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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责任制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提高效率的激励机制,但未从实质上提供乡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和有效的制度安排。只有加快对农村公共产品的补偿性供给,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和相应农村经济组织,才能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在农村基础设施方面通过股份合作经济疏通投资渠道,理顺管理机制,从农村做起,启动内需,促进消费,是一条值得探索的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