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心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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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7世纪的欧洲流行着一个基督教派别,叫做“贵格会”。它不同于福音派或自由派等其他派别,他们的信徒没有日常的祈祷,没有弥撒,没有神器,没有传统礼拜的教堂。他们倡导上帝无处不在,尤其存在于每个信徒的心里,上帝并不在乎流于表面的做作,而是重视内心的虔诚。上帝的万能可以透过外部看到信徒内心深处的信仰,所以无须做徒劳的表面工作。据调查,现在有90%的教徒是不做日常礼拜的,只有在遇到危险或恐慌的时候才会祈祷上帝保佑。
  其实上帝的存在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内心的上帝是否存在,有人说宗教是痛苦灵魂的收容所。如果内心的上帝是上帝,那么就是信奉,如果内心的上帝是种精神,那么即是信仰。信仰就是相信人生中存在一种精神和一种精神价值,它比一己的生命更为重要,值得为之生存,为之献身。它高于生活,以至于我们要像看日月星辰一般仰望它;信仰是内心的光,驱赶内心的黑暗:信仰是黑夜里大海中的灯塔,让我们不至于不明方向,随波逐流;信仰是灵魂的支柱,使我们能够承受外界的痛苦。在我们的内心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宗教,无论遭遇任何灾难、打击或诱惑,都始终如坚守宗教信条一样坚信精神的救赎。
  “想来我们在地球上反正只是暂时地逗留,只有一种事情是重要的,那就是即使在这里也要保持犹太人自己的饮食规则……即使在这里也不吃犹太教禁忌的食物……他们一直在顽强地坚持着,因为他们抱着自己的坚定目标,每个人都需要有一个能支持其生存的愿望,每个人都需要有个什么,以此来维系他们的精神。”这是凯尔泰·斯伊姆莱在《命运无常》一书中的一段话,他讲述了作为一个犹太人在纳粹集中营里的信仰,那个每个人都需要有个什么的“东西”,其实就是信仰本身,以及信仰的精神。
  凡·高是忠贞信仰的代表,他对绘画一往情深,对艺术的热爱几乎达到了痴迷的程度,众人眼中的凡·高一头火红的乱发,闪着锐利的目光,带着些神经质,他独来独往,画布、画板、画夹和烟斗从不离身。如果像塞尚所说“莫奈像小鸟一样唱歌般地做画”,那么凡·高一定就是离开雁群独飞的大雁。他的信仰就是用画笔表达他所看到的一切,但最后他不得不承认大自然的伟大,自己是无法将看到的一切表现在画面上的。于是他选择了自杀,虽然在别人看来这是一种病态,但他用自己的生命表达了对于艺术对于宿命的反抗。美是稍纵即逝的,艺术却要它静止,使它永存。这无疑注定了他将背负着悲剧性的使命。但他却执著地追求一种独一无二,无懈可击的激情与快感,是一种审美和释美的内驱力,让他勇敢地面对生存与死亡。
  有人认为信仰是愚蠢而幼稚的,它只会给生活添加不必要的麻烦。其实人何尝不是愚蠢且幼稚的,而且是永远地愚蠢与幼稚的。因为我们不能跨越时间和生命的界限去思考问题,永恒的时间延续着人类的年龄,所以有限的生命与无限的时间之间就产生了愚蠢幼稚的错觉。蓦然回首,追求的过程与追求的目标突然脱节,于是以前越为执著,就越显荒唐滑稽,但这确实是人生路上的寻常现象,也可能是人生本身的一大荒诞吧!
  对待信仰首先要认真,不要视之儿戏似的可有可无。然后就是真诚,不要做作地给别人看。认真的寻求者与真诚的迷惘者都值得尊敬,虚假的虔诚者只是自欺欺人,做无意义的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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