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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某单位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了一项工程招标项目,并顺利完成招标流程。可是在临近签订合同的时候,投标人指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保修金是5%,而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于2017年6月发布的《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究竟是按招标文件签署还是更改招标文件的内容按照《通知》的新规定去签署呢?面对这种情况,招标单位犯了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