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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中国首善”之称的陈光标无疑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中一个绕不过去的人物,
2008年因为在汶川地震中突出的救灾表现,陈光标被温家宝总理赞为“有良知、有灵魂、有道德、有感情、心系灾区的企业家”,—时家喻户晓,
真正让陈光标声名鹊起的是由民政部指导、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主办的“慈善大典暨中国慈善排行榜”,在这个榜单中,陈光标因2008年1.8亿和2010年2.2亿的年度捐款额两届获得“首善”之称,
而人们更应该记住的是,按照陈光标公布的数据,十年来他已经累计捐款14.13亿元人民币,这是一个令人难以企及的高度,
一向处在舆论风口浪尖的“标哥”最近又遭到重度质疑,有媒体疑其“诈捐”、质疑其事业之本的江苏黄埔项目陷入经营困境,陈光标正面回应称报道98%不属实,并通过微博视频展示了捐款证明;还称自己的公司在多个省份经营再生资源,业绩良好,
“标哥”浩叹:“让我感到无奈和不解的是,中国真的容不得高调慈善吗?许多善良和爱会被扼杀的,”
如今的这一轮风波,当事人和质疑者双方都坚称自己有确凿证据,陈光标还表求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到底是陈光标的善被屈解,还是我们的环境不够宽容?是陈光标为慈善“掺水”,还是我们的社会缺少宽容?
挺标派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陈光标的慈善行为是好的,无论高调行善还是低调行善,都对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但对扶助对象的尊严予以妥当考虑也是必要的,”
陈光标作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同时又是一个奉献爱心的人士,他在近些年慈善事业上的表现和贡献,社会公众已经逐渐了解,他的慈善行为是好的,是具有倡导性和带动作用的,行善的理念和方式既有共同点,又有个性化,所以无论是高调行善、低调行善,还是默默无闻地做善事、好事,都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有利,每个人都可以从个人的实际出发,在慈善事业的贡献中来体现,慈善事业有宣传就能有带动,所以慈善事业的宣传对慈善事业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只要有利于奉献自己的爱心,只要有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任何方式)都可以认同,都可以提倡,当然,在慈善事业中,对救助对象、扶助对象的尊严予以妥当考虑也是必要的,这也要从奉献爱心体现在对象上的具体情况来考虑和设定,
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对有缺点慈善家要宽容”
在目前公益慈善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与国际社会相比,中国的公益慈善在很多方面都不成熟,所以,要用更宽容的心态看待做慈善的人,在慈善界,对有缺点的企业家一定要宽容,防止水至清则无鱼,企业家不敢做慈善,或做慈善时畏首畏尾,
批标派
对于民政部门、慈善界权威人士的评价,部分与陈光标同样的慈善企业家却不以为然,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宗庆后:“随便派钱只会越救越穷”
做慈善首先要让自己的员工先富裕起来,二是要为社会创造财富,三是要让人真正富起来,而不是随便派点钱,随便派钱,只会越救越穷,“娃哈哈”也参与了许多慈善活动,但都不会像陈光标这样大肆宣扬,我们为教育捐过钱,为重大自然灾害受难的人捐过钱,我们还帮助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的群众装沼气设备,让他们勤劳致富,
宗庆后也不赞成将所有资产全部捐出的“裸捐”行为,“财富在有能力的人手上,能创造更多财富,把钱分光了,还怎么创造财富?”
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为博上镜捐款我不赞成”
中国的传统文化,首先是讲孝,其次就是讲善,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就应该拿出一些来回馈社会,因为企业做大了之后,个人财富就是社会财富的一部分了,但是企业做慈善应该是一个逐渐向外扩大的环形模式,首先应该是你企业的高管和员工过得怎么样,应该先让他们有较高的收入,生活得比较幸福,如果做不到,还要为了面子去外面搞捐款,博一个什么上镜率,我是不赞成的,王健林也认为,做慈善首先要问的是你企业员工收入多少,纳税多少,如果企业员工收入很低,纳税又不多,捐款再多那也失去意义了,
挺标派
来自网民的支持观点
观点一:当地政府,应该站出来说句公道话了,
陈光标到底捐赠了多少,是不是“首善”,并没有必要深究,陈光标毕竟捐了,其善良和爱以及为了带动更多的人做慈善的意图是值得褒扬的,至于其捐赠的详细名单、赠款的来源和其事业之本的江苏黄埔是否陷入困境,陈光标有义务“澄清”?若如此,其岂不是会因为慈善而给自己带来多余的负累?这样的结局谁还敢继续?“到底捐了多少,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这也是他个人的权力,没必要因此给其安上某个罪名吧?起码他也证明了他确实捐了不少,
对于媒体报道的其捐赠给家乡的两大公益项目,是不是真的经营权和产权在手,或者借慈善之名牟利,作为当地政府,这时候就应该站出来说句公道话了,可即使存在瑕疵,如果以此对陈光标“全盘否定”,也未免有失偏颇,毕竟人家捐赠出去的远远大于媒体所指责的“收益”,
观点二:不管怎么样,陈光标捐了就该获支持,
就算是捐款没有到位,或动机不纯,希望以此获利,毕竟陈光标他捐了那么多,经常都看到他亲力亲为地做慈善,只要有了善行就是好事情,
观点三:质疑陈光标的人有什么资,你们自己捐了多少?
陈光标做了这么多年慈善,亲自去了那么多趟灾区,亲力亲为到如此,却被横加指责,而这些质疑陈光标的人,你们自己又做了什么呢?谁又有陈光标做得多!类似的观点还有:媒体应该去报道那些民生大事,而不是把笔墨浪费在陈光标这样的善人身上,
观点四:目前陈光标这样的人太少了,陈光标应该受到赞扬和推崇,
现在是利益社会,没有谁有义务无偿为别人服务,做秀也好,真实也罢,捐出去的钱是实实在在的,只要有人受到了帮助,目前陈光标这样的人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陈光标应该受到赞扬和推崇,
批标派
来自网民的质疑观点
观点一:诚信比慈善更为重要,
俗话说“缺啥补啥”,我们现在最稀奇的就是诚信,质疑陈光标“诈捐”也就是为了追寻事实真相,不希望被弄虚作假蒙蔽,不希望他是一座被包装出来的“首善”神像,公众不需要造出来的“神”,只需要一个真实的陈光标,
观点二:喜欢发放现金和货物,是因为这样不透明,
最初陈光标在慈善上确实做了很多,不过后来倾向炒作,并沉醉于此,开始注入水分,陈光标现在为什么喜欢发现金和货物,就是因为这样不透明,无法统计总量和价值,
观点三:是质疑不是指责,既然能质疑章子怡、余秋雨,就能质疑陈光标,
“中国首善”、“道德模范”,这些都是陈光标头上的光环,作为中国慈善的“领军人物”之一,作为公众人物,陈光标当然应该接受质疑,同样作为公众人物,章子怡、余秋雨、汪小菲都经历过“诈捐门”,前者差点没有被口水淹死,公眾也要求余秋雨给个说法,而汪小菲更是刚刚在微博公布了“捐款凭证”,名人做慈善,当然要经受得起质疑,盖茨那么有钱,那么大的身家投入慈善,也一样被质疑是否为了偷税,如果社会的话语权以掏钱来定,掏钱多的可以说话,掏钱少的得闭上嘴巴,又谈何公平和正义,
观点四:许多企业家都被质疑过,一样坚持慈善,
王石、陈发树、曹德旺,他们都曾经被质疑过,但仍然在坚持,而后面两位的基金会面临着困难,就像壹基金曾经不得不投靠“红十字会”一样,他们的基金会也承受着许多体制的痛,还有许多的企业家,则受困于财富积累过程中的“原罪”或者觉得应该财不外露,没有安全感,害怕把财富暴露在阳光下,缺乏财富安全感、慈善体制的缺失、慈善意识不强,这些因素都比被质疑更能决定富豪们是否做慈善,能否坚持做慈善,也许公众对陈光标的质疑会让一些企业家有顾虑,但另一方面,这也许更有利于他们思考,如何把慈善做得更完善,如何选择慈善方式,
2008年因为在汶川地震中突出的救灾表现,陈光标被温家宝总理赞为“有良知、有灵魂、有道德、有感情、心系灾区的企业家”,—时家喻户晓,
真正让陈光标声名鹊起的是由民政部指导、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主办的“慈善大典暨中国慈善排行榜”,在这个榜单中,陈光标因2008年1.8亿和2010年2.2亿的年度捐款额两届获得“首善”之称,
而人们更应该记住的是,按照陈光标公布的数据,十年来他已经累计捐款14.13亿元人民币,这是一个令人难以企及的高度,
一向处在舆论风口浪尖的“标哥”最近又遭到重度质疑,有媒体疑其“诈捐”、质疑其事业之本的江苏黄埔项目陷入经营困境,陈光标正面回应称报道98%不属实,并通过微博视频展示了捐款证明;还称自己的公司在多个省份经营再生资源,业绩良好,
“标哥”浩叹:“让我感到无奈和不解的是,中国真的容不得高调慈善吗?许多善良和爱会被扼杀的,”
如今的这一轮风波,当事人和质疑者双方都坚称自己有确凿证据,陈光标还表求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到底是陈光标的善被屈解,还是我们的环境不够宽容?是陈光标为慈善“掺水”,还是我们的社会缺少宽容?
挺标派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陈光标的慈善行为是好的,无论高调行善还是低调行善,都对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但对扶助对象的尊严予以妥当考虑也是必要的,”
陈光标作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同时又是一个奉献爱心的人士,他在近些年慈善事业上的表现和贡献,社会公众已经逐渐了解,他的慈善行为是好的,是具有倡导性和带动作用的,行善的理念和方式既有共同点,又有个性化,所以无论是高调行善、低调行善,还是默默无闻地做善事、好事,都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有利,每个人都可以从个人的实际出发,在慈善事业的贡献中来体现,慈善事业有宣传就能有带动,所以慈善事业的宣传对慈善事业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只要有利于奉献自己的爱心,只要有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任何方式)都可以认同,都可以提倡,当然,在慈善事业中,对救助对象、扶助对象的尊严予以妥当考虑也是必要的,这也要从奉献爱心体现在对象上的具体情况来考虑和设定,
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对有缺点慈善家要宽容”
在目前公益慈善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与国际社会相比,中国的公益慈善在很多方面都不成熟,所以,要用更宽容的心态看待做慈善的人,在慈善界,对有缺点的企业家一定要宽容,防止水至清则无鱼,企业家不敢做慈善,或做慈善时畏首畏尾,
批标派
对于民政部门、慈善界权威人士的评价,部分与陈光标同样的慈善企业家却不以为然,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宗庆后:“随便派钱只会越救越穷”
做慈善首先要让自己的员工先富裕起来,二是要为社会创造财富,三是要让人真正富起来,而不是随便派点钱,随便派钱,只会越救越穷,“娃哈哈”也参与了许多慈善活动,但都不会像陈光标这样大肆宣扬,我们为教育捐过钱,为重大自然灾害受难的人捐过钱,我们还帮助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的群众装沼气设备,让他们勤劳致富,
宗庆后也不赞成将所有资产全部捐出的“裸捐”行为,“财富在有能力的人手上,能创造更多财富,把钱分光了,还怎么创造财富?”
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为博上镜捐款我不赞成”
中国的传统文化,首先是讲孝,其次就是讲善,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就应该拿出一些来回馈社会,因为企业做大了之后,个人财富就是社会财富的一部分了,但是企业做慈善应该是一个逐渐向外扩大的环形模式,首先应该是你企业的高管和员工过得怎么样,应该先让他们有较高的收入,生活得比较幸福,如果做不到,还要为了面子去外面搞捐款,博一个什么上镜率,我是不赞成的,王健林也认为,做慈善首先要问的是你企业员工收入多少,纳税多少,如果企业员工收入很低,纳税又不多,捐款再多那也失去意义了,
挺标派
来自网民的支持观点
观点一:当地政府,应该站出来说句公道话了,
陈光标到底捐赠了多少,是不是“首善”,并没有必要深究,陈光标毕竟捐了,其善良和爱以及为了带动更多的人做慈善的意图是值得褒扬的,至于其捐赠的详细名单、赠款的来源和其事业之本的江苏黄埔是否陷入困境,陈光标有义务“澄清”?若如此,其岂不是会因为慈善而给自己带来多余的负累?这样的结局谁还敢继续?“到底捐了多少,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这也是他个人的权力,没必要因此给其安上某个罪名吧?起码他也证明了他确实捐了不少,
对于媒体报道的其捐赠给家乡的两大公益项目,是不是真的经营权和产权在手,或者借慈善之名牟利,作为当地政府,这时候就应该站出来说句公道话了,可即使存在瑕疵,如果以此对陈光标“全盘否定”,也未免有失偏颇,毕竟人家捐赠出去的远远大于媒体所指责的“收益”,
观点二:不管怎么样,陈光标捐了就该获支持,
就算是捐款没有到位,或动机不纯,希望以此获利,毕竟陈光标他捐了那么多,经常都看到他亲力亲为地做慈善,只要有了善行就是好事情,
观点三:质疑陈光标的人有什么资,你们自己捐了多少?
陈光标做了这么多年慈善,亲自去了那么多趟灾区,亲力亲为到如此,却被横加指责,而这些质疑陈光标的人,你们自己又做了什么呢?谁又有陈光标做得多!类似的观点还有:媒体应该去报道那些民生大事,而不是把笔墨浪费在陈光标这样的善人身上,
观点四:目前陈光标这样的人太少了,陈光标应该受到赞扬和推崇,
现在是利益社会,没有谁有义务无偿为别人服务,做秀也好,真实也罢,捐出去的钱是实实在在的,只要有人受到了帮助,目前陈光标这样的人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陈光标应该受到赞扬和推崇,
批标派
来自网民的质疑观点
观点一:诚信比慈善更为重要,
俗话说“缺啥补啥”,我们现在最稀奇的就是诚信,质疑陈光标“诈捐”也就是为了追寻事实真相,不希望被弄虚作假蒙蔽,不希望他是一座被包装出来的“首善”神像,公众不需要造出来的“神”,只需要一个真实的陈光标,
观点二:喜欢发放现金和货物,是因为这样不透明,
最初陈光标在慈善上确实做了很多,不过后来倾向炒作,并沉醉于此,开始注入水分,陈光标现在为什么喜欢发现金和货物,就是因为这样不透明,无法统计总量和价值,
观点三:是质疑不是指责,既然能质疑章子怡、余秋雨,就能质疑陈光标,
“中国首善”、“道德模范”,这些都是陈光标头上的光环,作为中国慈善的“领军人物”之一,作为公众人物,陈光标当然应该接受质疑,同样作为公众人物,章子怡、余秋雨、汪小菲都经历过“诈捐门”,前者差点没有被口水淹死,公眾也要求余秋雨给个说法,而汪小菲更是刚刚在微博公布了“捐款凭证”,名人做慈善,当然要经受得起质疑,盖茨那么有钱,那么大的身家投入慈善,也一样被质疑是否为了偷税,如果社会的话语权以掏钱来定,掏钱多的可以说话,掏钱少的得闭上嘴巴,又谈何公平和正义,
观点四:许多企业家都被质疑过,一样坚持慈善,
王石、陈发树、曹德旺,他们都曾经被质疑过,但仍然在坚持,而后面两位的基金会面临着困难,就像壹基金曾经不得不投靠“红十字会”一样,他们的基金会也承受着许多体制的痛,还有许多的企业家,则受困于财富积累过程中的“原罪”或者觉得应该财不外露,没有安全感,害怕把财富暴露在阳光下,缺乏财富安全感、慈善体制的缺失、慈善意识不强,这些因素都比被质疑更能决定富豪们是否做慈善,能否坚持做慈善,也许公众对陈光标的质疑会让一些企业家有顾虑,但另一方面,这也许更有利于他们思考,如何把慈善做得更完善,如何选择慈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