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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职业教育的基本法,从立法意图到框架设计,从总则到实施措施,从法律主体到法律责任认定,从责任、权利、义务到罚则等,都必须是一个具有内在逻辑性的完整体系,不能出现前后不一、理论基础和实践措施的脱节共至背离等问题。本次《职教法》修订的重要突破之一就是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而且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理论和实践的有机融合,需要观点和措施的有效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