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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越来越多的网民在网络上自由发表观点,表达意见,网络民意应运而生,且影响日益加强,但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既要看到网络民意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也要看到由于网络民意表达存在一定局限性,网络民意并不等同与社会全部民意。
关键词:网民;民意;网络民意
中图分类号:TN7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5-0249-02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4.57亿,其中手机网民超过3亿,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庞大的一个网络群体。网民们依托互联网技术基础,以网络为平台,通过互联网上的论坛、社区、博客等手段自由发表评论和意见,聚合某种愿望和诉求,从而形成一种新兴的民意即所谓的网络民意。网络民意的力量在近几年越发强大,对现实的社会生活正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一、网络民意的风起云涌
作为一种新兴的信息传播渠道,网络以其即时、覆盖面广、参与方便的特点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民众在网上关注热点事务,发表个人观点,维护权利,使之成为汇集和表达民意的重要渠道。从“孙志刚事件”到“最牛钉子户”,从“三聚氰胺”到“躲猫猫”,从“杭州飙车案”到“李刚事件”,网民对类似的突发事件和社会事务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通过“灌水”、“跟帖”、“拍砖”等手段,迅速形成规模大、影响广、挖掘深、力度强的网络舆论,对政府及其公权力进行监督,对事情的解决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作为一种原生态民意,网络民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成为政府在进行公共决策时进行价值取舍、利弊权衡的重要依据,其影响日益显著。
2007年,有污染且没有通过环评的PX项目即将落户厦门,激起厦门市民的反对,他们先是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担忧和愤怒,接着发生了大规模的“散步”,对厦门市政府这一有违行政程序的做法表示抗议,取得了胜利,PX项目最终迁址漳州古雷半岛。而2009年杭州当代网络论坛“19楼”发帖《富家子弟把马路当F1赛道,无辜路人被撞起5米高》对杭州闹市区发生的飙车撞人案进行了报道,回帖达到1.4万条,当地警方的“车速70码”的轻率认定,也引发了網民对政府公权力的质疑与嘲弄,“欺实马”一词在网上迅速流传,进一步使网民走向集体愤怒,“富二代”飙车案迅速成为全国关注的公共事件。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对2009年77件影响力较大的社会热点事件的分析表明,其中由网络爆料而引发公众关注的有23件,约占全部事件的30%。也就是说,约有三成的社会舆论都是因网络而兴起,互联网俨然成为新闻舆论的独立源头,每个网民“都拿着麦克风表达自己的意见”(周瑞金),邂逅“网络”的“民意”,正在成为一股巨大的力量,甚至左右着一些重大公共事件的发展,网络已成为推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申张社会公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监督政府行为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著名法学教授贺卫方也曾指出:“没有哪个西方国家的互联网像中国这样承载了这么大的显示民意的功能。”也正因如此,网络民意也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党的十七大四中全会上就强调“要特别注重分析网络舆情”,2008年胡景涛做客人民网,就称网络是“了解民情、汇聚民智的重要渠道“,而两会前后,各大网站纷纷推出“我有问题问总理”的栏目更是开创了网络问政的先河,网络民意正逐渐成为政府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
二、网络民意表达的局限性
网民们利用网络热情越来越高,微博、论坛、社区到处可以见到他们活跃的身影,这些原汁原味的声音,更直接更真实的反映出了老百姓的心声,但据此而把网络民意等同于当下民意的全部,恐怕就有失之偏颇了。
(一)网络民意在代表性上的先天局限
韩念西在其1965年所著的《民意》一书中所做的界定:“民意是具有相当数量的一群人针对重要议题表达其复杂偏好的综合”。据此我们可以判断所谓的民意,应该是全体人民共有的思想,是大多数人共同意愿的表达,而我国的网民尽管人数庞大,分布广泛,三教九流都有,但真正在网络上发表意见的却是少数,而且以年轻人居多,据光明日报2010年一项调查表明,热心参与网络讨论的多为30岁以下的年轻网民,他们的参与讨论的比率达到94%,高于总体发言比例的89.6%,而30岁以上网民的参与比例仅为80%左右,明显低于总体发言率;这些网民主要以学生群体、在职人员及党政机关的人员居多,主要分布在城镇,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而另外一些群体如农民和农民工群体尽管是中国人数最多的一个阶层,但网民数量极少,加上受精力、文化水平等条件的限制,更少有人会在网络上留言,由此可见网络民意的代表性先天就有一定的局限性,非但不能等同于全体民众的意见,就是连全体网民的意见也不能全然代替,网络民意反映的只是“局部民意”,加上网友素质参差不齐,网络意见往往呈现一种大杂烩的杂乱状况。
(二)沉默的螺旋造成网络民意一边倒
德国的社会学家莎白内尔-纽曼教授认为,大多数人会力图避免由于单独持有某些态度和信念而产生孤立,因为害怕孤立,他不太愿意把自己的意见表达出来。在网络上,面对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人们会形成有关于自己身边的“意见气候”的认识,当人们柑橘自己的意见属于“多数”或者处于优势时,就会积极而大胆的表达自己的意见,而当人们发现自己的观点属于“少数”或处于“劣势”使,为避免受到社会的孤立就会屈服于环境压力而选择谨慎与沉默,越是沉默,优势意见的力量就越强大,迫使更多的持不同意见的人保持沉默,如此循环下去,就会形成“沉没的螺旋”。当网络上人们看到自己相似的观点,并且受到广泛欢迎,就会积极的参与进来,而发觉自己的某一观点无人或很少人理会或者在论坛上挨了砖,即使自己赞同它,也会选择沉默;在一些话题的参与讨论也是如此,如果网民虽然内心对某话题很感兴趣,但发现关注者很少,也会选择冷处理……所有这些都极易造成网络话题、观点的一边倒的趋向。
(三)群体极化现象导致网络民意表达缺乏理性
互联网的开放性决定了网络民意的形成机制,它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网民们自由表达的群体意愿与诉求,很大程度上带有某种情绪化的色彩,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由“舆论领袖”引导的非理性的产物。现实生活中,人们在表达某一观点时,会充分考虑到社会政治、文化、法律、道德的约束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后果,人们的观点表达呈现一种克制与冷静,但在网络上,人们的表达则是以匿名的方式进行,电脑屏幕的阻隔使人们获得了一定安全感,人们在表达意见时就更大胆更真实,由于缺乏某种约束与监督,当个体融入网民群体后,由于彼此间的相互模仿、相互暗示,网民群体会出现一种低端化倾向,往往会变得越来越专横,越来越偏执,越来越暴力,基本的社会道德感和责任感趋于消失,自认为真理在握,高高挥起道义的大棒,对一些他们认为不合理的人和事进行痛快淋漓的鞭挞与镇压,在群体运动中享受道义与镇压的双重双重快感,2008年女白领姜岩跳楼自杀后,天涯虚拟社区贴出了《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一帖,每篇网文后都有大量的网友留言,许多网友认为正是其丈夫王菲婚外情导致了姜岩的自杀,一些网民发起了对王菲的“人肉搜索”,使其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全部批露,除了在网络上指名道姓的谩骂,更有部分网民到王菲和其父母的住所进行骚扰,还在墙上张贴刷写“无良王家”、“血债血偿”等标语,对王菲及其家人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困扰与伤害,造成了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四)网络民意病毒潜滋暗长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人们在充分享受“在线生活”的便利的同时,也时不时遭到意想不到的愚弄与伤害,从“圣元早熟门”到”贾君鹏,你妈喊你回家吃饭“到最近的“钱云会案”,这些社会的热点事件,无一例外的蒙上了厚厚的网络迷雾,一时之间扑朔迷离,令人真假难辨,直到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揭开真相,广大网民们才发现自己原来被那些网络水军们戏弄了、恶搞了、利用了,自己在网上的气愤填膺也好,振臂高呼也罢,都显得像一个笑话,网民的善良与热情在无形中成为了某些别有用心的人达到目的的工具与手段。这无疑是当今网络时代一个棘手的民意病毒,这些网络推手受雇于某些“灌水公司”“删帖公司”“投票公司”等网络公关机构,隐藏于普通网民之间,分身有术,通过“发帖、盖楼”等歪曲或捏造事实进行敲诈勒索,或通过话题炒作制造虚假网络民意。这些虚假的民意不仅伤害了网民的感情,也影响了网民真实意愿的表达。
作者单位:周口师范学院
参考资料:
[1]陈淑琼.网络民意调查的现状与优化策略[J].网络财富,2009(9).
[2]张勇.网络民意将走向何方[J].法制经纬,2010(10).
[3]陈家兴.倾听网络民意须防恶意病毒[J].人民日报,2011.
[4]路月玲.网络民意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及其合理利用[J].理论观察,2010(3).
关键词:网民;民意;网络民意
中图分类号:TN7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5-0249-02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4.57亿,其中手机网民超过3亿,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庞大的一个网络群体。网民们依托互联网技术基础,以网络为平台,通过互联网上的论坛、社区、博客等手段自由发表评论和意见,聚合某种愿望和诉求,从而形成一种新兴的民意即所谓的网络民意。网络民意的力量在近几年越发强大,对现实的社会生活正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一、网络民意的风起云涌
作为一种新兴的信息传播渠道,网络以其即时、覆盖面广、参与方便的特点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民众在网上关注热点事务,发表个人观点,维护权利,使之成为汇集和表达民意的重要渠道。从“孙志刚事件”到“最牛钉子户”,从“三聚氰胺”到“躲猫猫”,从“杭州飙车案”到“李刚事件”,网民对类似的突发事件和社会事务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通过“灌水”、“跟帖”、“拍砖”等手段,迅速形成规模大、影响广、挖掘深、力度强的网络舆论,对政府及其公权力进行监督,对事情的解决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作为一种原生态民意,网络民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成为政府在进行公共决策时进行价值取舍、利弊权衡的重要依据,其影响日益显著。
2007年,有污染且没有通过环评的PX项目即将落户厦门,激起厦门市民的反对,他们先是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担忧和愤怒,接着发生了大规模的“散步”,对厦门市政府这一有违行政程序的做法表示抗议,取得了胜利,PX项目最终迁址漳州古雷半岛。而2009年杭州当代网络论坛“19楼”发帖《富家子弟把马路当F1赛道,无辜路人被撞起5米高》对杭州闹市区发生的飙车撞人案进行了报道,回帖达到1.4万条,当地警方的“车速70码”的轻率认定,也引发了網民对政府公权力的质疑与嘲弄,“欺实马”一词在网上迅速流传,进一步使网民走向集体愤怒,“富二代”飙车案迅速成为全国关注的公共事件。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对2009年77件影响力较大的社会热点事件的分析表明,其中由网络爆料而引发公众关注的有23件,约占全部事件的30%。也就是说,约有三成的社会舆论都是因网络而兴起,互联网俨然成为新闻舆论的独立源头,每个网民“都拿着麦克风表达自己的意见”(周瑞金),邂逅“网络”的“民意”,正在成为一股巨大的力量,甚至左右着一些重大公共事件的发展,网络已成为推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申张社会公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监督政府行为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著名法学教授贺卫方也曾指出:“没有哪个西方国家的互联网像中国这样承载了这么大的显示民意的功能。”也正因如此,网络民意也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党的十七大四中全会上就强调“要特别注重分析网络舆情”,2008年胡景涛做客人民网,就称网络是“了解民情、汇聚民智的重要渠道“,而两会前后,各大网站纷纷推出“我有问题问总理”的栏目更是开创了网络问政的先河,网络民意正逐渐成为政府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
二、网络民意表达的局限性
网民们利用网络热情越来越高,微博、论坛、社区到处可以见到他们活跃的身影,这些原汁原味的声音,更直接更真实的反映出了老百姓的心声,但据此而把网络民意等同于当下民意的全部,恐怕就有失之偏颇了。
(一)网络民意在代表性上的先天局限
韩念西在其1965年所著的《民意》一书中所做的界定:“民意是具有相当数量的一群人针对重要议题表达其复杂偏好的综合”。据此我们可以判断所谓的民意,应该是全体人民共有的思想,是大多数人共同意愿的表达,而我国的网民尽管人数庞大,分布广泛,三教九流都有,但真正在网络上发表意见的却是少数,而且以年轻人居多,据光明日报2010年一项调查表明,热心参与网络讨论的多为30岁以下的年轻网民,他们的参与讨论的比率达到94%,高于总体发言比例的89.6%,而30岁以上网民的参与比例仅为80%左右,明显低于总体发言率;这些网民主要以学生群体、在职人员及党政机关的人员居多,主要分布在城镇,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而另外一些群体如农民和农民工群体尽管是中国人数最多的一个阶层,但网民数量极少,加上受精力、文化水平等条件的限制,更少有人会在网络上留言,由此可见网络民意的代表性先天就有一定的局限性,非但不能等同于全体民众的意见,就是连全体网民的意见也不能全然代替,网络民意反映的只是“局部民意”,加上网友素质参差不齐,网络意见往往呈现一种大杂烩的杂乱状况。
(二)沉默的螺旋造成网络民意一边倒
德国的社会学家莎白内尔-纽曼教授认为,大多数人会力图避免由于单独持有某些态度和信念而产生孤立,因为害怕孤立,他不太愿意把自己的意见表达出来。在网络上,面对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人们会形成有关于自己身边的“意见气候”的认识,当人们柑橘自己的意见属于“多数”或者处于优势时,就会积极而大胆的表达自己的意见,而当人们发现自己的观点属于“少数”或处于“劣势”使,为避免受到社会的孤立就会屈服于环境压力而选择谨慎与沉默,越是沉默,优势意见的力量就越强大,迫使更多的持不同意见的人保持沉默,如此循环下去,就会形成“沉没的螺旋”。当网络上人们看到自己相似的观点,并且受到广泛欢迎,就会积极的参与进来,而发觉自己的某一观点无人或很少人理会或者在论坛上挨了砖,即使自己赞同它,也会选择沉默;在一些话题的参与讨论也是如此,如果网民虽然内心对某话题很感兴趣,但发现关注者很少,也会选择冷处理……所有这些都极易造成网络话题、观点的一边倒的趋向。
(三)群体极化现象导致网络民意表达缺乏理性
互联网的开放性决定了网络民意的形成机制,它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网民们自由表达的群体意愿与诉求,很大程度上带有某种情绪化的色彩,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由“舆论领袖”引导的非理性的产物。现实生活中,人们在表达某一观点时,会充分考虑到社会政治、文化、法律、道德的约束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后果,人们的观点表达呈现一种克制与冷静,但在网络上,人们的表达则是以匿名的方式进行,电脑屏幕的阻隔使人们获得了一定安全感,人们在表达意见时就更大胆更真实,由于缺乏某种约束与监督,当个体融入网民群体后,由于彼此间的相互模仿、相互暗示,网民群体会出现一种低端化倾向,往往会变得越来越专横,越来越偏执,越来越暴力,基本的社会道德感和责任感趋于消失,自认为真理在握,高高挥起道义的大棒,对一些他们认为不合理的人和事进行痛快淋漓的鞭挞与镇压,在群体运动中享受道义与镇压的双重双重快感,2008年女白领姜岩跳楼自杀后,天涯虚拟社区贴出了《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一帖,每篇网文后都有大量的网友留言,许多网友认为正是其丈夫王菲婚外情导致了姜岩的自杀,一些网民发起了对王菲的“人肉搜索”,使其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全部批露,除了在网络上指名道姓的谩骂,更有部分网民到王菲和其父母的住所进行骚扰,还在墙上张贴刷写“无良王家”、“血债血偿”等标语,对王菲及其家人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困扰与伤害,造成了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四)网络民意病毒潜滋暗长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人们在充分享受“在线生活”的便利的同时,也时不时遭到意想不到的愚弄与伤害,从“圣元早熟门”到”贾君鹏,你妈喊你回家吃饭“到最近的“钱云会案”,这些社会的热点事件,无一例外的蒙上了厚厚的网络迷雾,一时之间扑朔迷离,令人真假难辨,直到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揭开真相,广大网民们才发现自己原来被那些网络水军们戏弄了、恶搞了、利用了,自己在网上的气愤填膺也好,振臂高呼也罢,都显得像一个笑话,网民的善良与热情在无形中成为了某些别有用心的人达到目的的工具与手段。这无疑是当今网络时代一个棘手的民意病毒,这些网络推手受雇于某些“灌水公司”“删帖公司”“投票公司”等网络公关机构,隐藏于普通网民之间,分身有术,通过“发帖、盖楼”等歪曲或捏造事实进行敲诈勒索,或通过话题炒作制造虚假网络民意。这些虚假的民意不仅伤害了网民的感情,也影响了网民真实意愿的表达。
作者单位:周口师范学院
参考资料:
[1]陈淑琼.网络民意调查的现状与优化策略[J].网络财富,2009(9).
[2]张勇.网络民意将走向何方[J].法制经纬,2010(10).
[3]陈家兴.倾听网络民意须防恶意病毒[J].人民日报,2011.
[4]路月玲.网络民意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及其合理利用[J].理论观察,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