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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队、轻骑队、工农通讯员组织和同志审判会等群众团体,是中央苏区党领导群众运动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中坚力量。中国共产党和临时中央政府,不仅动员、组织中央苏区的各群众团体充分发挥了检举控告、调查取证等震慑和遏制腐败的强大威力,而且高度重视对群众团体反腐败活动的规范与管理,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确定群众团体反腐败斗争的目标任务、活动范围、工作程序、工作纪律、职责权限、依法治腐等缜密细致的规章制度,为中央苏区的反腐败斗争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健康有序地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