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财建[2017]7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扎实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改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政资金政策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1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绩效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