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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对辽宁、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云南、甘肃、宁夏9个省区(以下简称9个省区)2009年至2010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12项涉及农田水利建设内容的专项资金,抽查了40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和388个项目。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