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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讨利培酮对首发精神分裂症治疗的有效性,副反应,安全性及患者的依从性,对210例年龄范围在16岁-50岁,符合ICD-10,CCMD-2-R诊断标准的精神分裂症或分裂样精神障碍(分裂样精神病)的首发病人,病程<5年,BPRS总分≥27分,既往若应用抗精神病药连续治疗时间<8周,入组前未服用其它抗精神病药物者直接给药,若改用利培酮治疗者需停药一周以上。起始剂量为0.5-1.0mg/d,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反应逐步加量,2周左右加大到治疗量,一般为2-4mg/d(因人而宜),连续观察期限定为8-16周并以简明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