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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能为非主粮农产品价格兜底,同时能有效分散保险公司巨额赔付风险,有较大的市场需求潜力。但由于农产品价格保险承保区域化、农产品期货市场不完善,该产品的供给能力相对较弱。我国需要通过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进一步挖掘需求市场;通过补贴保险公司、建立完善的农产品期货上市及退市制度、加紧开发场内期权、推动国有企业参与期货市场等方式提高供给能力;同时配合国家法规政策的引导和监督来促进非主粮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