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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复合型、实务型高层次法律人才,是国家确立的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目标。这个目标从本质上来讲,也就是要着重培养法律硕士的职业能力。目前法律硕士的培养机制与职业化的要求尚有差距,不利于法律硕士职业能力的养成。应当本着职业能力培养的目标,在课程体系的设置、授课方法的选用、指导老师的遴选、实习实践的革新、学位论文的撰写等方面,全面强化对法律硕士职业能力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