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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生书记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上强调指出,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工程,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青海精神,构筑各族群众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更加文明的新青海,充分体现了省委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促进协调发展战略的高度站位和全面谋划。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面对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对于集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当前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推进“四个转变”的有效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工程,建设更加文明的新青海,要抓好三个“着力”,四个“深入”。
一、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工程,在三个“着力”上见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引领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工程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见成效。
(一)着力把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工程融入青海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
1.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在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出台经济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时,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做到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讲守法经营、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形成符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政策导向。
2.融入到法治建设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各个方面。
3.融入到社会治理工作中。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创新社会治理,完善激励机制,褒奖善行义举,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
(二)着力把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工程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学生抓起、从学校抓起。坚持育人为本、育德为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国民教育总体规划,贯穿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之中,着力构建课堂教育、社会实践、家庭教育、校园文化四位一体的育人平台。
2.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育人队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坚持师德为上,完善教师职业道德体系。
(三)着力把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工程融入经常性宣传教育之中。
1.强化舆论导向。发挥新闻媒体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渠道作用,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传播正能量,不断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使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心灵的罗盘,精神的寄托。
2.强化网络引导。不断增强网上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网络宣传、网络文化、网络服务中,用正面声音和先进文化占领网络阵地。
3.强化文化引导。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抵制腐朽文化。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提高文艺作品、文化产品的思想品格和艺术品位,不断丰富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和文化需求,让人们在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中得到快乐,陶冶情操,汲取力量,热爱青海,建设青海。
二、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工程,深化群眾性精神文明创建
(一)深入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增强人们的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不断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和道德境界。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宣传普及《青海省公民道德规范》,把公民道德规范渗透到群众工作、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变为群众的生活自觉、道德追求。充分发挥“道德讲堂”“道德评议会”在道德引领教化中的基础作用,把评议身边好人、讲述道德故事、传播道德文化等活动持续有效开展好。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加大对失信行为、违反社会道德行为的约束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积极适应现代社会家庭组织、家庭结构的深刻变化,加强家庭、家风、家教建设。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相亲相爱,共建家园。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家庭和睦、人际和蔼、社会和谐。引导人们崇尚科学、敬业奉献、勤俭持家、健康向上,追求文明。
(二)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弘扬雷锋精神,树立文明新风,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实践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每年推出一批学雷锋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积极搭建志愿服务活动平台,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走进社区、走进村庄、走进校园、走近企业等志愿服务活动。以城乡社区为重点,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围绕扶贫济困、应急救援、环境保护、社会服务等精心设计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把志愿服务做到基层、做到社区、做到家庭。
(三)深入开展道德模范选树活动。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重视发挥先进典型对践行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新风尚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发动基层群众分层推选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身边好人,广泛推出各行各业先进人物的基础上,突出表彰宣传作出重大贡献、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先进典型,形成群星璀璨与七星共明的先进群体格局。认真做好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好人”的推荐评选工作,认真组织好第三届“最美青海人”的评选表彰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道德模范、最美人物事迹巡讲团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行宣讲,宣传先进模范的崇高精神,学习先进模范的高尚品格,激发人们的思想认同、情感共鸣和效仿意愿。关心关爱先进模范人物,旗帜鲜明捍卫英雄模范,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
1.文明城市创建。持续推进国家级、省级、市州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文明城市创建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强市民文明素质引导,着力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保护城市历史和特色风貌,打造美丽整洁的生活环境、规范有序的社会秩序、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市民综合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推进建设宜居宜业、富有活力、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城市。推动以西宁市为重点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西宁市创建成果带动全省各市州、各县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推进,力争实现我省全国文明城市零的突破。
2.文明村镇创建。以美丽乡村建设为龙头,突出抓好乡风民风、人居环境和文化生活建设。着力提高农牧民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适应现代农牧业发展的新型农牧民。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倡导科学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要针对我省基层农村存在的“天价彩礼”生活陋习等突出问题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价值观、婚姻观、健康观。加强对村容村貌整洁和农牧区环境保护,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工作守护绿水青山。注重农牧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做好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的推荐评选工作。
3.文明单位创建。以着力提高员工素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规章制度、树立行业新风为目标,重点推动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窗口行业的文明创建工作,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创建活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着力树立良好形象,确保提供文明优质服务。要顺应经济结构、社会组织、就业方式的深刻变化,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向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拓展。加强文明旅游景区建设,发挥景区传播文明、践行文明的重要作用。做好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评选工作。
4.文明家庭创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向家庭拓展延伸。以“家和万事兴”为主题传承良好家風和家训,重视做好家庭教育,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以良好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贯彻省委决策,扎实有效推动我省城乡开展的“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完善激励措施,进一步动员广大家庭参与创建,发现典型,交流经验,推动创建,召开全省“五星级文明户”城镇创建工作现场交流会。做好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工作。
5.文明校园创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知识教育,强化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构建符合青少年成长特点和规律的德育体系,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和针对性。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弘扬良好校训校风,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家长、文明学生创建,形成良好育人氛围。做好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的推荐评选工作。
深入推动省级文明城市、文明家庭等创建工作,召开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对全省2015—2017年度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当前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推进“四个转变”的有效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工程,建设更加文明的新青海,要抓好三个“着力”,四个“深入”。
一、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工程,在三个“着力”上见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引领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工程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见成效。
(一)着力把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工程融入青海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
1.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在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出台经济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时,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做到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讲守法经营、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形成符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政策导向。
2.融入到法治建设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各个方面。
3.融入到社会治理工作中。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创新社会治理,完善激励机制,褒奖善行义举,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
(二)着力把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工程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学生抓起、从学校抓起。坚持育人为本、育德为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国民教育总体规划,贯穿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之中,着力构建课堂教育、社会实践、家庭教育、校园文化四位一体的育人平台。
2.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育人队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坚持师德为上,完善教师职业道德体系。
(三)着力把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工程融入经常性宣传教育之中。
1.强化舆论导向。发挥新闻媒体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渠道作用,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传播正能量,不断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使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心灵的罗盘,精神的寄托。
2.强化网络引导。不断增强网上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网络宣传、网络文化、网络服务中,用正面声音和先进文化占领网络阵地。
3.强化文化引导。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抵制腐朽文化。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提高文艺作品、文化产品的思想品格和艺术品位,不断丰富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和文化需求,让人们在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中得到快乐,陶冶情操,汲取力量,热爱青海,建设青海。
二、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工程,深化群眾性精神文明创建
(一)深入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增强人们的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不断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和道德境界。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宣传普及《青海省公民道德规范》,把公民道德规范渗透到群众工作、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变为群众的生活自觉、道德追求。充分发挥“道德讲堂”“道德评议会”在道德引领教化中的基础作用,把评议身边好人、讲述道德故事、传播道德文化等活动持续有效开展好。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加大对失信行为、违反社会道德行为的约束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积极适应现代社会家庭组织、家庭结构的深刻变化,加强家庭、家风、家教建设。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相亲相爱,共建家园。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家庭和睦、人际和蔼、社会和谐。引导人们崇尚科学、敬业奉献、勤俭持家、健康向上,追求文明。
(二)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弘扬雷锋精神,树立文明新风,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实践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每年推出一批学雷锋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积极搭建志愿服务活动平台,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走进社区、走进村庄、走进校园、走近企业等志愿服务活动。以城乡社区为重点,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围绕扶贫济困、应急救援、环境保护、社会服务等精心设计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把志愿服务做到基层、做到社区、做到家庭。
(三)深入开展道德模范选树活动。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重视发挥先进典型对践行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新风尚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发动基层群众分层推选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身边好人,广泛推出各行各业先进人物的基础上,突出表彰宣传作出重大贡献、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先进典型,形成群星璀璨与七星共明的先进群体格局。认真做好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好人”的推荐评选工作,认真组织好第三届“最美青海人”的评选表彰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道德模范、最美人物事迹巡讲团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行宣讲,宣传先进模范的崇高精神,学习先进模范的高尚品格,激发人们的思想认同、情感共鸣和效仿意愿。关心关爱先进模范人物,旗帜鲜明捍卫英雄模范,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
1.文明城市创建。持续推进国家级、省级、市州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文明城市创建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强市民文明素质引导,着力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保护城市历史和特色风貌,打造美丽整洁的生活环境、规范有序的社会秩序、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市民综合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推进建设宜居宜业、富有活力、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城市。推动以西宁市为重点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西宁市创建成果带动全省各市州、各县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推进,力争实现我省全国文明城市零的突破。
2.文明村镇创建。以美丽乡村建设为龙头,突出抓好乡风民风、人居环境和文化生活建设。着力提高农牧民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适应现代农牧业发展的新型农牧民。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倡导科学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要针对我省基层农村存在的“天价彩礼”生活陋习等突出问题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价值观、婚姻观、健康观。加强对村容村貌整洁和农牧区环境保护,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工作守护绿水青山。注重农牧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做好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的推荐评选工作。
3.文明单位创建。以着力提高员工素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规章制度、树立行业新风为目标,重点推动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窗口行业的文明创建工作,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创建活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着力树立良好形象,确保提供文明优质服务。要顺应经济结构、社会组织、就业方式的深刻变化,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向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拓展。加强文明旅游景区建设,发挥景区传播文明、践行文明的重要作用。做好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评选工作。
4.文明家庭创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向家庭拓展延伸。以“家和万事兴”为主题传承良好家風和家训,重视做好家庭教育,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以良好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贯彻省委决策,扎实有效推动我省城乡开展的“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完善激励措施,进一步动员广大家庭参与创建,发现典型,交流经验,推动创建,召开全省“五星级文明户”城镇创建工作现场交流会。做好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工作。
5.文明校园创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知识教育,强化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构建符合青少年成长特点和规律的德育体系,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和针对性。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弘扬良好校训校风,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家长、文明学生创建,形成良好育人氛围。做好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的推荐评选工作。
深入推动省级文明城市、文明家庭等创建工作,召开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对全省2015—2017年度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