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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信社内控机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内控机制缺乏正确认识。有些信用社为应付业务任务,从高管层到基层员工在内控机制的认识上都不重视。管理层认为只要加强了各部门的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就是管理好了内控;员工认为只要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只要在规章制度范围内运行业务且没有出现风险,就是执行了内控制度,以至于内部控制执行不严、执行不到位。有章不循使内部控制失去了有效性,违章不究使内部控制失去了严肃性。目前还有个别信用社甚至没有设立稽核监督机制,任务全包在业务部门,使内部稽核再控制作用的发挥受到影响。
2.内控制度牵制乏力。一些信用社现有的内部稽核机构缺乏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和控制效力。信用社各职能部门设置诸多,管理层级复杂,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不明晰,各部门为追求部门最高利益而自成体系,在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没无法发挥必要的制约和监督作用。
3.内部稽核缺乏独立性。由于信用社部门设置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稽核部门虽然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存在,但基于一些行政干预,稽核人员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抱着睁一只限闭一只眼的态度,稽核检查材料没能百分百真实完整上报。同时,在检查督促时,将部门利益放在首位,不注重细小问题的监督整改,使整改没有全面性和针对性。
二、农信社内控机制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应遵循三个原则。首先是一致性原则。农信社具有完善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机制,在内控建设方面必须遵循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外,还需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制定符合“三会一层”治理机制的内控机制,达到内部控制的连贯性、全面性、一致性:其次是有效控制原则。农信社的服务对象为三农、微小企业等弱势群体,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主力军,坚持“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方针,因此,农信社的内控建设还需根据信用社自身发展定位和方向而定,要满足于农信社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切实防范金融风险,达到内控的有效性;最后是以人为本原则。内部控制的最终目的是规范业务操作行为,控制金融风险和提高经营效益,在这个过程中本质上都是由每个人来执行和监督,内部控制不应该是为控制某类人而设定,更应该成为提高每个人工作能力的工具。
2.应增强三个方面的能力。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应该围绕增强自我约束、自我控制和自我防范的三方面能力。包括:建立以整体风险控制为目的的资产负债管理制度:建立以局部风险控制为内涵的内部授权管理制度:建立以具体风险评估和控制为核心的信贷风险和资金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建立能够提高工作准确性、工作效率和防范差错事故的日常操作规范管理制度。
3.应设立三道监控防线:第一道是以一线岗位和下一环节岗位工作职责执行力为基础。如会计出纳制度中的复核和事后监督岗位。既要防错起到复核作用,又要防弊起到审查和把关作用;第二道是建立严格授权制度和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程序。如岗位责任制度、授权审批制度、职务分离制度等:第三道是建立内部监督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的监督反馈,它包括信贷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组织机构控制等。
三、改进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建设的几点建议
内控制度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牵涉到内部组织架构的建设、部门职责的划分、业务流程的制定、奖惩制度的安排、企业文化的灌输等等。当前,农村信用社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树立正确的内部控制指导思想。农村信用社要增强对内部控制指导思想重要性的认识。全员应该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意识和依法经营理念,在每笔业务操作的过程中始终将内部控制思想放在重要的位置,自觉按章办事,按流程处理业务,坚决消除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坏毛病。
2.严格实行授权控制制度。首先要规定授权的管理层次和范围,明确各个岗位职责和权限,其次要明确每类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程序。第三,建立授权控制检查制度。通过凭证和文件的检查,现场观察等必要的检查程序来确保授权批准的工作质量。
3.完善信贷内控体系。第一,规范信贷人员信贷行为。农信社信贷人员要严格按照《担保法》和《贷款通则》要求,执行“三查”制度和审贷分离办法办理信贷业务,对每一笔信贷业务要走入信贷户做好贷前调查,完整无误地记录好调查信息:贷中要做好审查工作,坚持审贷分离和分级审批制度,做到不越权、不点贷:贷后要做好检查工作,检查是否办理足额抵质押、是否具有合法担保、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等等。第二,建立贷款风险管理制度,落实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农信社鼓励信贷人员多劳多得,这样打破了大锅饭现象,但需要配套的责权利相结合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激励制度。农信社应从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技术开发上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消除信贷风险管理不良局面,提升信贷风险防范能力。第三,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在利率市场化快速推进的环境中,农信社应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对风险进行定期调研、预测、识别和发布,为信贷业务提供准确的风险预警。第四,完善内部稽核监控指标管理体系。要对贷款操作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合法、风险预测是否准确、资金运用是否合理,信贷资产是否安全、经营效益是否最大化等进行全方位检测和监督,以最大限度防范风险。
4.合理优化网点。农信社点多面长给监管带来了许多难点,在计算机技术比较成熟的今天,农信社应该加大科技的投入合理优化网点。对经济相对闭塞的地方,应该取消人力网点改成布设ATM等机具;对经济发达的地方除了人力网点外还应增设电子机具等设备;对城区相对集中的网点要合并,力求减少管理成本,增强农信社核心竞争力。
5.完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对内控机制的领导。农村信用社应从实际出发,从多方面入手,逐步建立起以审计稽核监督为主体,以岗位相互制约为依据,以主管部门监督为基础的内控组织体系,除组建好内部稽核审计部门外,还要补充和配备与各职能部门业务相协调的内控人员。为了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需自上而下落实合法经营和“三防一保”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制度规范,清楚部门与部门之间既是独立体又是合作体。
6.实施人才工程,建立人员素质控制制度。制度制定是为了规范行为,制度执行的主体是每个人。农信社加强对人的管理,实施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公平选拔人。农信社每年都在不断招录大学生和社会专才人士,需要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把握好进人关。特别是干部选拔和重要岗位人员配备要注重德、才、能、绩的综合考评,真正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机制,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防范风险的综合素质。二是重视培养人。农信社应经常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开展各类文娱活动,寓教于乐中发现人、培养人。农信社在完备人才库建设过程中更应该注重年轻人的培养,激发年轻人工作的热心和积极性。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农村信用社在把“以人为本”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始终基础上,建立人员素质控制制度,实行奖罚分明。对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人要视情况处以罚款、降职、下岗、辞退等处分,农信社要充分利用晨会学习时间观看违规操作人员的事例引以警示。对一切违规人员除了处罚后更应该抓住如何整改纠错,不能一罚了事。同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1.对内控机制缺乏正确认识。有些信用社为应付业务任务,从高管层到基层员工在内控机制的认识上都不重视。管理层认为只要加强了各部门的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就是管理好了内控;员工认为只要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只要在规章制度范围内运行业务且没有出现风险,就是执行了内控制度,以至于内部控制执行不严、执行不到位。有章不循使内部控制失去了有效性,违章不究使内部控制失去了严肃性。目前还有个别信用社甚至没有设立稽核监督机制,任务全包在业务部门,使内部稽核再控制作用的发挥受到影响。
2.内控制度牵制乏力。一些信用社现有的内部稽核机构缺乏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和控制效力。信用社各职能部门设置诸多,管理层级复杂,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不明晰,各部门为追求部门最高利益而自成体系,在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没无法发挥必要的制约和监督作用。
3.内部稽核缺乏独立性。由于信用社部门设置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稽核部门虽然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存在,但基于一些行政干预,稽核人员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抱着睁一只限闭一只眼的态度,稽核检查材料没能百分百真实完整上报。同时,在检查督促时,将部门利益放在首位,不注重细小问题的监督整改,使整改没有全面性和针对性。
二、农信社内控机制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应遵循三个原则。首先是一致性原则。农信社具有完善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机制,在内控建设方面必须遵循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外,还需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制定符合“三会一层”治理机制的内控机制,达到内部控制的连贯性、全面性、一致性:其次是有效控制原则。农信社的服务对象为三农、微小企业等弱势群体,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主力军,坚持“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方针,因此,农信社的内控建设还需根据信用社自身发展定位和方向而定,要满足于农信社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切实防范金融风险,达到内控的有效性;最后是以人为本原则。内部控制的最终目的是规范业务操作行为,控制金融风险和提高经营效益,在这个过程中本质上都是由每个人来执行和监督,内部控制不应该是为控制某类人而设定,更应该成为提高每个人工作能力的工具。
2.应增强三个方面的能力。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应该围绕增强自我约束、自我控制和自我防范的三方面能力。包括:建立以整体风险控制为目的的资产负债管理制度:建立以局部风险控制为内涵的内部授权管理制度:建立以具体风险评估和控制为核心的信贷风险和资金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建立能够提高工作准确性、工作效率和防范差错事故的日常操作规范管理制度。
3.应设立三道监控防线:第一道是以一线岗位和下一环节岗位工作职责执行力为基础。如会计出纳制度中的复核和事后监督岗位。既要防错起到复核作用,又要防弊起到审查和把关作用;第二道是建立严格授权制度和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程序。如岗位责任制度、授权审批制度、职务分离制度等:第三道是建立内部监督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的监督反馈,它包括信贷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组织机构控制等。
三、改进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建设的几点建议
内控制度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牵涉到内部组织架构的建设、部门职责的划分、业务流程的制定、奖惩制度的安排、企业文化的灌输等等。当前,农村信用社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树立正确的内部控制指导思想。农村信用社要增强对内部控制指导思想重要性的认识。全员应该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意识和依法经营理念,在每笔业务操作的过程中始终将内部控制思想放在重要的位置,自觉按章办事,按流程处理业务,坚决消除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坏毛病。
2.严格实行授权控制制度。首先要规定授权的管理层次和范围,明确各个岗位职责和权限,其次要明确每类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程序。第三,建立授权控制检查制度。通过凭证和文件的检查,现场观察等必要的检查程序来确保授权批准的工作质量。
3.完善信贷内控体系。第一,规范信贷人员信贷行为。农信社信贷人员要严格按照《担保法》和《贷款通则》要求,执行“三查”制度和审贷分离办法办理信贷业务,对每一笔信贷业务要走入信贷户做好贷前调查,完整无误地记录好调查信息:贷中要做好审查工作,坚持审贷分离和分级审批制度,做到不越权、不点贷:贷后要做好检查工作,检查是否办理足额抵质押、是否具有合法担保、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等等。第二,建立贷款风险管理制度,落实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农信社鼓励信贷人员多劳多得,这样打破了大锅饭现象,但需要配套的责权利相结合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激励制度。农信社应从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技术开发上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消除信贷风险管理不良局面,提升信贷风险防范能力。第三,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在利率市场化快速推进的环境中,农信社应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对风险进行定期调研、预测、识别和发布,为信贷业务提供准确的风险预警。第四,完善内部稽核监控指标管理体系。要对贷款操作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合法、风险预测是否准确、资金运用是否合理,信贷资产是否安全、经营效益是否最大化等进行全方位检测和监督,以最大限度防范风险。
4.合理优化网点。农信社点多面长给监管带来了许多难点,在计算机技术比较成熟的今天,农信社应该加大科技的投入合理优化网点。对经济相对闭塞的地方,应该取消人力网点改成布设ATM等机具;对经济发达的地方除了人力网点外还应增设电子机具等设备;对城区相对集中的网点要合并,力求减少管理成本,增强农信社核心竞争力。
5.完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对内控机制的领导。农村信用社应从实际出发,从多方面入手,逐步建立起以审计稽核监督为主体,以岗位相互制约为依据,以主管部门监督为基础的内控组织体系,除组建好内部稽核审计部门外,还要补充和配备与各职能部门业务相协调的内控人员。为了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需自上而下落实合法经营和“三防一保”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制度规范,清楚部门与部门之间既是独立体又是合作体。
6.实施人才工程,建立人员素质控制制度。制度制定是为了规范行为,制度执行的主体是每个人。农信社加强对人的管理,实施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公平选拔人。农信社每年都在不断招录大学生和社会专才人士,需要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把握好进人关。特别是干部选拔和重要岗位人员配备要注重德、才、能、绩的综合考评,真正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机制,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防范风险的综合素质。二是重视培养人。农信社应经常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开展各类文娱活动,寓教于乐中发现人、培养人。农信社在完备人才库建设过程中更应该注重年轻人的培养,激发年轻人工作的热心和积极性。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农村信用社在把“以人为本”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始终基础上,建立人员素质控制制度,实行奖罚分明。对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人要视情况处以罚款、降职、下岗、辞退等处分,农信社要充分利用晨会学习时间观看违规操作人员的事例引以警示。对一切违规人员除了处罚后更应该抓住如何整改纠错,不能一罚了事。同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