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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今天,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又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决定任命了省政府部分组成人员。希望大家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勤政为民,廉洁奉公,尽职尽责地完成好本职工作,给全省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今天这次会议,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从今天起,我们这个新的集体将肩负全省人民的期望与重托,开始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借此机会,我就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几年来,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国家实施振兴东北战略的历史机遇,着力破解制约老工业基地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集中力量抓好投资拉动、国企改制、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扩权强县等重点工作,全省经济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初步走上了又好又快的发展轨道。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的增强,我们把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在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扶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城市棚户区改造、农村泥草房改造、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扶贫开发、免除农村中小学生学杂费和校舍改造、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城乡卫生服务体系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中得到了更多实惠。可以说,通过这几年的不懈努力,我们已经摆脱了老工业基地举步维艰的困难局面,积蓄了比较可观的发展动能,出现了弥足珍贵的良好势头,为下一步的大发展、好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发展基础还不牢固,经济自主增长、良性循环的机制尚未形成,发展相对落后依然是我们的基本省情。我们正处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处于积蓄能量的爬坡关口,处于快速发展的启动阶段。只要我们抓住和用好这几年的发展机遇期,坚持不懈、一以贯之地干下去,就一定能够实现省九次党代会和这次省人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反之,如果稍有懈怠,就可能功亏一篑,错失发展良机。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机遇意识,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现在和将来一切问题的根本途径,不左顾右盼,不分心走神,不歇气松劲,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求真务实,埋头苦干,把振兴吉林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担负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工作部署的责任。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人大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对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在推动改革发展、实现全面振兴的历史进程中,需要通过人大的工作,把省委的主张和决策同全省人民的意愿统一起来,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变为全社会共同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需要人大依法选举、任命行政和司法机关领导人员,并监督他们的工作,为改革发展提供公正、权威、廉洁、高效的政务和法治环境;需要通过人大更好地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拓宽利益诉求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激发全民创业热情,为改革发展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富有活力的社会环境。希望大家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从我省发展振兴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我省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二、认真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职权
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人大工作,就是要从吉林实际出发,认真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四项权力”。
一是行使好立法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也是依法治省的重要基础。要根据我省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以体现、推动和保障发展振兴这个中心工作为重点,把地方立法与贯彻落实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发展振兴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要把立法的重点放在基本的、比较成熟的、我省改革发展迫切需要的立法项目上。在加强经济立法的同时,兼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其他方面的立法,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立法工作。要准确把握立法权限,严格立法程序,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及时修改或废止那些不合时宜的法规、条款,使我省地方性法规既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又严谨周密、切实可行。
二是行使好监督权。人大作为权力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也是各种监督形式中最高层次的监督。我们一定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人大的监督工作,努力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突出监督重点,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特别要对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探索和完善监督方式和机制,切实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贯彻执行,推动省委工作部署得到更好落实。要正确处理监督和支持的关系,把监督制约同支持促进有机统一起来,对“一府两院”职权范围内的正常工作,做到不干涉、不代替,多支持、多帮助,保证政府统一高效运转,保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要建立健全信访督办制度,加大督促解决问题的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是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实际上是人民群众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体现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省委决策权和人大决定权的关系,切实把省委的意图、主张和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全省人民的自觉行动。在决定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过程中,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从实际出发,注意合法性、必要性和可操作性,保证人大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落实到位,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行使好人事任免权。通过法定程序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常委会既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也要认真履行好对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进行任免和监督的法律职责。我们一定要本着对党、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站在地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高度,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去选择人民的公仆。要建立并完善严格的受任人员供职发言制度,提高受任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要充分发挥好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监督功能,保证任免工作质量,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所选举和任命的干部能够依法、合理、正确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忠于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人大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为正确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证。
第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对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才能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依靠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才能充分发挥作用。要自觉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始终如一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始终围绕省委的中心工作和统一部署来进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
第二,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人大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集体行使职权、集体作出决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每一项工作,都关系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必须慎之又慎。要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机制和办法,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常委会的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在讨论问题、审议议案时,要根据常委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集中正确意见。各专门委员会要围绕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向常委会提出切实可行的决策意见和建议,支持常委会有效行使各项职权。
第三,必须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开展工作。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受人民委托、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当家作主权力。要从组织上、制度上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代表知情权,创造代表履职条件,组织代表履职活动,提高代表履职水平,积极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也要接受代表监督。人大工作的最大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走群众路线,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人民愿望得到充分表达,人民权力得到充分保障,人民智慧得到充分吸取,人
民利益得到充分体现。
第四,必须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和专业性很强。本届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中“新人”比较多,很多同志对人大工作还不够熟悉,要加强学习特别是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争取尽快进入角色,适应新的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依法办事,严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树立起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要加强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熟悉宪法和法律,认真负责、作风扎实、廉洁奉公、甘于奉献的干部队伍,为代表和委员提供优质服务,保证人大工作高效运转。本届人大常委会的主任工作由我兼任,日常工作委托宪强同志主持。大家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宪强同志开展工作。
同志们,党和人民把信任和权力赋予我们的同时,也把使命与责任交给了我们。希望大家不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不辱历史赋予的使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吉林全面振兴而努力奋斗!
(王珉系中共吉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今天这次会议,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从今天起,我们这个新的集体将肩负全省人民的期望与重托,开始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借此机会,我就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几年来,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国家实施振兴东北战略的历史机遇,着力破解制约老工业基地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集中力量抓好投资拉动、国企改制、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扩权强县等重点工作,全省经济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初步走上了又好又快的发展轨道。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的增强,我们把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在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扶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城市棚户区改造、农村泥草房改造、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扶贫开发、免除农村中小学生学杂费和校舍改造、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城乡卫生服务体系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中得到了更多实惠。可以说,通过这几年的不懈努力,我们已经摆脱了老工业基地举步维艰的困难局面,积蓄了比较可观的发展动能,出现了弥足珍贵的良好势头,为下一步的大发展、好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发展基础还不牢固,经济自主增长、良性循环的机制尚未形成,发展相对落后依然是我们的基本省情。我们正处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处于积蓄能量的爬坡关口,处于快速发展的启动阶段。只要我们抓住和用好这几年的发展机遇期,坚持不懈、一以贯之地干下去,就一定能够实现省九次党代会和这次省人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反之,如果稍有懈怠,就可能功亏一篑,错失发展良机。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机遇意识,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现在和将来一切问题的根本途径,不左顾右盼,不分心走神,不歇气松劲,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求真务实,埋头苦干,把振兴吉林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担负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工作部署的责任。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人大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对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在推动改革发展、实现全面振兴的历史进程中,需要通过人大的工作,把省委的主张和决策同全省人民的意愿统一起来,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变为全社会共同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需要人大依法选举、任命行政和司法机关领导人员,并监督他们的工作,为改革发展提供公正、权威、廉洁、高效的政务和法治环境;需要通过人大更好地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拓宽利益诉求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激发全民创业热情,为改革发展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富有活力的社会环境。希望大家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从我省发展振兴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我省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二、认真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职权
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人大工作,就是要从吉林实际出发,认真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四项权力”。
一是行使好立法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也是依法治省的重要基础。要根据我省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以体现、推动和保障发展振兴这个中心工作为重点,把地方立法与贯彻落实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发展振兴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要把立法的重点放在基本的、比较成熟的、我省改革发展迫切需要的立法项目上。在加强经济立法的同时,兼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其他方面的立法,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立法工作。要准确把握立法权限,严格立法程序,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及时修改或废止那些不合时宜的法规、条款,使我省地方性法规既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又严谨周密、切实可行。
二是行使好监督权。人大作为权力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也是各种监督形式中最高层次的监督。我们一定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人大的监督工作,努力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突出监督重点,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特别要对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探索和完善监督方式和机制,切实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贯彻执行,推动省委工作部署得到更好落实。要正确处理监督和支持的关系,把监督制约同支持促进有机统一起来,对“一府两院”职权范围内的正常工作,做到不干涉、不代替,多支持、多帮助,保证政府统一高效运转,保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要建立健全信访督办制度,加大督促解决问题的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是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实际上是人民群众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体现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省委决策权和人大决定权的关系,切实把省委的意图、主张和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全省人民的自觉行动。在决定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过程中,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从实际出发,注意合法性、必要性和可操作性,保证人大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落实到位,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行使好人事任免权。通过法定程序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常委会既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也要认真履行好对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进行任免和监督的法律职责。我们一定要本着对党、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站在地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高度,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去选择人民的公仆。要建立并完善严格的受任人员供职发言制度,提高受任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要充分发挥好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监督功能,保证任免工作质量,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所选举和任命的干部能够依法、合理、正确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忠于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人大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为正确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证。
第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对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才能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依靠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才能充分发挥作用。要自觉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始终如一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始终围绕省委的中心工作和统一部署来进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
第二,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人大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集体行使职权、集体作出决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每一项工作,都关系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必须慎之又慎。要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机制和办法,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常委会的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在讨论问题、审议议案时,要根据常委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集中正确意见。各专门委员会要围绕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向常委会提出切实可行的决策意见和建议,支持常委会有效行使各项职权。
第三,必须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开展工作。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受人民委托、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当家作主权力。要从组织上、制度上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代表知情权,创造代表履职条件,组织代表履职活动,提高代表履职水平,积极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也要接受代表监督。人大工作的最大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走群众路线,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人民愿望得到充分表达,人民权力得到充分保障,人民智慧得到充分吸取,人
民利益得到充分体现。
第四,必须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和专业性很强。本届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中“新人”比较多,很多同志对人大工作还不够熟悉,要加强学习特别是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争取尽快进入角色,适应新的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依法办事,严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树立起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要加强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熟悉宪法和法律,认真负责、作风扎实、廉洁奉公、甘于奉献的干部队伍,为代表和委员提供优质服务,保证人大工作高效运转。本届人大常委会的主任工作由我兼任,日常工作委托宪强同志主持。大家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宪强同志开展工作。
同志们,党和人民把信任和权力赋予我们的同时,也把使命与责任交给了我们。希望大家不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不辱历史赋予的使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吉林全面振兴而努力奋斗!
(王珉系中共吉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