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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西省在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上下力气、出实招。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顶层设计,先后下发了《江西省现代农业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2—2020年)》《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关于规范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和安排。农业系统联合有关部门大力推动改革实践、试点示范,并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取得“四个快速”的明显成效。
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快速完善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体现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具有旺盛生命力的制度。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这一制度又需要根据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加快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是丰富和发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伟大实践。为此,江西省近年来进行了艰难而又积极的探索。
1.夯实家庭经营基础。以稳定农民承包权为抓手,针对二轮延包工作中所遗留的一些突出问题,2014年4月份全面启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4年年底,江西省111个有确权任务的县(市、区)、1501个乡镇都在整体推进此项工作,其中96.38%的村民小组完成了第一次公示,60.9%的农户完成了调绘勘测,48.61%的村民小组完成了第二次公示。各级财政安排工作经费8.4亿元。由于江西省工作主动、措施得当、成效明显,农业部领导多次给以表扬肯定,多个兄弟省份来江西省考察交流,中央和省内外多家主流媒体竞相报道,《农民日报》更是把江西省的做法称为“江西工作法”,并向全国推广。新华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赣版报告”》专稿中指出,江西多项改革举措蹄疾步稳,走在全国前列,唤醒了“沉睡”多年的农村土地,极大地激发了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2.发展合作经营。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江西省始终坚持把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组织制度,一手抓单个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一手抓农民合作社的合作与联合,有力推动了农民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3.推进企业经营。以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建设为抓手,推进企业经营,着力抓好“接二连三”工程。各级各类农业龙头企业正在成为向农业输送现代经营理念、投入现代生产要素、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农业规模经营快速发展
2014年年底,江西省家庭承包地流转面积973.8万亩,流转率超过30%,近半数流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流入农民合作社的174.2万亩,流入农业企业的130.2万亩,流入家庭农场的66.2万亩,流入专业大户的93.2万亩。同时,为做好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各地建立了1个市级、88个县级、952个乡镇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适度规模经营已经成为全省农业的一道亮丽风景。
三、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增长
2014年年底,江西省农民合作社3.26万家,实有社员165.9万户,国家级示范社名录库中全省入库合作社有408家;家庭农场22618家,经营耕地总面积达190.1万亩;发展种养专业大户4.08万户;全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854家,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40家;认定新型职业农民3000人。
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快速形成
江西省在全国首创“综合建站”模式,基层农技体系改革基本完成,农技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农技服务人员基本到位,服务经费基本得到保障。全省所有涉农乡镇均设有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共定编15978人,从业人员13093人。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正由自发的起步阶段向有序的壮大阶段转变,全省各类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已达10.02万个,成员数超90万人。其中农机服务组织21043个,植保服务组织15357个,农业技术服务组织10033个,农资供应服务组织7918个,产品销售服务组织34120个,综合类服务组织11729个。
下一步,江西省将进一步加强服务机构队伍建设,加大检查督促,促进法规政策落实,进一步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
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快速完善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体现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具有旺盛生命力的制度。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这一制度又需要根据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加快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是丰富和发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伟大实践。为此,江西省近年来进行了艰难而又积极的探索。
1.夯实家庭经营基础。以稳定农民承包权为抓手,针对二轮延包工作中所遗留的一些突出问题,2014年4月份全面启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4年年底,江西省111个有确权任务的县(市、区)、1501个乡镇都在整体推进此项工作,其中96.38%的村民小组完成了第一次公示,60.9%的农户完成了调绘勘测,48.61%的村民小组完成了第二次公示。各级财政安排工作经费8.4亿元。由于江西省工作主动、措施得当、成效明显,农业部领导多次给以表扬肯定,多个兄弟省份来江西省考察交流,中央和省内外多家主流媒体竞相报道,《农民日报》更是把江西省的做法称为“江西工作法”,并向全国推广。新华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赣版报告”》专稿中指出,江西多项改革举措蹄疾步稳,走在全国前列,唤醒了“沉睡”多年的农村土地,极大地激发了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2.发展合作经营。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江西省始终坚持把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组织制度,一手抓单个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一手抓农民合作社的合作与联合,有力推动了农民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3.推进企业经营。以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建设为抓手,推进企业经营,着力抓好“接二连三”工程。各级各类农业龙头企业正在成为向农业输送现代经营理念、投入现代生产要素、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农业规模经营快速发展
2014年年底,江西省家庭承包地流转面积973.8万亩,流转率超过30%,近半数流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流入农民合作社的174.2万亩,流入农业企业的130.2万亩,流入家庭农场的66.2万亩,流入专业大户的93.2万亩。同时,为做好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各地建立了1个市级、88个县级、952个乡镇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适度规模经营已经成为全省农业的一道亮丽风景。
三、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增长
2014年年底,江西省农民合作社3.26万家,实有社员165.9万户,国家级示范社名录库中全省入库合作社有408家;家庭农场22618家,经营耕地总面积达190.1万亩;发展种养专业大户4.08万户;全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854家,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40家;认定新型职业农民3000人。
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快速形成
江西省在全国首创“综合建站”模式,基层农技体系改革基本完成,农技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农技服务人员基本到位,服务经费基本得到保障。全省所有涉农乡镇均设有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共定编15978人,从业人员13093人。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正由自发的起步阶段向有序的壮大阶段转变,全省各类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已达10.02万个,成员数超90万人。其中农机服务组织21043个,植保服务组织15357个,农业技术服务组织10033个,农资供应服务组织7918个,产品销售服务组织34120个,综合类服务组织11729个。
下一步,江西省将进一步加强服务机构队伍建设,加大检查督促,促进法规政策落实,进一步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