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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胃炎是较少见的一类肿瘤放疗后并发症,随着放射治疗在肝癌、食管癌、胰腺癌、胆管癌等上腹部肿瘤中的应用,作为相邻器官的胃、十二指肠也会受到一定剂量的照射,胃肠组织的耐受剂量为45~55 Gy[1],当大于这个剂量时会造成胃肠黏膜放射性损伤,引起一系列的消化道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胀等,重者可引起消化道出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