单位工作。一些企业发不出工资或不能足额发放工资,一些弱势人员仅靠打零工、摆地摊,收入水平低且没有保证,随时存在着失业的威胁。市场经济允许多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内蒙古城市贫困人口中的绝大多数只能依靠劳动参与分配,这使他们陷入了更为贫弱的境地。
二、内蒙古扶助城市贫困人口中存在的问题
在应对城市贫困人口的过程中,内蒙古实行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实施了免费义务教育,逐步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范围,改善城镇“三无”人员生活条件等措施。这些措施的实行调节了当地的贫富差距,但目前还不能起到足够的稳定和调节作用。
(一)城市贫困人口多,地方财政压力大
内蒙古属于西部欠发达地区,与我国东部地区相比,经济落后、贫困人口多,地方财政困难,资金短缺严重。经费的缺乏使扶贫动态管理工作实行困难,影响了工作深入开展。2011年起内蒙古又全面提高了城市低保保障线和人均补差两个标准,使内蒙古低保资金需求大幅增加,政府财政压力加大。
(二)低保制度与就业机制缺乏有效衔接
配套救助措施增加了低保制度的含金量,削弱了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找工作的积极性。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尽管所获得的低保金不高,但还能获得一些配套救助。例如,城市低保户每人可获得医疗救助以及一些临时救助。低保对象一旦参加工作获得收入就可能退出低保。由于他们的收入普遍不高,扣除就业成本就与低保金相差无几了,而他们却相应失去了低保户所拥有的配套救助,因此就会拒绝就业。
(三)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与基地建设滞后
内蒙古扶贫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缺乏对贫困群众的辐射带动能力和资源的有效配置;产业化基地建设滞后,与贫困资源特点相适应的优势产业格局未形成;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服务内容单一,覆盖面小。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的职责、权利、义务和支持标准不明确,没有统一的产业化扶贫规划,难以形成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
三、内蒙古城市贫困人口解决办法
(一)发展地区经济
着眼于提高全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仅为城市贫困人口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缩减贫困人口的数量,也能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为低保制度的实施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内蒙古2011年生产总值13312.9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04.9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7158.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849.1亿元;占比分别为9.8%,53.77%,36.42%。可以看出,第二产业占据本地经济的主体地位,第三产业发展欠缺。而第三产业具有投资少、吸收快、效益好、就业容量大的特点,因此内蒙古在进一步发展第一、第二产业的同时,更应加大力度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吸纳劳动力较多的社区服务业,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失业者积极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弱势群体的贫困问题,提高生活水平,保持社会稳定。
(二)加强培训,促进就业
缓解贫困的出路在于促进就业。通过各类职业培训和技能训练,提高弱势群体的自身素质,为贫困人群树立信心、端正就业心态,为早日摆脱弱势境地创造有利条件。组织失业人员和残疾人以临时工、钟点工、弹性工时等灵活形式就业,并解决好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问题。
(三)建立低保渐退制度
为了使低保制度与就业机制建立有效衔接,内蒙古应建立低保渐退制度。政府要鼓励有劳动能力者去工作、去挣钱,对于一些不稳定的、少量的劳动报酬就不必细算。对于在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通过就业增加收入后,不立刻停止其低保待遇,而是设立半年到一年的缓冲期,等其获得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用工合同后再停发低保金。低保渐退制度有助于提升低保对象的就业信心和积极性,从根本上使这部分低保对象摆脱贫困状态。
(四)建立边缘困难群众救助制度
根据内蒙古各地实际情况,在低保范畴外,设置两个层次的标准线,合理确定边缘困难群众范围。即确定低保边缘家庭标准和低收入家庭标准。根据不同社会救助类型,分别确定边缘困难群众能享受的社会救助项目,形成低保家庭享受全部救助项目,低保边缘家庭享受除低保外的其他救助,低收入家庭享受个别单项救助的梯次救助体系,在制度上畅通低保进出通道。
(五)加大财政支持扶贫力度,多渠道筹集低保资金
内蒙古目前对低保户的救助水平较低,只能勉强维持其生存。因此,政府应调整财政收支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具体来看,应从内蒙古实际生活水平出发,考虑相应的物价水平,加大对低保户的救助力度,提高月补差。此外,面对贫困人口多、地方财政收入少的现状,不仅需要内蒙古加快脚步发展本地经济,也需要中央及东部发达地区给予帮助。同时还应构筑社会参与的平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善慈筹资和社会募捐活动,吸纳社会各方资金。
(作者单位: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康伟
(一)自身原因
1.文化素质、劳动技术水平低
内蒙古存在大批下岗、失业人员,他们本身文化程度不高,劳动技能更偏向单一性,缺少求生的技能,更缺少学习和接受培训的机会。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科学技术在经济中的含量越来越高,单一的技能已无法适应社会的需要。文化技术素质偏低,使弱势群体在市场化就业竞争中处在明显的劣势地位。
2.思维方式封闭
内蒙古城市弱势人群大多被排除在主流社会之外,与外界沟通交流少,生活圈子狭窄、信息不灵通、思维方式相对封闭,难以把握住生存发展的机会。
3.健康状况差
劳动者自身身体素质的好坏也对其能否就业有着重要的影响。在内蒙古,贫困户家庭成员中身体有残疾或急重病、慢性病的比例较高。由于身体的残疾而难以就业,使得家庭收入偏低,这是贫困家庭的主要特征之一。
(二)社会经济原因
1.经济基础薄弱
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内蒙古经济水平大幅上升,政府财力有了大幅度增长,但由于经济基础还相对薄弱,政府拿不出更多的财力物力帮助弱势群体提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2.市场竞争激烈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企业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内蒙古有许多已长期习惯于在有限市场竞争中生存的传统企业,由于经验不足和准备不够而陷入倒闭的危险。
3.收入水平较低且不稳定
内蒙古城市贫困人口中大多数是失业、半失业或在效益差的单位工作。一些企业发不出工资或不能足额发放工资,一些弱势人员仅靠打零工、摆地摊,收入水平低且没有保证,随时存在着失业的威胁。市场经济允许多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内蒙古城市贫困人口中的绝大多数只能依靠劳动参与分配,这使他们陷入了更为贫弱的境地。
二、内蒙古扶助城市贫困人口中存在的问题
在应对城市贫困人口的过程中,内蒙古实行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实施了免费义务教育,逐步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范围,改善城镇“三无”人员生活条件等措施。这些措施的实行调节了当地的贫富差距,但目前还不能起到足够的稳定和调节作用。
(一)城市贫困人口多,地方财政压力大
内蒙古属于西部欠发达地区,与我国东部地区相比,经济落后、贫困人口多,地方财政困难,资金短缺严重。经费的缺乏使扶贫动态管理工作实行困难,影响了工作深入开展。2011年起内蒙古又全面提高了城市低保保障线和人均补差两个标准,使内蒙古低保资金需求大幅增加,政府财政压力加大。
(二)低保制度与就业机制缺乏有效衔接
配套救助措施增加了低保制度的含金量,削弱了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找工作的积极性。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尽管所获得的低保金不高,但还能获得一些配套救助。例如,城市低保户每人可获得医疗救助以及一些临时救助。低保对象一旦参加工作获得收入就可能退出低保。由于他们的收入普遍不高,扣除就业成本就与低保金相差无几了,而他们却相应失去了低保户所拥有的配套救助,因此就会拒绝就业。
(三)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与基地建设滞后
内蒙古扶贫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缺乏对贫困群众的辐射带动能力和资源的有效配置;产业化基地建设滞后,与贫困资源特点相适应的优势产业格局未形成;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服务内容单一,覆盖面小。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的职责、权利、义务和支持标准不明确,没有统一的产业化扶贫规划,难以形成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
三、内蒙古城市贫困人口解决办法
(一)发展地区经济
着眼于提高全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仅为城市贫困人口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缩减贫困人口的数量,也能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为低保制度的实施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内蒙古2011年生产总值13312.9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04.9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7158.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849.1亿元;占比分别为9.8%,53.77%,36.42%。可以看出,第二产业占据本地经济的主体地位,第三产业发展欠缺。而第三产业具有投资少、吸收快、效益好、就业容量大的特点,因此内蒙古在进一步发展第一、第二产业的同时,更应加大力度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吸纳劳动力较多的社区服务业,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失业者积极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弱势群体的贫困问题,提高生活水平,保持社会稳定。
(二)加强培训,促进就业
缓解贫困的出路在于促进就业。通过各类职业培训和技能训练,提高弱势群体的自身素质,为贫困人群树立信心、端正就业心态,为早日摆脱弱势境地创造有利条件。组织失业人员和残疾人以临时工、钟点工、弹性工时等灵活形式就业,并解决好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问题。
(三)建立低保渐退制度
为了使低保制度与就业机制建立有效衔接,内蒙古应建立低保渐退制度。政府要鼓励有劳动能力者去工作、去挣钱,对于一些不稳定的、少量的劳动报酬就不必细算。对于在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通过就业增加收入后,不立刻停止其低保待遇,而是设立半年到一年的缓冲期,等其获得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用工合同后再停发低保金。低保渐退制度有助于提升低保对象的就业信心和积极性,从根本上使这部分低保对象摆脱贫困状态。
(四)建立边缘困难群众救助制度
根据内蒙古各地实际情况,在低保范畴外,设置两个层次的标准线,合理确定边缘困难群众范围。即确定低保边缘家庭标准和低收入家庭标准。根据不同社会救助类型,分别确定边缘困难群众能享受的社会救助项目,形成低保家庭享受全部救助项目,低保边缘家庭享受除低保外的其他救助,低收入家庭享受个别单项救助的梯次救助体系,在制度上畅通低保进出通道。
(五)加大财政支持扶贫力度,多渠道筹集低保资金
内蒙古目前对低保户的救助水平较低,只能勉强维持其生存。因此,政府应调整财政收支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具体来看,应从内蒙古实际生活水平出发,考虑相应的物价水平,加大对低保户的救助力度,提高月补差。此外,面对贫困人口多、地方财政收入少的现状,不仅需要内蒙古加快脚步发展本地经济,也需要中央及东部发达地区给予帮助。同时还应构筑社会参与的平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善慈筹资和社会募捐活动,吸纳社会各方资金。
(作者单位: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