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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人大建设方面提出了创新的理论,使人大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改进和趋于完善,公民参与政治选举热情高涨,而选举权是公民参与政治活动的重要权利。本文主要分析了地方人大选举中存在的新问题,并阐释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选举工作的重要性,从而提出几点浅显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十八大;选举;地方人大
一、地方人大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选民的生活方式、工作环境、居住条件以及思想观念和民主意识都相应发生了变化,因此新形势下我国的人大选举工作尤其是地方人大选举工作面临着新问题、新情况。
(一)“人大代表”的内涵和职责未被充分认识
“人大代表”四个字看似简单,却意义深刻,很多选民或者是人大代表本人对“人大代表”究竟代表什么?“人大代表”有哪些职责?怎样选举“人大代表”?等都缺乏正确认识或者在认识上存在偏差。
据调查显示,地方许多选民对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所发挥的作用漠不关心。在选民心中人大代表起的作用不大,选民们认为人大代表并不能真正为他们争取到什么利益,并且在日常生活中起不了大的作用。因此这就导致选民们在生活实践中遇到问题不愿意找人大代表,不愿找人大代表表达政治意愿,而是有问题、有意愿直接找政府、找领导。
同时,许多地方人大代表对自己应该履行什么样的职责,对“代表”的具体涵义认识不足。人大代表们把被选上代表和去参加人大会议视为自身政治上的荣誉,对“代表”所应具备哪些政治条件,应承担哪些职责,应尽哪些义务没有客观和充分的认识。许多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和提案审议不关心、不理解、不研究,对自身的定位就是:“开会听听报告,举举手。”所以,很多地方人大代表并没有真正行使一个代表参政议政的职责,没有很好为老百姓代言。
(二)社会矛盾影响地方人大选举有序推进
我国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遇到的拆迁安置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遇到的扶贫问题,公务执法的公平公正等一系列社会矛盾问题,看似对地方人大选举工作没有直接的联系,实则与人大选举工作紧密相连,甚至影响到人大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在经济发展转型关键时期,暴力征地拆迁,就业形势压力大,民营企业改革问题,以及收入分配不公,社会治安问题等,使许多公民对政府存在不满情绪,导致在地方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人民群众借机通过各种方式表达不满,影响选举工作。如:有的地方选民就表示,不解决他们的问题就不参与和不配合选举工作,一个地区甚至有近80%的人不参与选举登记,可谓严重影响人大选举工作的推进。
(三)妇女代表比例不足,有待提高
选举的平等性就是要求社会公民平等的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在性别、民主、教育程度、社会地位、职业等方面对公民没有差别性的、歧视性的资格限制。正如英国学者密尔强调的:“在一个充分发达和文明的国家里,不应当有贱民,不应当有被取消了资格的人”。我国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实行的是人民民主专政,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但由于中国是一个经历了几千年封建制度的国家,某些传统思想仍然扎根人民心中,如:妇女地位理应低下。这导致了在现实选举中妇女选举权没有得到很好保障,从地方人大代表构成比例看,女性代表一般只占20%左右,这与女性在实际社会中的人数比例严重不符。尤其在地方人大中,女性参政议政人数低,女性代表参与选举组织工作人数较少,所以我国宪法规定的人人享有平等选举权,没有在地方选举实践中较好体现。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选举工作的重要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全国各族人民能够表达自己的心声和愿望,能够很好团结人民、集思广益、协调各方利益,最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贡献力量。所以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选举工作不容忽视。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制度的优越性要高于资本主义国家,因此既要表现出在物质上的丰富,又要体现出在政治生活上的优越,即体现出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人民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表达心声,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依法治国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最佳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如果没有健全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会受到阻碍。因此,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政治文明,就必须建立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是适应经济新常态,发展经济的根本保障
我国经济的发展已经进入与以往任何时期都不同的新阶段,在经历了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后,中国将面临经济缓慢增长,甚至是经济下行等一系列新情况。面对我国经济新常态,要确保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就需要国家提供一个安定、安全的政治局面,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政治制度的核心,改进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尤其是地方人大选举工作制度,有利于确保社会政治的稳定,有利于社会有序发展,为经济建设提供稳定的环境,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人大加强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建立以来,得到了不断地改进,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大制度得到了许多改进,如2010年修改的选举法也使人大选举工作更科学和完善。但是,仍不可否认在人大选举工作中,尤其是地方选举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人大代表的自身素质不高、选民厌选情绪高、选举时存在抢登记等问题。存在的问题不解决就会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的建设,就会影响人民代表大会在人民心中的地位。因此,为了更好、更有效的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为了使人民群众建设国家的的智慧更好发挥出来,就必须加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推进人大制度自身建设。 三、地方人大选举工作改进和完善的路径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产物。新常态下,改进和完善地方人大选举制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先导,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一)改进选举程序与办法,严审人大代表资格
我国的地方人大代表选举用的是单位选区和户籍选区代表选举法,这种办法使用的时间比较长,在政治条件、经济条件、历史条件都不同的今天,以前沿用的选举办法不一定适合今天的社会实际。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得各地之间交流密切,人员流动性大,因此以前的以户籍和单位为选区的选举法,致使大量流动人口没有参与到人大代表的选举,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政治权利。为了解决这一现象,应当改革以户籍和单位为选区的选举制度,推出以居民常年居住地为选区的选举办法,常年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同的群众,可以选择任何一地作为选举区。在法律层面上可考虑设立全国统一选举日,规范选举时间,增强公民的选举观念。
针对许多地方人大代表对自身职责不明确,在参政议政方面不够投入和能力不足,应当实行规范化、严格化的代表资格审查制度,选举代表首先应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次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和参政议政能力及热情,最后应具备为“人民发声,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意识。同时,可以使代表向专职化方向发展,以使代表们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去了解民意、民情,更好为民发声,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选举氛围
地方人大选举出现一些问题,很多原因是舆论宣传不够,选民们对人大选举的情况没有了解。因此加强舆论宣传是改进地方人大的一个重要路径。
第一,应当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特别是要利用好现代的信息网络技术。如:电视、广播、报纸、手机报、短信、微信、微博等手段,把人大选举的时间、地点、形式、步骤、重要性等不断展现给群众,营造起舆论氛围,以使群众随时掌握人大选举的动态,更积极的支持人大选举工作。
第二,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对地方人大选举,就应当大力宣传地方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选民,要针对选民的积极性和政治热情做相关引导,让他们知道人大选举是为人民自己。同时,要针对选民宣传选举相关程序、步骤等信息,如在选举登记的时候,把选民的资格条件以及选举登记方式方法宣讲清楚。在投票选举时,应当宣传选民如何使用投票权,或者怎样委托投票。
针对地方的领导干部,如乡镇、街道等与群众接触最多的干部,也要进行宣传。要使他们重视人大选举工作,明确他们在人大选举中所应做的和承担的责任,使他们树立起正确的、积极的人大选举观念,为人大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服务。
(三)把竞争引入选举制度,增强代表的积极性
地方人大选举中,很多选民没有热情和积极性,他们不主动报名和自我推荐,经常被动提名;还有的被选上的人大代表缺乏参政议政能力和热情,致使代表们整体素质不高。
在人大选中引入竞争机制,能够极大带动选民的积极性。在选举过程中,让选民自己推荐自己,使对政治感兴趣的人能够获得机会。在候选人方面,应当让候选人进行现场演说,介绍自己,谈自己的优势,与选民面对面交流,甚至可以回答选民的问题,这样选民就可以了解候选人的具体情况,选出自己心中的代表。
在竞选纪律和程序上一定要严格。竞选是一种制度,不能够存在以破坏制度的竞争。对于那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如对候选人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诽谤,为了争取选票对选民进行贿赂、恐吓等方式,同时在竞选过程中不允许拉帮结派,搞小团体等。在竞选程序上一定要规范,如竞选方式、时间、地点必须明确,竞选人的信息、资格条件必须公开,对于竞选结果要及时公布,确保选举程序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2]毛泽东选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3]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l2].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四十年[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1.
[5]蔡定剑.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M].北京:中国法律出版社,1998.
[6]周小梅.关于人大代表制度的反思与重构[J].人大研究,2003(02).
[7] [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M].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8.
[8] [英]密尔.代议制政府[M].汪瑄译.商务印书馆,1982.
[9] 屠振宇.选举投票程序研究述评[J].人大研究,2005(06):4-6.
[10]李凡.中国选举制度改革[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
[11]白钢,赵寿星.选举与治理:中国村民自治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作者简介:李青峰,中共忠县县委党校教研科讲师。
关键词:十八大;选举;地方人大
一、地方人大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选民的生活方式、工作环境、居住条件以及思想观念和民主意识都相应发生了变化,因此新形势下我国的人大选举工作尤其是地方人大选举工作面临着新问题、新情况。
(一)“人大代表”的内涵和职责未被充分认识
“人大代表”四个字看似简单,却意义深刻,很多选民或者是人大代表本人对“人大代表”究竟代表什么?“人大代表”有哪些职责?怎样选举“人大代表”?等都缺乏正确认识或者在认识上存在偏差。
据调查显示,地方许多选民对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所发挥的作用漠不关心。在选民心中人大代表起的作用不大,选民们认为人大代表并不能真正为他们争取到什么利益,并且在日常生活中起不了大的作用。因此这就导致选民们在生活实践中遇到问题不愿意找人大代表,不愿找人大代表表达政治意愿,而是有问题、有意愿直接找政府、找领导。
同时,许多地方人大代表对自己应该履行什么样的职责,对“代表”的具体涵义认识不足。人大代表们把被选上代表和去参加人大会议视为自身政治上的荣誉,对“代表”所应具备哪些政治条件,应承担哪些职责,应尽哪些义务没有客观和充分的认识。许多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和提案审议不关心、不理解、不研究,对自身的定位就是:“开会听听报告,举举手。”所以,很多地方人大代表并没有真正行使一个代表参政议政的职责,没有很好为老百姓代言。
(二)社会矛盾影响地方人大选举有序推进
我国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遇到的拆迁安置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遇到的扶贫问题,公务执法的公平公正等一系列社会矛盾问题,看似对地方人大选举工作没有直接的联系,实则与人大选举工作紧密相连,甚至影响到人大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在经济发展转型关键时期,暴力征地拆迁,就业形势压力大,民营企业改革问题,以及收入分配不公,社会治安问题等,使许多公民对政府存在不满情绪,导致在地方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人民群众借机通过各种方式表达不满,影响选举工作。如:有的地方选民就表示,不解决他们的问题就不参与和不配合选举工作,一个地区甚至有近80%的人不参与选举登记,可谓严重影响人大选举工作的推进。
(三)妇女代表比例不足,有待提高
选举的平等性就是要求社会公民平等的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在性别、民主、教育程度、社会地位、职业等方面对公民没有差别性的、歧视性的资格限制。正如英国学者密尔强调的:“在一个充分发达和文明的国家里,不应当有贱民,不应当有被取消了资格的人”。我国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实行的是人民民主专政,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但由于中国是一个经历了几千年封建制度的国家,某些传统思想仍然扎根人民心中,如:妇女地位理应低下。这导致了在现实选举中妇女选举权没有得到很好保障,从地方人大代表构成比例看,女性代表一般只占20%左右,这与女性在实际社会中的人数比例严重不符。尤其在地方人大中,女性参政议政人数低,女性代表参与选举组织工作人数较少,所以我国宪法规定的人人享有平等选举权,没有在地方选举实践中较好体现。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选举工作的重要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全国各族人民能够表达自己的心声和愿望,能够很好团结人民、集思广益、协调各方利益,最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贡献力量。所以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选举工作不容忽视。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制度的优越性要高于资本主义国家,因此既要表现出在物质上的丰富,又要体现出在政治生活上的优越,即体现出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人民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表达心声,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依法治国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最佳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如果没有健全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会受到阻碍。因此,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政治文明,就必须建立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是适应经济新常态,发展经济的根本保障
我国经济的发展已经进入与以往任何时期都不同的新阶段,在经历了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后,中国将面临经济缓慢增长,甚至是经济下行等一系列新情况。面对我国经济新常态,要确保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就需要国家提供一个安定、安全的政治局面,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政治制度的核心,改进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尤其是地方人大选举工作制度,有利于确保社会政治的稳定,有利于社会有序发展,为经济建设提供稳定的环境,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人大加强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建立以来,得到了不断地改进,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大制度得到了许多改进,如2010年修改的选举法也使人大选举工作更科学和完善。但是,仍不可否认在人大选举工作中,尤其是地方选举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人大代表的自身素质不高、选民厌选情绪高、选举时存在抢登记等问题。存在的问题不解决就会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的建设,就会影响人民代表大会在人民心中的地位。因此,为了更好、更有效的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为了使人民群众建设国家的的智慧更好发挥出来,就必须加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推进人大制度自身建设。 三、地方人大选举工作改进和完善的路径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产物。新常态下,改进和完善地方人大选举制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先导,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一)改进选举程序与办法,严审人大代表资格
我国的地方人大代表选举用的是单位选区和户籍选区代表选举法,这种办法使用的时间比较长,在政治条件、经济条件、历史条件都不同的今天,以前沿用的选举办法不一定适合今天的社会实际。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得各地之间交流密切,人员流动性大,因此以前的以户籍和单位为选区的选举法,致使大量流动人口没有参与到人大代表的选举,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政治权利。为了解决这一现象,应当改革以户籍和单位为选区的选举制度,推出以居民常年居住地为选区的选举办法,常年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同的群众,可以选择任何一地作为选举区。在法律层面上可考虑设立全国统一选举日,规范选举时间,增强公民的选举观念。
针对许多地方人大代表对自身职责不明确,在参政议政方面不够投入和能力不足,应当实行规范化、严格化的代表资格审查制度,选举代表首先应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次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和参政议政能力及热情,最后应具备为“人民发声,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意识。同时,可以使代表向专职化方向发展,以使代表们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去了解民意、民情,更好为民发声,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选举氛围
地方人大选举出现一些问题,很多原因是舆论宣传不够,选民们对人大选举的情况没有了解。因此加强舆论宣传是改进地方人大的一个重要路径。
第一,应当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特别是要利用好现代的信息网络技术。如:电视、广播、报纸、手机报、短信、微信、微博等手段,把人大选举的时间、地点、形式、步骤、重要性等不断展现给群众,营造起舆论氛围,以使群众随时掌握人大选举的动态,更积极的支持人大选举工作。
第二,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对地方人大选举,就应当大力宣传地方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选民,要针对选民的积极性和政治热情做相关引导,让他们知道人大选举是为人民自己。同时,要针对选民宣传选举相关程序、步骤等信息,如在选举登记的时候,把选民的资格条件以及选举登记方式方法宣讲清楚。在投票选举时,应当宣传选民如何使用投票权,或者怎样委托投票。
针对地方的领导干部,如乡镇、街道等与群众接触最多的干部,也要进行宣传。要使他们重视人大选举工作,明确他们在人大选举中所应做的和承担的责任,使他们树立起正确的、积极的人大选举观念,为人大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服务。
(三)把竞争引入选举制度,增强代表的积极性
地方人大选举中,很多选民没有热情和积极性,他们不主动报名和自我推荐,经常被动提名;还有的被选上的人大代表缺乏参政议政能力和热情,致使代表们整体素质不高。
在人大选中引入竞争机制,能够极大带动选民的积极性。在选举过程中,让选民自己推荐自己,使对政治感兴趣的人能够获得机会。在候选人方面,应当让候选人进行现场演说,介绍自己,谈自己的优势,与选民面对面交流,甚至可以回答选民的问题,这样选民就可以了解候选人的具体情况,选出自己心中的代表。
在竞选纪律和程序上一定要严格。竞选是一种制度,不能够存在以破坏制度的竞争。对于那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如对候选人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诽谤,为了争取选票对选民进行贿赂、恐吓等方式,同时在竞选过程中不允许拉帮结派,搞小团体等。在竞选程序上一定要规范,如竞选方式、时间、地点必须明确,竞选人的信息、资格条件必须公开,对于竞选结果要及时公布,确保选举程序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2]毛泽东选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3]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l2].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四十年[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1.
[5]蔡定剑.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M].北京:中国法律出版社,1998.
[6]周小梅.关于人大代表制度的反思与重构[J].人大研究,2003(02).
[7] [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M].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8.
[8] [英]密尔.代议制政府[M].汪瑄译.商务印书馆,1982.
[9] 屠振宇.选举投票程序研究述评[J].人大研究,2005(06):4-6.
[10]李凡.中国选举制度改革[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
[11]白钢,赵寿星.选举与治理:中国村民自治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作者简介:李青峰,中共忠县县委党校教研科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