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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范围的界定
纵观大多数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方面的研究成果,对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范围的界定大多数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技能培训。本文的研究则认为:对农村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方面:-是科学文化基础教育。二是农业技能的培训。三是非农业技能的培训。四是引导性培训,主要是针对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劳动力进行的,培训内容包括基本权益保护、基础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等,以提高其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五是理念教育。主要包括对农民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经营管理理念教育、创业理念等的教育,全面提升农民素质,使农民更加自主地选择自己的工作生活方式,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实现农民自主性的全面飞跃,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的飞跃。
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基本模式设想
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应当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做到形式多样,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在培训中充分了解市场需求,对满足用工单位的需求而言,要求培训项目紧密结合市场经济发展;对满足农村劳动力的需求而言,要求培训项目紧密结合劳动力的就业意愿,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
在培训模式上,突出“短、平、快”的特点。“短”是以短训为主,即每一次学习的时间短,总体上以短为主,长短结合,这是培训的基础和前提;“平”是要把握生产力发展水平与教育培训对象的接受水平,教学内容及其深度要适应当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民工的接受水平,做到两者的协调平衡,既不能落后于或过度超高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也不能脱离培训对象的接受水平,这是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要求;“快”是指对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的捕捉快,对市场变化的反映快,把所学的技术运用到工作实践的速度快、见效快、收益快,这是农村劳动力培训的目的。“短、平、快”的培训模式是充分符合农村劳动力的学习要求和培训特点的。这种模式强调时效性和实效性,目的是使参与培训的农村劳动力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将所学所用转化为经济效益,迅速增加收入。
三、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对策设想
首先在主观因素上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一些短期的技能速成班和岗前培训班。要加入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思想素質。其次,要加强农民与就业相关知识的培训,如必要的基础法律知识,以增强其依法工作,在工作中出现问题能够依法维权的能力。
针对农村劳动力培训而言,从近期来看,还应当是以政府的推动为主,因此,在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对策方面,仍然是以政府管理为主,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1、建立农村大教育体系。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不应当是就培训而培训,应当与农村教育体制的改革相结合。农村教育体制改革的目标应当是建立农村大教育体系,将普通教育与技能教育结合起来,使其相互补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具体应当做到:促进农村基础教育发展,在扫盲、义务教育的基础上适当增加适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农业技能科目,使农村基础教育向多轨发展,培养既具备一定文化素质,又能掌握农业从业技能的农民,为其回乡务农做好准备。启动职业预备教育,可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后期做好分流准备,对文化基础知识扎实,有能力进行高一级学历教育的鼓励其继续在普通学校学习;对部分不愿意继续深造的学生则组织其进入职业教育班学习,学习相关的农业、工业、服务业等的从业技能,并能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授予相关的资格证书,为其就业做好准备。农科教紧密结合,构筑比较完备的农村职业教育体系,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当地经济发展规划为基础,发展与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村职业教育。充分发挥网络教育和电视教育的作用,将培训的覆盖面尽可能的扩大。整合城乡教育资源,将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纳入统一管理,均衡城乡教育资源的利用率,避免出现城市教育资源闲置,农村教育资源不足的现象。
2、拓宽融资渠道。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供资金保障。缺乏资金是制约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重要因素。在资金保障方面,目前主要是靠政府的投资,但政府投入的资金毕竟有限,在教育投资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对于技能培训而言,资金更是十分紧张。培训作为个人人力资本投资而言,受训人员自身是最大的受益者,理所应当地作为出资方,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农村劳动力收入偏低,可用于培训的经费不能得到保障。劳动力的输入方即用人单位是主要受益者,劳动力的输入方应当作为培训的主体之一,必须增加对输入劳动力的培训投资。总的来说,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投资应当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用人单位、农村劳动力个人共同出资的方式进行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应当本着谁投谁受益的市场经济原则,保障投资的效益性。
3.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为农村劳动力培训提供法律保障。目前正在审议的《就业促进法草案》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建议我省根据我省实际,就农民教育、劳动力培训、就业、技术资格认证等方面出台符合我省省情的地方性法规。
4.完善与培训相配套的其它服务体系。应当建立起以政府宏观指导为基础,以劳动力市场调节为杠杆,以教育培训鉴定机构为依托,以公益性、社会性职业中介为桥梁,建立就业信息、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四维—体的就业服务体系。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对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定期发布,为培训机构和劳动力个人提供用工信息,使培训更有针对l生。二是加强对就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力度,使中介机构真正为劳动力服务。三是加强技能资格证书的认证管理。四是加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保障力度,将农村带动力纳入社保体系,免除农民就业的后顾之忧。五是加强对转移劳动力的跟踪服务。培训不是一劳永逸的,要强化跟踪,细心服务,保证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持续提高,保证农民稳定增收。
5.培训要突出地方特色。这里主要是指注重劳务品牌,在竞争激励的劳动力市场上。打造有地方特色的劳务输出品牌对于劳动力的就业尤为重要。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地方劳务品牌,扩大知名度,制造名牌效应。在加强劳务品牌培育的同时,还应当重视劳务输出品牌的培育。
6.努力将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使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发展服务。
7.鼓励外出务工者返乡创业,充分发挥能人优势,提高农民就业率。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8.以市场驱动代替政府推动,建立统一和谐的培训市场。在培训中应当以市场驱动代替政府推动,使农村劳动力的培训真正纳入市场经济的轨道。目前我省乃至我国的农村劳动力培训主要是政府推动型的,由政府出资、组织、管理,大包大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从长期来看,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还需要以政府为主导,政府今后还要加大对这一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但仅靠政府的推动不仅使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缺乏持续发展的动力,而且有可能偏离经济发展的实际要求。因此,在发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中,在政府主导和做好宏观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改变目前农村劳动力培训中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现象,由政府主导,合理配置有限的培训资源,建立统一和谐的培训市场,引入竞争机制,使培训工作真正依靠市场机制,科学配置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效率和效果,培养出市场真正需要的技术人才。同时应当提高就业门槛,不具有一定的技能水平不能转移到非农岗位上去,让农村劳动力充分意识到进行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将培训由政府推动变为劳动力自身的意愿驱动,以扩大培训的覆盖面。
(作者单位: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纵观大多数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方面的研究成果,对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范围的界定大多数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技能培训。本文的研究则认为:对农村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方面:-是科学文化基础教育。二是农业技能的培训。三是非农业技能的培训。四是引导性培训,主要是针对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劳动力进行的,培训内容包括基本权益保护、基础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等,以提高其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五是理念教育。主要包括对农民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经营管理理念教育、创业理念等的教育,全面提升农民素质,使农民更加自主地选择自己的工作生活方式,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实现农民自主性的全面飞跃,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的飞跃。
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基本模式设想
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应当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做到形式多样,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在培训中充分了解市场需求,对满足用工单位的需求而言,要求培训项目紧密结合市场经济发展;对满足农村劳动力的需求而言,要求培训项目紧密结合劳动力的就业意愿,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
在培训模式上,突出“短、平、快”的特点。“短”是以短训为主,即每一次学习的时间短,总体上以短为主,长短结合,这是培训的基础和前提;“平”是要把握生产力发展水平与教育培训对象的接受水平,教学内容及其深度要适应当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民工的接受水平,做到两者的协调平衡,既不能落后于或过度超高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也不能脱离培训对象的接受水平,这是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要求;“快”是指对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的捕捉快,对市场变化的反映快,把所学的技术运用到工作实践的速度快、见效快、收益快,这是农村劳动力培训的目的。“短、平、快”的培训模式是充分符合农村劳动力的学习要求和培训特点的。这种模式强调时效性和实效性,目的是使参与培训的农村劳动力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将所学所用转化为经济效益,迅速增加收入。
三、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对策设想
首先在主观因素上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一些短期的技能速成班和岗前培训班。要加入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思想素質。其次,要加强农民与就业相关知识的培训,如必要的基础法律知识,以增强其依法工作,在工作中出现问题能够依法维权的能力。
针对农村劳动力培训而言,从近期来看,还应当是以政府的推动为主,因此,在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对策方面,仍然是以政府管理为主,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1、建立农村大教育体系。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不应当是就培训而培训,应当与农村教育体制的改革相结合。农村教育体制改革的目标应当是建立农村大教育体系,将普通教育与技能教育结合起来,使其相互补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具体应当做到:促进农村基础教育发展,在扫盲、义务教育的基础上适当增加适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农业技能科目,使农村基础教育向多轨发展,培养既具备一定文化素质,又能掌握农业从业技能的农民,为其回乡务农做好准备。启动职业预备教育,可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后期做好分流准备,对文化基础知识扎实,有能力进行高一级学历教育的鼓励其继续在普通学校学习;对部分不愿意继续深造的学生则组织其进入职业教育班学习,学习相关的农业、工业、服务业等的从业技能,并能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授予相关的资格证书,为其就业做好准备。农科教紧密结合,构筑比较完备的农村职业教育体系,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当地经济发展规划为基础,发展与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村职业教育。充分发挥网络教育和电视教育的作用,将培训的覆盖面尽可能的扩大。整合城乡教育资源,将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纳入统一管理,均衡城乡教育资源的利用率,避免出现城市教育资源闲置,农村教育资源不足的现象。
2、拓宽融资渠道。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供资金保障。缺乏资金是制约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重要因素。在资金保障方面,目前主要是靠政府的投资,但政府投入的资金毕竟有限,在教育投资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对于技能培训而言,资金更是十分紧张。培训作为个人人力资本投资而言,受训人员自身是最大的受益者,理所应当地作为出资方,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农村劳动力收入偏低,可用于培训的经费不能得到保障。劳动力的输入方即用人单位是主要受益者,劳动力的输入方应当作为培训的主体之一,必须增加对输入劳动力的培训投资。总的来说,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投资应当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用人单位、农村劳动力个人共同出资的方式进行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应当本着谁投谁受益的市场经济原则,保障投资的效益性。
3.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为农村劳动力培训提供法律保障。目前正在审议的《就业促进法草案》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建议我省根据我省实际,就农民教育、劳动力培训、就业、技术资格认证等方面出台符合我省省情的地方性法规。
4.完善与培训相配套的其它服务体系。应当建立起以政府宏观指导为基础,以劳动力市场调节为杠杆,以教育培训鉴定机构为依托,以公益性、社会性职业中介为桥梁,建立就业信息、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四维—体的就业服务体系。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对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定期发布,为培训机构和劳动力个人提供用工信息,使培训更有针对l生。二是加强对就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力度,使中介机构真正为劳动力服务。三是加强技能资格证书的认证管理。四是加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保障力度,将农村带动力纳入社保体系,免除农民就业的后顾之忧。五是加强对转移劳动力的跟踪服务。培训不是一劳永逸的,要强化跟踪,细心服务,保证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持续提高,保证农民稳定增收。
5.培训要突出地方特色。这里主要是指注重劳务品牌,在竞争激励的劳动力市场上。打造有地方特色的劳务输出品牌对于劳动力的就业尤为重要。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地方劳务品牌,扩大知名度,制造名牌效应。在加强劳务品牌培育的同时,还应当重视劳务输出品牌的培育。
6.努力将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使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发展服务。
7.鼓励外出务工者返乡创业,充分发挥能人优势,提高农民就业率。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8.以市场驱动代替政府推动,建立统一和谐的培训市场。在培训中应当以市场驱动代替政府推动,使农村劳动力的培训真正纳入市场经济的轨道。目前我省乃至我国的农村劳动力培训主要是政府推动型的,由政府出资、组织、管理,大包大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从长期来看,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还需要以政府为主导,政府今后还要加大对这一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但仅靠政府的推动不仅使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缺乏持续发展的动力,而且有可能偏离经济发展的实际要求。因此,在发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中,在政府主导和做好宏观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改变目前农村劳动力培训中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现象,由政府主导,合理配置有限的培训资源,建立统一和谐的培训市场,引入竞争机制,使培训工作真正依靠市场机制,科学配置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效率和效果,培养出市场真正需要的技术人才。同时应当提高就业门槛,不具有一定的技能水平不能转移到非农岗位上去,让农村劳动力充分意识到进行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将培训由政府推动变为劳动力自身的意愿驱动,以扩大培训的覆盖面。
(作者单位:中共河南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