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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外民事关系需要适用外国法律时,如何使法院与当事人公正、合理地分担外国法查明的义务,是及时、充分、有效地查明外国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中国有关法院与当事人外国法查明义务分担的现行立法、理论和实践尚存在一些问题,通过比较中美外国法的定性及其对外国法查明义务分担的影响和中美外国法查明义务的分担制度,我国应借鉴美国外国法查明义务分担制度的有益经验,将查明的外国法作为一种"特殊法律"对待,我国法院对当事人选择适用的外国法是否查明应享有自由裁量权,我国法院在一定情况下应当主动亲自查明外国法以及应当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情况下主动提供外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