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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知识成果可形成有效保护,但凝聚先贤智慧、同样具有研发价值的传统知识难以纳入其保护范畴,易被他国不当占有。为应对该问题,部分国家相继出台传统知识保护专门制度或建立传统知识数据库。选取以传统医药为主要架构的韩国传统知识门户为例,介绍国外传统知识数据库建设与保护方式经验,并对其关于中医药内容的侵权行为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应对之策。
关键词传统知识保护;韩国传统知识门户;侵权;对策
AbstractNowadays,innovative inventions get wellprotected through Intellectual Property System.However,the issue that whether traditional knowledge,which concentrating ancestral wisdom with great potential value for R&D,is in the scope of IPS protection is still in heated discussion,thus it is easy exposed to the threat of misappropriation from other countries.In order to solve this problem,some countries have developed Suigeneris System for TK protection or established TK database.Taking Korean Traditional Knowledge Portal which is framed with traditional medicine as subject matter,introduces establishment and protection methods of TK database in other countries,shares the related experiences,makes the analysis of infringement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also proposes the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Traditional knowledge protection; Korean Traditional Knowledge Portal; Infringement;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R209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3-7202.2017.04.055
1背景
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知识产权的作用日益凸显。西方发达国家创新能力较强,知识产权保护起步较早,对各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政治、经济事务中受到一定制衡。知识产权制度根本上是对创新成果在一定期限内的保护,超过期限或者早已列入公知公用的知识不在该制度的保护范围之内。一些发展中国家丰富的遗传资源和悠久历史中积累下来的传统知识,虽大多不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畴,但可以作为现代科学研发创新的基础,其潜在商业价值是不可估量的。这些资源和传统知识一旦被发达国家不当占有利用,没有现行相关制度对这些资源和传统知识的提供方进行利益分享安排。在此背景之下,2000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WIPO)成立了知识产权与遗产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Committee,IGC),探讨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获取与惠益分享问题。截止到2016年12月,IGC共召开了32次会议[1],但各国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难以达成共识,谈判并无太多实质性进展。
在当前的国际环境下,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相继采取措施保护本国传统知识,维护民族权益。保护方式主要有2种:一种是建立防御性保护数据库,如印度的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Traditional Knowledge Digital Library,TKDL),以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依托,建立传统知识数据库,以非专利文献数据库的形式,进入国内外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审查,已达到防止不当专利侵占的目的。另一种是以建立传统知识保护专门制度的方式进行积极性保护,如秘鲁的《生物资源相关土著人集体知识保护制度》(27811号法令)等法律法规所确立的传统知识保护专门制度,以这一制度为依托发布“秘鲁土著人集体公共知识国家清单”(Public National Register of Collective Knowledge of Indigenous Peoples)来承认土著人和社区集体知识的权益和价值,赋予其事先知情同意、公平惠益分享等权益,起到了合法权益主动保护的作用。
除上述兩国外,韩国的传统知识门户(Korean Traditional Knowledge Portal,KTKP)建设发布工作也较为成熟。其数据库内容与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有密切的相关性,因此本文进行重点介绍。
2韩国传统知识门户介绍
根据其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koreantk.com,首页如图1)介绍,韩国知识产权局(Kore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KIPO)和乡村振兴厅(Rural Development Administration,RDA)是承担保护传统知识工作的主要部门。本着与国际保护趋势保持一致的原则,韩国知识产权局于2004年决定为建立传统知识数据库制定信息战略规划。在接下来的3年期间(2005—2007)完成了数据库编制工作,并于2007年12月通过韩国传统知识门户实现了搜索功能。乡村振兴厅长期以来对本国传统知识进行调查整理,2009年将这些资料提供给了韩国知识产权局。2009年末,KTKP对公众免费开放,有韩文和英文2个语言版本。建设该数据库并通过KTKP发布的目的为:1)为韩国传统知识的国际保护奠定基础,免受未经授权的专利侵害;2)提供丰富的传统知识及相关研究的信息,以促进相关学术研究和产业发展;3)通过为专利审查提供基础信息的方式,提高传统知识专利申请质量[2]。 21数据库内容该数据库的主体构成包括传统医药、传统食品、农业和生活技巧、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各门类相关学术论文。其中传统医药是其最主要的部分,截止到2015年底,该数据库已收录药物5 500种、方剂7 103种、病证12 500种以及相关学术论文34 303篇[2]。
22数据来源和编制方法
221数据来源该数据库中的学术论文部分为《韩国传统知识杂志》(Korean Journal of Traditional Knowledge,KJTK),论文选自韩国49家学术机构的57种学术期刊,内容涵盖东方医学、药理学、营养学和生物学等不同领域,以全数字化形式通过KTKP在线呈现。经过授权的用户可在数据库中查询原始文献全文[3]。传统医药相关内容包括药物、方剂和病证等。参考书目包括《东醫宝鉴》《方药合编》《东医四象新编》等韩国医药古籍和现代编纂的药典等韩国国内出版物[4]。农业和生活技巧类相关内容来源于RDA自1997年以来历年搜集整理并出版的传统知识、古代农业系列藏书[5]。
222传统医药数据库编制方法传统医药数据库主要分为药物、方剂、病证三大部分。各门类以字母表顺序排序,可对单一门类或全数据库进行关键词检索和高级检索。在每项药物、方剂和病证条目页面上,均可一键打印该条目信息或搜索该条目相关的专利和论文[6]。
2221药物类著录有:学名、拉丁名、入药部位、主要功效、主治疾病、性味、归经、形状、图片、炮制方法、使用禁忌、相关方剂、IPC(International Patent Classification)分类号、关键词、相关化合物、著录时间及TKOI(Traditional Knowledge Object Identifier)编码等信息。
2222方剂类著录有:定义、配方组成、制剂方法及剂量、功效、主治病证、使用禁忌、方剂来源、IPC分类号、关键词、著录时间及TKOI编码等信息。
2223病证类著录有:定义、西医病名、相关药物、相关方剂、IPC分类号、关键词、著录时间及TKOI编码等信息。
以上3个门类数据库各自独立又可互相链接,如某个病证的条目中的相关药物和相关方剂名称均可点击链接到该药物或方剂条目内容。IPC分类号可以方便专利审查人员精准查询定位。另外每个条目内容均有一个由KTKP编制的TKOI编码,为条目内容的永久性标识代码,输入带有某一条目TKOI编码的链接可直接访问其内容(示例:http://tkoikoreantkcom/TKOI:KTKPPRE0000105905,条目内容如图2)。
3保护方式分析
前文提到的防御性保护数据库—印度TKDL,目前主要处于保密状态,仅供签署相关协议的各国专利局检索使用,公开可见的只有作为示例的1200首方剂,且无相关文献图片。而KTKP是一个完全开放的数据库,任何人在无需注册登录的情况下即可浏览该数据库的绝大部分内容(学术论文的PDF格式全文需得到授权才可查看),并不属于典型的防御性保护数据库。未见其与外国专利机构签署《访问许可》的报道,韩国国内也没有建立专门的保护制度。其在国际主要的保护措施是申报列入根据《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PCT)的非专利文献清单,进入国际专利审查过程,供国际专利检索单位使用。在2008年PCT国际机构第十五次会议上,《韩国传统知识杂志》被纳入到PCT非专利文献清单,服务于国际专利审查。论文内容包括参考文献资料、摘要、国际专利分类编码以及PDF格式的全文[3]。该杂志不收录不满足现有技术标准的文章,如理论研究、临床数据和医学治疗等。其中的参考文献信息和摘要均要求双语(韩语和英语)以可搜索的格式呈现。论文中出现的药物和化合物名称可链接到KTKP的相应数据库,以便获取详细信息,因此专利审查者可在KTKP中定位现有技术,保护传统知识,防止专利侵权,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4KTKP对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侵权分析
在KTKP数据库中,传统医药方面内容的参考书目包括《东医宝鉴》《方药合编》《东医四象新编》等,其中最重要的当属1613年许浚编纂的《东医宝鉴》。我国研究者曾详细梳理过该书引用文献,指出该书引用书籍文献206种,其中辑录中国文献200种,占全书的9699%;引用朝鲜文献6种,占全书的183%,另有少量属于作者撰写[7]。这一古代朝鲜学者摘录我国医学典籍并用汉字写就的集成读本,于2009年被韩国成功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列入世界记忆遗产名录,引起了广泛争议。纵观历史,古代朝鲜半岛在汉民族医学的长期影响下,几乎全盘接受了汉民族的医学传统,韩国传统医学总体上并未摆脱中医学的大框架[8]。学习借鉴中国医学知识并辑录成书在本国传播本无可厚非,对中医传统知识的保护与传承亦有积极作用,但借此将有明确文献证据证实的、原本由我国医家首次提出的疾病、药物(很大一部分甚至并不在韩国本土生长)、方剂等中医药传统知识纳入KTKP并通过由政府部门建设的官方网站公开发布,将其宣示成为韩国传统医药知识,在国际上形成一定的误导。例如图2所示麻杏甘石汤条目内容[9],其注明来源为2002年韩国出版的《东医方剂和处方解说》。众所周知麻杏甘石汤是我国东汉名医张仲景《伤寒论》经方,查看该条目详细内容无论方药组成还是主治疾病均与《伤寒论》原方无异,但来源信息中并未提及。此举属于对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不当占有,是一种明显的抢注行为。
另外,KTKP的药物数据库中包含5 500种药物,其中部分药物附有图片。从图片的整体风格和像素有较大差异的情况来看,显然并非为建设该数据库而专门进行的统一拍摄,而是从不同来源搜集得来。甚至部分图片中的药物上还摆放着中文标识的商品标价签,印有“亳州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监制”字样,“品名”“产地”“计价单位”等空白处有手工填写的汉字内容(如图3)。然而在KTKP网站所介绍的药物数据库参考书目列表中,所有资料都是来源于韩国的出版物,完全没有提及中国,且全部图片都被打上了KTKP的韩英双语水印。 5中医药的对策与建议
韩国KTKP数据库的建立,对传统知识的挖掘、整理和保护有积极意义。同时,我们也应反思,在传统知识的保护和应用工作上我们之前做得仍有不足,让部分国家抢占了先机,而未来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51建立并发布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数据库根据当前国际上传统知识保护形势现状,2013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立专项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数据库。参照印度等国的相关成功经验,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先期定位为防御性保护数据库,仅供协议用户登录查询。该数据库的基本内容目前主要有以下2个部分:一是活態性的中医药传统知识,通过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工作进行挖掘整理,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民间、中医医疗机构、老字号企业中传承应用的活态性的中医药传统诊疗技术、单验方、中药炮制技艺、传统制剂方法、传统养生方法等中医药传统知识。对符合一定标准(传承3代或50年以上)的项目进行登记立档,用于编制数据库。二是经典医籍中的中医药传统知识,现已收录隋唐以前的32种方剂类医籍古方约4万首,实现了主题、全文和复合检索及对应版本图像浏览功能。该数据库的建立和发布,是保护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的重要举措。未来将形成长效机制,按计划逐步扩展数据库内容,进一步增加隋唐之后中医典籍内容,持续实地调查活态性民间传承项目、医院协定处方、老字号传统配本等传统知识,以厘清家底,解决“保护什么”的关键问题。同时为适应国际性保护需要,数据库增添多语言版本、便于专利审查使用的IPC分类号等内容,并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申报将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列入《专利合作条约》非专利文献清单,以进入国际专利的审查程序。与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知识产权局签署《访问协议》,达到防御性保护的目的。
52建立国内专门保护制度在建立数据库的同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相关专家学者近年来一直在大力推动中医药立法进程。2015年1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医药法(草案)》,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16年两会上张伯礼院士也提交了呼吁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专门制度的提案。由于中医药传统知识自身特点有别于现代科技,现有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对其保护作用有限,因此必须建立专门的保护制度。专门制度将以法律形式承认中医药传统知识是智力成果,尊重并体现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价值,促进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完整保存,保证传统知识持有人在传统知识合理利用中行使知情同意、充分参与、惠益分享等权利,从根本上制度化地解决“如何保护”这一问题。在加快中医药立法的进程中,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有关法学理论及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保护制度整体框架内容,推动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等法规,成为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保护制度的核心,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的综合法律保护体系,变防御性保护为积极保护。
53积极参与相关国际事务,增强影响力除上述国内相关保护工作之外,我们还应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传统知识保护相关国际事务,如WIPOIGC、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缔约国大会等国际组织会议,发出中医药的声音,增强中医药的国际认知度和影响力。将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发布并向国际推广,消除部分国家此前误导宣传带来的不利影响。此外更要充分了解相关国际组织制定规则的情况,并积极参与规则制定,阐明我国传统知识尤其是中医药传统知识的特点,引导制定更适合我国传统知识保护的规则。
参考文献
[1]IGC.Summary of IGC 32[EB/OL].http://www.wipo.int/tk/en/news/igc/2016/news_0015.html,20161216.
[2]KTKP.KTKP introduction[EB/OL].http://www.koreantk.com/ktkp2014/about/introduction.page,20160504.
[3]KTKP.Scholarly Article[EB/OL].http://www.koreantk.com/ktkp2014/about/aboutarticle.page,20160504.
[4]KTKP.Traditional Medicine[EB/OL].http://www.koreantk.com/ktkp2014/about/aboutmedicalcare.page,20160504.
[5]KTKP.Livelihood Tech[EB/OL].http://www.koreantk.com/ktkp2014/about/aboutlife.page,20160504.
关键词传统知识保护;韩国传统知识门户;侵权;对策
AbstractNowadays,innovative inventions get wellprotected through Intellectual Property System.However,the issue that whether traditional knowledge,which concentrating ancestral wisdom with great potential value for R&D,is in the scope of IPS protection is still in heated discussion,thus it is easy exposed to the threat of misappropriation from other countries.In order to solve this problem,some countries have developed Suigeneris System for TK protection or established TK database.Taking Korean Traditional Knowledge Portal which is framed with traditional medicine as subject matter,introduces establishment and protection methods of TK database in other countries,shares the related experiences,makes the analysis of infringement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also proposes the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Traditional knowledge protection; Korean Traditional Knowledge Portal; Infringement;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R209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3-7202.2017.04.055
1背景
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知识产权的作用日益凸显。西方发达国家创新能力较强,知识产权保护起步较早,对各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政治、经济事务中受到一定制衡。知识产权制度根本上是对创新成果在一定期限内的保护,超过期限或者早已列入公知公用的知识不在该制度的保护范围之内。一些发展中国家丰富的遗传资源和悠久历史中积累下来的传统知识,虽大多不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畴,但可以作为现代科学研发创新的基础,其潜在商业价值是不可估量的。这些资源和传统知识一旦被发达国家不当占有利用,没有现行相关制度对这些资源和传统知识的提供方进行利益分享安排。在此背景之下,2000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WIPO)成立了知识产权与遗产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Committee,IGC),探讨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获取与惠益分享问题。截止到2016年12月,IGC共召开了32次会议[1],但各国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难以达成共识,谈判并无太多实质性进展。
在当前的国际环境下,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相继采取措施保护本国传统知识,维护民族权益。保护方式主要有2种:一种是建立防御性保护数据库,如印度的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Traditional Knowledge Digital Library,TKDL),以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依托,建立传统知识数据库,以非专利文献数据库的形式,进入国内外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审查,已达到防止不当专利侵占的目的。另一种是以建立传统知识保护专门制度的方式进行积极性保护,如秘鲁的《生物资源相关土著人集体知识保护制度》(27811号法令)等法律法规所确立的传统知识保护专门制度,以这一制度为依托发布“秘鲁土著人集体公共知识国家清单”(Public National Register of Collective Knowledge of Indigenous Peoples)来承认土著人和社区集体知识的权益和价值,赋予其事先知情同意、公平惠益分享等权益,起到了合法权益主动保护的作用。
除上述兩国外,韩国的传统知识门户(Korean Traditional Knowledge Portal,KTKP)建设发布工作也较为成熟。其数据库内容与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有密切的相关性,因此本文进行重点介绍。
2韩国传统知识门户介绍
根据其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koreantk.com,首页如图1)介绍,韩国知识产权局(Kore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KIPO)和乡村振兴厅(Rural Development Administration,RDA)是承担保护传统知识工作的主要部门。本着与国际保护趋势保持一致的原则,韩国知识产权局于2004年决定为建立传统知识数据库制定信息战略规划。在接下来的3年期间(2005—2007)完成了数据库编制工作,并于2007年12月通过韩国传统知识门户实现了搜索功能。乡村振兴厅长期以来对本国传统知识进行调查整理,2009年将这些资料提供给了韩国知识产权局。2009年末,KTKP对公众免费开放,有韩文和英文2个语言版本。建设该数据库并通过KTKP发布的目的为:1)为韩国传统知识的国际保护奠定基础,免受未经授权的专利侵害;2)提供丰富的传统知识及相关研究的信息,以促进相关学术研究和产业发展;3)通过为专利审查提供基础信息的方式,提高传统知识专利申请质量[2]。 21数据库内容该数据库的主体构成包括传统医药、传统食品、农业和生活技巧、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各门类相关学术论文。其中传统医药是其最主要的部分,截止到2015年底,该数据库已收录药物5 500种、方剂7 103种、病证12 500种以及相关学术论文34 303篇[2]。
22数据来源和编制方法
221数据来源该数据库中的学术论文部分为《韩国传统知识杂志》(Korean Journal of Traditional Knowledge,KJTK),论文选自韩国49家学术机构的57种学术期刊,内容涵盖东方医学、药理学、营养学和生物学等不同领域,以全数字化形式通过KTKP在线呈现。经过授权的用户可在数据库中查询原始文献全文[3]。传统医药相关内容包括药物、方剂和病证等。参考书目包括《东醫宝鉴》《方药合编》《东医四象新编》等韩国医药古籍和现代编纂的药典等韩国国内出版物[4]。农业和生活技巧类相关内容来源于RDA自1997年以来历年搜集整理并出版的传统知识、古代农业系列藏书[5]。
222传统医药数据库编制方法传统医药数据库主要分为药物、方剂、病证三大部分。各门类以字母表顺序排序,可对单一门类或全数据库进行关键词检索和高级检索。在每项药物、方剂和病证条目页面上,均可一键打印该条目信息或搜索该条目相关的专利和论文[6]。
2221药物类著录有:学名、拉丁名、入药部位、主要功效、主治疾病、性味、归经、形状、图片、炮制方法、使用禁忌、相关方剂、IPC(International Patent Classification)分类号、关键词、相关化合物、著录时间及TKOI(Traditional Knowledge Object Identifier)编码等信息。
2222方剂类著录有:定义、配方组成、制剂方法及剂量、功效、主治病证、使用禁忌、方剂来源、IPC分类号、关键词、著录时间及TKOI编码等信息。
2223病证类著录有:定义、西医病名、相关药物、相关方剂、IPC分类号、关键词、著录时间及TKOI编码等信息。
以上3个门类数据库各自独立又可互相链接,如某个病证的条目中的相关药物和相关方剂名称均可点击链接到该药物或方剂条目内容。IPC分类号可以方便专利审查人员精准查询定位。另外每个条目内容均有一个由KTKP编制的TKOI编码,为条目内容的永久性标识代码,输入带有某一条目TKOI编码的链接可直接访问其内容(示例:http://tkoikoreantkcom/TKOI:KTKPPRE0000105905,条目内容如图2)。
3保护方式分析
前文提到的防御性保护数据库—印度TKDL,目前主要处于保密状态,仅供签署相关协议的各国专利局检索使用,公开可见的只有作为示例的1200首方剂,且无相关文献图片。而KTKP是一个完全开放的数据库,任何人在无需注册登录的情况下即可浏览该数据库的绝大部分内容(学术论文的PDF格式全文需得到授权才可查看),并不属于典型的防御性保护数据库。未见其与外国专利机构签署《访问许可》的报道,韩国国内也没有建立专门的保护制度。其在国际主要的保护措施是申报列入根据《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PCT)的非专利文献清单,进入国际专利审查过程,供国际专利检索单位使用。在2008年PCT国际机构第十五次会议上,《韩国传统知识杂志》被纳入到PCT非专利文献清单,服务于国际专利审查。论文内容包括参考文献资料、摘要、国际专利分类编码以及PDF格式的全文[3]。该杂志不收录不满足现有技术标准的文章,如理论研究、临床数据和医学治疗等。其中的参考文献信息和摘要均要求双语(韩语和英语)以可搜索的格式呈现。论文中出现的药物和化合物名称可链接到KTKP的相应数据库,以便获取详细信息,因此专利审查者可在KTKP中定位现有技术,保护传统知识,防止专利侵权,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4KTKP对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侵权分析
在KTKP数据库中,传统医药方面内容的参考书目包括《东医宝鉴》《方药合编》《东医四象新编》等,其中最重要的当属1613年许浚编纂的《东医宝鉴》。我国研究者曾详细梳理过该书引用文献,指出该书引用书籍文献206种,其中辑录中国文献200种,占全书的9699%;引用朝鲜文献6种,占全书的183%,另有少量属于作者撰写[7]。这一古代朝鲜学者摘录我国医学典籍并用汉字写就的集成读本,于2009年被韩国成功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列入世界记忆遗产名录,引起了广泛争议。纵观历史,古代朝鲜半岛在汉民族医学的长期影响下,几乎全盘接受了汉民族的医学传统,韩国传统医学总体上并未摆脱中医学的大框架[8]。学习借鉴中国医学知识并辑录成书在本国传播本无可厚非,对中医传统知识的保护与传承亦有积极作用,但借此将有明确文献证据证实的、原本由我国医家首次提出的疾病、药物(很大一部分甚至并不在韩国本土生长)、方剂等中医药传统知识纳入KTKP并通过由政府部门建设的官方网站公开发布,将其宣示成为韩国传统医药知识,在国际上形成一定的误导。例如图2所示麻杏甘石汤条目内容[9],其注明来源为2002年韩国出版的《东医方剂和处方解说》。众所周知麻杏甘石汤是我国东汉名医张仲景《伤寒论》经方,查看该条目详细内容无论方药组成还是主治疾病均与《伤寒论》原方无异,但来源信息中并未提及。此举属于对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不当占有,是一种明显的抢注行为。
另外,KTKP的药物数据库中包含5 500种药物,其中部分药物附有图片。从图片的整体风格和像素有较大差异的情况来看,显然并非为建设该数据库而专门进行的统一拍摄,而是从不同来源搜集得来。甚至部分图片中的药物上还摆放着中文标识的商品标价签,印有“亳州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监制”字样,“品名”“产地”“计价单位”等空白处有手工填写的汉字内容(如图3)。然而在KTKP网站所介绍的药物数据库参考书目列表中,所有资料都是来源于韩国的出版物,完全没有提及中国,且全部图片都被打上了KTKP的韩英双语水印。 5中医药的对策与建议
韩国KTKP数据库的建立,对传统知识的挖掘、整理和保护有积极意义。同时,我们也应反思,在传统知识的保护和应用工作上我们之前做得仍有不足,让部分国家抢占了先机,而未来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51建立并发布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数据库根据当前国际上传统知识保护形势现状,2013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立专项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数据库。参照印度等国的相关成功经验,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先期定位为防御性保护数据库,仅供协议用户登录查询。该数据库的基本内容目前主要有以下2个部分:一是活態性的中医药传统知识,通过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工作进行挖掘整理,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民间、中医医疗机构、老字号企业中传承应用的活态性的中医药传统诊疗技术、单验方、中药炮制技艺、传统制剂方法、传统养生方法等中医药传统知识。对符合一定标准(传承3代或50年以上)的项目进行登记立档,用于编制数据库。二是经典医籍中的中医药传统知识,现已收录隋唐以前的32种方剂类医籍古方约4万首,实现了主题、全文和复合检索及对应版本图像浏览功能。该数据库的建立和发布,是保护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的重要举措。未来将形成长效机制,按计划逐步扩展数据库内容,进一步增加隋唐之后中医典籍内容,持续实地调查活态性民间传承项目、医院协定处方、老字号传统配本等传统知识,以厘清家底,解决“保护什么”的关键问题。同时为适应国际性保护需要,数据库增添多语言版本、便于专利审查使用的IPC分类号等内容,并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申报将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列入《专利合作条约》非专利文献清单,以进入国际专利的审查程序。与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知识产权局签署《访问协议》,达到防御性保护的目的。
52建立国内专门保护制度在建立数据库的同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相关专家学者近年来一直在大力推动中医药立法进程。2015年1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医药法(草案)》,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16年两会上张伯礼院士也提交了呼吁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专门制度的提案。由于中医药传统知识自身特点有别于现代科技,现有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对其保护作用有限,因此必须建立专门的保护制度。专门制度将以法律形式承认中医药传统知识是智力成果,尊重并体现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价值,促进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完整保存,保证传统知识持有人在传统知识合理利用中行使知情同意、充分参与、惠益分享等权利,从根本上制度化地解决“如何保护”这一问题。在加快中医药立法的进程中,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有关法学理论及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保护制度整体框架内容,推动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等法规,成为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保护制度的核心,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的综合法律保护体系,变防御性保护为积极保护。
53积极参与相关国际事务,增强影响力除上述国内相关保护工作之外,我们还应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传统知识保护相关国际事务,如WIPOIGC、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缔约国大会等国际组织会议,发出中医药的声音,增强中医药的国际认知度和影响力。将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发布并向国际推广,消除部分国家此前误导宣传带来的不利影响。此外更要充分了解相关国际组织制定规则的情况,并积极参与规则制定,阐明我国传统知识尤其是中医药传统知识的特点,引导制定更适合我国传统知识保护的规则。
参考文献
[1]IGC.Summary of IGC 32[EB/OL].http://www.wipo.int/tk/en/news/igc/2016/news_0015.html,20161216.
[2]KTKP.KTKP introduction[EB/OL].http://www.koreantk.com/ktkp2014/about/introduction.page,20160504.
[3]KTKP.Scholarly Article[EB/OL].http://www.koreantk.com/ktkp2014/about/aboutarticle.page,20160504.
[4]KTKP.Traditional Medicine[EB/OL].http://www.koreantk.com/ktkp2014/about/aboutmedicalcare.page,20160504.
[5]KTKP.Livelihood Tech[EB/OL].http://www.koreantk.com/ktkp2014/about/aboutlife.page,2016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