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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4年起,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是本届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郑重承诺。三年来,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清理历史拖欠达到预定目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历史拖欠基本解决。截至元月19日,各地已偿还拖欠工程款1834亿元,占历史拖欠的98.6%。除海南、西藏外,29个省(区、市)的偿付比例超过95%。北京、天津、辽宁、上海、山东、浙江、湖北、安徽、广东、云南10个省(市)清欠比例更高一些。
农民工工资支付走上正轨。历史上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到2005年春节前已基本偿付。各地以此为契机,加快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如江苏省实施农民工权益告知牌、工资保证金、劳动计酬手册等制度,保证了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两年来,新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明显减少。
政府项目清欠发挥了带头作用。历史上拖欠的705亿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目前已基本偿清。在政府项目清欠的带动下,社会项目清欠任务也已基本完成。如湖南省委、省政府下决心解决省国际会议中心拖欠问题,带动了其他拖欠案例的破解。
新发现的旧欠大部分得到解决。在工作过程中,各地对2003年年底以前竣工、但企业未申报拖欠的项目进行了清理,发现还有约125亿元的工程款被拖欠。目前,已偿还99亿元;其中政府项目拖欠50亿元,已偿还40亿元。
防止新欠的制度逐步建立。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19个政策文件,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关于规范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若干规定的草案。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了一些配套措施和实施办法,控制了新欠的发生。
三年来的清欠工作,着力点放在建设领域,影响面涉及各行各业,微观促进宏观,局部带动全局,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了贡献。从今年开始,在切实做好清欠收尾工作的基础上,工作重心要由清理旧欠向预防新欠转变,由集中清理向日常监管转变,加快建设长效机制,逐步走上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解决工程款纠纷的正常轨道。要进一步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以改革投资建设体制为基础,以完善财经制度为中心,以健全信用体系为支撑,以加强法制建设为保障,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建立起一套经济制衡、信用约束、政府监管、法律保障的防欠长效机制,从制度上解决拖欠问题。
第一,要完善决策管理制度,防止源头拖欠。第二,要健全项目实施机制,防范拖欠行为。第三,要严格结算支付制度,保证工程款及时支付。第四,要构建信用体系,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第五,要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从根本上防治拖欠。
(据曾培炎副总理在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整理)
历史拖欠基本解决。截至元月19日,各地已偿还拖欠工程款1834亿元,占历史拖欠的98.6%。除海南、西藏外,29个省(区、市)的偿付比例超过95%。北京、天津、辽宁、上海、山东、浙江、湖北、安徽、广东、云南10个省(市)清欠比例更高一些。
农民工工资支付走上正轨。历史上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到2005年春节前已基本偿付。各地以此为契机,加快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如江苏省实施农民工权益告知牌、工资保证金、劳动计酬手册等制度,保证了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两年来,新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明显减少。
政府项目清欠发挥了带头作用。历史上拖欠的705亿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目前已基本偿清。在政府项目清欠的带动下,社会项目清欠任务也已基本完成。如湖南省委、省政府下决心解决省国际会议中心拖欠问题,带动了其他拖欠案例的破解。
新发现的旧欠大部分得到解决。在工作过程中,各地对2003年年底以前竣工、但企业未申报拖欠的项目进行了清理,发现还有约125亿元的工程款被拖欠。目前,已偿还99亿元;其中政府项目拖欠50亿元,已偿还40亿元。
防止新欠的制度逐步建立。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19个政策文件,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关于规范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若干规定的草案。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了一些配套措施和实施办法,控制了新欠的发生。
三年来的清欠工作,着力点放在建设领域,影响面涉及各行各业,微观促进宏观,局部带动全局,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了贡献。从今年开始,在切实做好清欠收尾工作的基础上,工作重心要由清理旧欠向预防新欠转变,由集中清理向日常监管转变,加快建设长效机制,逐步走上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解决工程款纠纷的正常轨道。要进一步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以改革投资建设体制为基础,以完善财经制度为中心,以健全信用体系为支撑,以加强法制建设为保障,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建立起一套经济制衡、信用约束、政府监管、法律保障的防欠长效机制,从制度上解决拖欠问题。
第一,要完善决策管理制度,防止源头拖欠。第二,要健全项目实施机制,防范拖欠行为。第三,要严格结算支付制度,保证工程款及时支付。第四,要构建信用体系,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第五,要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从根本上防治拖欠。
(据曾培炎副总理在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