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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赋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多的生命活力,进一步优化国家整体治理实效。尤其是在机关事业单位之中,选择实时性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将全面加快人才更新进度、强化各类职员的风险意识,保障退休职工及时领取合理数量的养老金。所以说,预先理清现阶段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探讨出妥善性的处理策略,显得十分关键。
关键词: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 G8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236-1879(2018)02-0250-02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激发活力,促进人员流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政策统一、规则公平的养老保险制度,可以有效满足社会保障公平性、流动性和可持续性的要求,有利于形成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可有效减轻单位的退休费用负担,为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提供有力的支撑。
1.2建立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需求。
传统单一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退休以后只提供基本退休费,这既不能使政府财政压力得到缓解,分散风险;也悖于世界银行极力倡导的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即由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等构成,这确定了各项社保改革的发展方向。
1.3实现机关事业和企业两种养老保险制度的融合。
目前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养老制度改革的趋势是将机关事业与企业养老进行融合,这在城镇,融合型的制度模式已逐步体现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但只是做到部分基本制度的融合,并没有实现在职缴费与退休待遇挂钩,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退休模式。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退休费将实行按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确定,构建起更加有效的养老保险激励机制,能够更好地体现权利、义务相对应的原则,更好地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方针,能更加全面地反映广大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进一步提升大家的自我保障和社会互济意识。
1.4社会保障制度的理念需要进一步适应社会发展。
虽然机关事业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的制度模式是基本制度精神一致的,但是仔细分析两个险种在具体操作环节,可以清晰地看出后者较前者更加注重对于参保单位及基金的风险管理,而前者相对于后者更加注重维护参保人员个人的养老权益,这是社会保障制度理念的进度。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问题
2.1机关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情绪不稳定。
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可能会触及在岗职工的利益,使在岗职工的经济收益受到影响,导致职工情绪波动,患不均。在岗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可能会降低,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在实施计划时受到阻碍。另外,由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可能没有考虑到保险金缴纳的时间年限,导致职工的补偿费用减少,也会引起职工不满,阻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2.2管理保险机制不完善。
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在养老保险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着较多不足,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保险体制。管理保险体制不完善造成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行存在问题,在基金的监管上也有较多不足之处。因此,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受到管理体制不完善的制约,無法顺利推行。
2.3财政负担分解不合理。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推行的养老保险改革对财政负担的分解不合理,导致财政部门压力过大,既要承担在岗职工的养老保险,又要支付退休人员的保险金,显然不利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推行。
2.4各地区养老保险政策不统一。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在各地推行进度不同,政策上存在差异,统筹的层次低,导致在岗职工患不均的情绪加重。各地进展和政策不统一,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受到极大的阻碍,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正常顺利的推行。
3改革措施
3.1制定可靠性的社会保险体制法规。
唯独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建立起在法制的基础上,才可以切实地完成预设的制度、社会化改革目标,保证赋予这部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必要的强制性。须知如今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上遗留各类弊端,分别包括社会保险费用征缴困难、管理秩序严重紊乱、应用模式不够科学规范等,主要原因就是欠缺法律强制性和应有的约束力度。所以,基于此,必须选择快速规划有关社会保险法规,确保逐步明确这部分养老保险的动机目标、规范原则、应尽的权利与义务。透过当前形势观察,尽管说大的《社会保险法》已然公布实施,不过专门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体制却始终存在漏洞,所以,需要规划主体预先透过法规层面着手加以协调性把控。
3.2设计富有针对性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方案。
自从我国步入市场经济发展趋势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就必须保证基于健全化劳动力市场要求,加以系统性地改革,即保证和企业单位养老保险相互关联的同时,衍生出适合一切劳动群体的养老保险制度。透过实际调查发现,如今我国每个城市两三个人中,就会存在一位老人,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用筹集模式根本无法承受这类人口老龄化和退休高峰的冲击效应。基于此,须保证将各类区域实际状况考虑进去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标准来规范养老保险中的一系列具体项目,并明确截止期限,方便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工作及时提升至国家政策层次上去。
3.3缴费基数要灵活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一些编制不同人员,其有不同的工资总额,这就缴费基数很难确定,针对这个问题,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应参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模式,如,可对其缴费比例、个人账户规模、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等进行参考。要灵活调整缴费基数,可把上年度工资收入之中的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绩效补贴、年终奖金等,在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中纳入,在统筹范围内暂时不考虑其他项目。并且为将改革阻力减弱,可在改革初期,考虑先将档案工资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必须使规定的缴费基数范围内有保证,当完成改革完成之后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进行进一步规范。
3.4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水平。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项目比较单一且统筹层次比较低。其重要以养老保险地方统筹为主,但各地方制度参差不齐,规模小而分散为地方基金存储的特点。在地方基金的使用上,有的使用率低而财政负担过重;有的使用率高而存在较大的养老负担,这必然造成养老保险基金贬值等风险的存在,使地方管理冲突体现在改革进程中。关于这一问题的解决,国家可将企业改革的办法进行借鉴,进行统筹互济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的逐步实现。就试点地区的经验来看,对于经济相对富裕的地方,可进行省级统筹,至于那些财力相对紧张的地区,则可进行县级统筹。
结语
总之,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社会化改革是大势所趋,要更多地考虑公平性、效率性和可持续性原则。在推进过程中,要有利于保障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科技创新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公务员与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改革,规范其工资制度,形成弱化初次收入分配不平衡和收入差距过大的合理机制,要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参考文献
[1] 王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问题分析与对策[J].全国流通经济,2017(22):45-46.
[2] 高强.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路径问题研究[D].贵州财经大学,2015.
[3] 李秀.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问题及对策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4.
[4] 盛曹磊. 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的困境和难题[D].浙江工商大学,2013.
关键词: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 G8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236-1879(2018)02-0250-02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激发活力,促进人员流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政策统一、规则公平的养老保险制度,可以有效满足社会保障公平性、流动性和可持续性的要求,有利于形成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可有效减轻单位的退休费用负担,为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提供有力的支撑。
1.2建立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需求。
传统单一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退休以后只提供基本退休费,这既不能使政府财政压力得到缓解,分散风险;也悖于世界银行极力倡导的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即由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等构成,这确定了各项社保改革的发展方向。
1.3实现机关事业和企业两种养老保险制度的融合。
目前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养老制度改革的趋势是将机关事业与企业养老进行融合,这在城镇,融合型的制度模式已逐步体现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但只是做到部分基本制度的融合,并没有实现在职缴费与退休待遇挂钩,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退休模式。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退休费将实行按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确定,构建起更加有效的养老保险激励机制,能够更好地体现权利、义务相对应的原则,更好地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方针,能更加全面地反映广大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进一步提升大家的自我保障和社会互济意识。
1.4社会保障制度的理念需要进一步适应社会发展。
虽然机关事业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的制度模式是基本制度精神一致的,但是仔细分析两个险种在具体操作环节,可以清晰地看出后者较前者更加注重对于参保单位及基金的风险管理,而前者相对于后者更加注重维护参保人员个人的养老权益,这是社会保障制度理念的进度。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问题
2.1机关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情绪不稳定。
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可能会触及在岗职工的利益,使在岗职工的经济收益受到影响,导致职工情绪波动,患不均。在岗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可能会降低,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在实施计划时受到阻碍。另外,由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可能没有考虑到保险金缴纳的时间年限,导致职工的补偿费用减少,也会引起职工不满,阻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2.2管理保险机制不完善。
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在养老保险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着较多不足,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保险体制。管理保险体制不完善造成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行存在问题,在基金的监管上也有较多不足之处。因此,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受到管理体制不完善的制约,無法顺利推行。
2.3财政负担分解不合理。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推行的养老保险改革对财政负担的分解不合理,导致财政部门压力过大,既要承担在岗职工的养老保险,又要支付退休人员的保险金,显然不利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推行。
2.4各地区养老保险政策不统一。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在各地推行进度不同,政策上存在差异,统筹的层次低,导致在岗职工患不均的情绪加重。各地进展和政策不统一,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受到极大的阻碍,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正常顺利的推行。
3改革措施
3.1制定可靠性的社会保险体制法规。
唯独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建立起在法制的基础上,才可以切实地完成预设的制度、社会化改革目标,保证赋予这部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必要的强制性。须知如今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上遗留各类弊端,分别包括社会保险费用征缴困难、管理秩序严重紊乱、应用模式不够科学规范等,主要原因就是欠缺法律强制性和应有的约束力度。所以,基于此,必须选择快速规划有关社会保险法规,确保逐步明确这部分养老保险的动机目标、规范原则、应尽的权利与义务。透过当前形势观察,尽管说大的《社会保险法》已然公布实施,不过专门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体制却始终存在漏洞,所以,需要规划主体预先透过法规层面着手加以协调性把控。
3.2设计富有针对性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方案。
自从我国步入市场经济发展趋势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就必须保证基于健全化劳动力市场要求,加以系统性地改革,即保证和企业单位养老保险相互关联的同时,衍生出适合一切劳动群体的养老保险制度。透过实际调查发现,如今我国每个城市两三个人中,就会存在一位老人,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用筹集模式根本无法承受这类人口老龄化和退休高峰的冲击效应。基于此,须保证将各类区域实际状况考虑进去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标准来规范养老保险中的一系列具体项目,并明确截止期限,方便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工作及时提升至国家政策层次上去。
3.3缴费基数要灵活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一些编制不同人员,其有不同的工资总额,这就缴费基数很难确定,针对这个问题,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应参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模式,如,可对其缴费比例、个人账户规模、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等进行参考。要灵活调整缴费基数,可把上年度工资收入之中的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绩效补贴、年终奖金等,在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中纳入,在统筹范围内暂时不考虑其他项目。并且为将改革阻力减弱,可在改革初期,考虑先将档案工资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必须使规定的缴费基数范围内有保证,当完成改革完成之后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进行进一步规范。
3.4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水平。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项目比较单一且统筹层次比较低。其重要以养老保险地方统筹为主,但各地方制度参差不齐,规模小而分散为地方基金存储的特点。在地方基金的使用上,有的使用率低而财政负担过重;有的使用率高而存在较大的养老负担,这必然造成养老保险基金贬值等风险的存在,使地方管理冲突体现在改革进程中。关于这一问题的解决,国家可将企业改革的办法进行借鉴,进行统筹互济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的逐步实现。就试点地区的经验来看,对于经济相对富裕的地方,可进行省级统筹,至于那些财力相对紧张的地区,则可进行县级统筹。
结语
总之,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社会化改革是大势所趋,要更多地考虑公平性、效率性和可持续性原则。在推进过程中,要有利于保障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科技创新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公务员与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改革,规范其工资制度,形成弱化初次收入分配不平衡和收入差距过大的合理机制,要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参考文献
[1] 王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问题分析与对策[J].全国流通经济,2017(22):45-46.
[2] 高强.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路径问题研究[D].贵州财经大学,2015.
[3] 李秀.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问题及对策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4.
[4] 盛曹磊. 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的困境和难题[D].浙江工商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