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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健全现代市场体系、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加强宏观调控、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加快发展资本市场、提高金融业国际竞争力、推进金融创新、维护金融稳定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显然,金融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面对当前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处于转型关键期的中国该如何深化金融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八大代表、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认为:“银行业将始终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己任,不断开拓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效能,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服务提出的新要求。”
近年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快改革发展,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占银行业的33%,农户贷款余额占银行业的77%,县域机构网点占银行业的60%,尤其是在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问题上贡献率高达76%。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农村金融仍然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环节,不少地区结构性和区域性“贷款难”问题仍然比较普遍。不言而喻,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而农村金融服务是目前我国整个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对于涉农金融机构而言,关键是做到自觉落实十八大报告的要求,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实现科学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人民银行、银监会的领导和推动下,各地涉农金融机构不断提升创新服务能力,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融合;不断改善思维方式,用新的战略、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推动与“三农”企业对接;通过主动服务、贴心服务、高效服务、创新服务,积极为农民朋友搭建沟通桥梁,促进企业发展。各地不断推出的的“乡村金融服务站”、“金穗支付通”、“金融机具下乡”等助农便农取款的小平台,就好像将银行“柜台”搬进连队,一条支农、惠农、便农的“支付绿色通道”悄然成型,实现了“农户受益、银行如意、政府满意”三方共赢。
眼下,为了切实落实十八大精神,巩固2011年金融宏观调控成果,科学应对当前国内外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各地涉农金融机构必须适应变化,更新经营理念,加强风险管理,共同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稳健运行;进一步加大对薄弱领域的金融支持,积极支持建立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的中小型金融机构,使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农村经济已步入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村经济结构加速调整、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和各项产业协调发展的重要时期,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因此产生重大变化,呈现出多元化和多层次的特征。原来单一的信贷需求正在转变为包括存款、贷款、结算、理财、代理等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原来围绕传统农业生产为主体的资金需求正在转变为扩大再生产、消费、教育等结构性资金需求;原来单纯寻求金融服务正在转变为对金融知识、金融产品、市场信息等综合化信息需求。这些变化给做好新时期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期待。
由此可见,当前我国广大涉农金融机构的发展既面临难得机遇,也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新形势下,如何继续深化“三农”金融服务,推动服务“三农”实现新突破,是涉农金融机构面临的严肃话题。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金融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需要在战略、组织、机制、产品、服务和渠道等方面进行调整优化;构建与“三农”紧密互动、互惠共荣的新型客户关系,有助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加强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提高客户满意度、贡献度和忠诚度。
首先是努力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大力开发适合农村发展要求的金融新产品和服务工具。加快建设贯通城乡的结算支付系统,允许农村信用社开办信托、农业项目引资、融资政策咨询、代理农户理财等具有农村特色的中间业务,探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定向募集、股权交易等方面的金融服务方式,积极支持条件成熟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不断拓展金融服务的新领域。
其次是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扶持力度。扩大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涉农贷款税收优惠的覆盖面。对其营业税、所得税的减免政策给予延期。对县以下涉农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形成的亏损,由财政给予贴息。适当放宽农村金融管制,降低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门槛,抓紧制定小额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会的相关条例,尽快出台农村民间借贷的政策规定,引导其合理、健康运行。
再者是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农村信息系统,改进信息采集、整合方式,完善农业企业和农户信用档案,着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推进创建农村信用村镇活动,广泛开展对农民的现代金融知识和诚信教育,强化农业企业和农民的信用观念;完善金融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制裁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切实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总之,广大涉农金融机构一定要切实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牢固树立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理念,将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继续深化“三农”金融服务,进一步提高案件防控认识,增强危机感、忧患意识;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业务操作流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筑牢风险防范思想防线;完善稽核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稽核的作用以促进农信社依法合规经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风险管控水平,确保经营稳健发展,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实现可持续发展。
显然,金融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面对当前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处于转型关键期的中国该如何深化金融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八大代表、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认为:“银行业将始终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己任,不断开拓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效能,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服务提出的新要求。”
近年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快改革发展,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占银行业的33%,农户贷款余额占银行业的77%,县域机构网点占银行业的60%,尤其是在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问题上贡献率高达76%。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农村金融仍然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环节,不少地区结构性和区域性“贷款难”问题仍然比较普遍。不言而喻,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而农村金融服务是目前我国整个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对于涉农金融机构而言,关键是做到自觉落实十八大报告的要求,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实现科学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人民银行、银监会的领导和推动下,各地涉农金融机构不断提升创新服务能力,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融合;不断改善思维方式,用新的战略、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推动与“三农”企业对接;通过主动服务、贴心服务、高效服务、创新服务,积极为农民朋友搭建沟通桥梁,促进企业发展。各地不断推出的的“乡村金融服务站”、“金穗支付通”、“金融机具下乡”等助农便农取款的小平台,就好像将银行“柜台”搬进连队,一条支农、惠农、便农的“支付绿色通道”悄然成型,实现了“农户受益、银行如意、政府满意”三方共赢。
眼下,为了切实落实十八大精神,巩固2011年金融宏观调控成果,科学应对当前国内外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各地涉农金融机构必须适应变化,更新经营理念,加强风险管理,共同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稳健运行;进一步加大对薄弱领域的金融支持,积极支持建立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的中小型金融机构,使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农村经济已步入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村经济结构加速调整、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和各项产业协调发展的重要时期,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因此产生重大变化,呈现出多元化和多层次的特征。原来单一的信贷需求正在转变为包括存款、贷款、结算、理财、代理等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原来围绕传统农业生产为主体的资金需求正在转变为扩大再生产、消费、教育等结构性资金需求;原来单纯寻求金融服务正在转变为对金融知识、金融产品、市场信息等综合化信息需求。这些变化给做好新时期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期待。
由此可见,当前我国广大涉农金融机构的发展既面临难得机遇,也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新形势下,如何继续深化“三农”金融服务,推动服务“三农”实现新突破,是涉农金融机构面临的严肃话题。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金融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需要在战略、组织、机制、产品、服务和渠道等方面进行调整优化;构建与“三农”紧密互动、互惠共荣的新型客户关系,有助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加强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提高客户满意度、贡献度和忠诚度。
首先是努力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大力开发适合农村发展要求的金融新产品和服务工具。加快建设贯通城乡的结算支付系统,允许农村信用社开办信托、农业项目引资、融资政策咨询、代理农户理财等具有农村特色的中间业务,探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定向募集、股权交易等方面的金融服务方式,积极支持条件成熟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不断拓展金融服务的新领域。
其次是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扶持力度。扩大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涉农贷款税收优惠的覆盖面。对其营业税、所得税的减免政策给予延期。对县以下涉农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形成的亏损,由财政给予贴息。适当放宽农村金融管制,降低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门槛,抓紧制定小额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会的相关条例,尽快出台农村民间借贷的政策规定,引导其合理、健康运行。
再者是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农村信息系统,改进信息采集、整合方式,完善农业企业和农户信用档案,着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推进创建农村信用村镇活动,广泛开展对农民的现代金融知识和诚信教育,强化农业企业和农民的信用观念;完善金融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制裁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切实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总之,广大涉农金融机构一定要切实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牢固树立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理念,将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继续深化“三农”金融服务,进一步提高案件防控认识,增强危机感、忧患意识;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业务操作流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筑牢风险防范思想防线;完善稽核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稽核的作用以促进农信社依法合规经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风险管控水平,确保经营稳健发展,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