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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仪礼·士昏礼》与《春秋经传》为中心,探讨春秋时期妇女在婚姻礼制与实际社会生活中的差别地位。《仪礼》旨在从伦理道德的范畴为其时社会构建一种理想和制度化的模式,故其中更多的是彰显一种男尊女卑的性别等级制;但从更多体现实际生活的《春秋经传》中却发现,春秋时的妇女并非永远的服从者、卑下者、被统治者.甚至男女尊卑、主从地位颠倒的现象在其时也绝非罕见。这种与其时居主导地位的男尊女卑性别等级制相悖现象的存在,是与春秋时期特殊的社会背景相关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