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潘不住永无岛

来源 :中学生博览·文艺憩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avyli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你说,长大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
  嗯,你还会是一个大笨蛋。
  依稀记得初次见面的场景。
  那是开学第一天,我们都还是两小无猜的年纪。那天大笨蛋当众脱下裤子完美完成他的校园首秀,吓得旁边的女老师张大嘴巴吓得不知所措。
  事后据当事人回忆,原来那一天是在家里吃多了荔枝发了热病,后股瘙痒难忍才出此上策。可是,可是再痒也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露出小屁屁啊,旁边,旁边还有女孩子呢。
  那时候就觉得那个大头男孩挺笨的,好吧,就叫他大笨蛋吧。没错,大笨蛋个头很大,比同龄人要大许多,后来我总是很嫌弃对他说,哥们儿把头撇过去一下,挡着手机信号了。可是他老爸头却很小,让我不禁想起了《大头儿子小头爸爸》里面的经典台词:大手牵小手,走路不怕陡。大头配小头,下雨不用愁。人家有伞,我有大头。
  其实,我一直觉得大笨蛋可能是小时候三鹿喝多了!
  有时候常常琢磨着大笨蛋脑袋里到底塞着什么玩意呢,我想里面一定是豆腐花吧,不然怎么就那么爱喝豆浆呢。大笨蛋每天的早餐必杀技是豆浆豆浆还是豆浆,反正只要有豆浆在米饭都成了佐料。
  再来聊聊大笨蛋那突破人类底线的长相吧,那五官精致得……一出门那是一个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他看上的女孩子通常是看背影急煞千军万马一回眸吓退百万雄师那种。其实,大笨蛋的审美观应该也突破了人类底线。
  对了,经过那一场裸奔风波后我和大笨蛋顺理成章成了铁哥们儿。是的,我打小就不交不三不四的朋友,所以我的朋友一定都很二。后来又和大笨蛋做了拜把子兄弟,拜天地那天我对大笨蛋说:“为了亲上加亲,以后我儿子可是要娶你女儿做媳妇的,这样咱们就算是世交了。”大笨蛋听了挠挠头又摇摇头义正词严道:“那可不行,现在都啥年代了怎么能这么老封建。当然只能让你女儿给我儿子当媳妇。”我听完后哈哈大笑。
  大笨蛋虽然长得像个坏学生不过总是被坏学生打,只有一次是例外。那一次我被一个高年级同学欺负,大笨蛋撞见后立马召集一群小伙伴操起家伙冲了过来。嗯,忘说了,大笨蛋手里的家伙是石头。那天那家伙被砸得头破血流撒腿就跑。事后我对大笨蛋说:“你真够笨的,那么大的石头就往人家身上砸去……好歹你也挑块小的。”大笨蛋耸耸肩满不在乎道:“我不管,只要欺负我兄弟,我就不让他好过。”我听完后倒吸一口气,这以后要是跟着他混注定要牢底坐穿。
  去镇上读书后,周末放假我们一起坐很长很长的车回家。我眯着眼靠在他肩上听他眉飞色舞聊着学校里的事,聊他班上转来好看的女孩,聊食堂永远都很难吃的饭菜,聊我们学校很凶又很搞笑的体育老师。那时候我们还不懂生离死别,永远天真无邪。
  关于命运这个词,辞海里有两个释义:无法改变的过去或无法掌握的未来,叫命运。
  是命运打败了这一切。命运突发降临的那一天大笨蛋没有哭我却哭了。大笨蛋说不许哭男子汉哭什么?
  那一天我问大笨蛋,我说大笨蛋你知道彼得潘么?传说彼得潘生活在一座叫作永无岛的岛屿上,他永远天真,永远善良,永远也没有烦恼,而且永远也长不大。“那我们可不可以去找到永无岛?”我看见大笨蛋眼中闪烁着光芒,“是不是只要我们找到永无岛,我们就可以永远也不用长大了?”“你说那个彼得潘会长什么样子?” 大笨蛋擦干眼泪笑笑。“嗯,不知道,不过我猜他应该很爱喝豆浆吧。”那一次我抱紧大笨蛋,用力点点头:“对,他和你一样,肯定也很爱很爱喝豆浆。”
  那时侯我们的梦想是努力学习考上一个好的高中,再努力学习然后考一个好的大学。可命运降临之后大笨蛋天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大有一种中高考你尽管放马过来吧的架势。那时候学生时代的我俨然成了一个高逼格的文艺青年,随手就可以来一句类似我曾经苍老如今风华正茂的高逼格神句。大笨蛋呢,还是那个长不大的小破孩,拉着我逛遍玩遍无数家游戏机厅。记得那时一款叫做传奇的网游落幕后街机游戏莫名火了起来。
  后来大笨蛋干脆完全放弃学习专职游戏,看看他那排名就知道年级里有多少人。大笨蛋总是很忙,忙得和我说话的时间都没有,我说,哎呦,你这么忙日理万机的还亲自上厕所啊。我说大笨蛋你回头是岸吧,明儿我把课程全部给你补上,人活着怎么能轻言放弃理想呢,大笨蛋摆摆手,别和我提理想,戒了。
  只是,大笨蛋依然很乖,不打架不滋事,不是街上的那种小混混,除了不好好学习以外是一位标准的好好学生。只是我知道,大笨蛋很悲伤。妈妈告诉我,人在最悲伤的时候可以不顾一切地活着,可以奋发图强孤注一掷;也可以另一种方式不顾一切地活着,可以万念俱灰不问世事。大笨蛋是后者,可是我不怪他。
  后来,大笨蛋又改行玩起了网游。于是,他又成了网吧的常客。于是他又拉着我逛遍了小镇上所有的网吧,而之后大笨蛋又得出一条结论:玩游戏没出路了。好吧,没有我期待的浪子回头,只是因为大笨蛋觉得镇上的电脑太次了,一个卡位竟然花了两秒七三。其实,我很诧异大笨蛋可以将时间精确到百分位。金盆洗手后,大笨蛋不再浪迹江湖,和我所期待的那样教室成了他的最终归宿。只是唯一不美好的是大笨蛋又成天沉迷于网络小说。后来,从不看网络小说的我受他耳濡目染竟也能看《仙逆》《遮天》一两部小说。
  那些日子大笨蛋整天沉迷于虚拟世界,QQ签名俨然改成了:本人已死,有事烧纸。小事招魂,大事挖坟。如遇上线,纯属诈尸!后来我生日的时候大笨蛋真诈了回尸,晚上我跟着他那帮兄弟胡吃海喝。我说大笨蛋我生日只想你一个人陪我过,大笨蛋突然抱住我,很紧很紧,第一次那么近,两个人呼吸揉在一起。
  那一天我问大笨蛋:“大笨蛋,你说长大后我们会在世界哪一个角落?”其实那一天我想问的是,你会觉得有一些遗憾么?明明有那么多那么好的风景,却偏偏选择了放弃。大笨蛋听完后笑笑满不在乎道:“不知道,管他呢,过好当下再说。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记忆中这是大笨蛋第一次对我说这么文艺的话,可我听着格外伤感。我不甘心朝他用力吼道:“大笨蛋,你说十年后的我们会站在世界哪一个角落?” “不知道,也许那一天我们会呆在吴嫂的早餐店里一起喝豆浆呢。”   我记得他说完话的时候,一瞬间,天空顿时暗了下来。我还记得那一天风很大,将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过后长风又随着时光洪流朝向一个叫未来的地方轰轰烈烈跑去……
  后来大笨蛋辍学了,离开时没有告诉我要去哪里,只知道他去了很远的地方。
  后来,后来我忙于高考,断了联系,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大笨蛋。
  记忆里大笨蛋永远眯着眼睛,阳光下看不清楚他不喜不伤的模样。那些岁月像是盛开在记忆里的夏天,而梦中那个大笨蛋依然安静地站立在或明或暗的光线里守望着一个又一个黎明,如一幅黑白映画。
  我们一起念书,一起坐车回家,一起长大,而后命运让这一切都戛然而止。
  当然我记得那年的冬天,下了很多很多场雪。那是大笨蛋辍学后我第一次见到他。
  那一年我高考,而我已经有几年没见到他了。
  有一天收到一条短信,短信里是一张图片,图片里是手写的:生日快乐!字迹模糊又熟悉,那一刻像是天空都亮了。
  那一天我忐忑不安地照着号码拨了过去,那一天大笨蛋憨憨地说了好多。大笨蛋最后憨憨道,不好意思哈,明天是你生日,我不能赶过去了。
  我说,你该把那蹩脚的字好好练练了。大笨蛋应付,好好,行行,一定练。然后大笨蛋叹了口气,明天还要早起干活呢。我说,那好,晚安。他说,嗯好,我挂了。
  然后,世界顿时安静了。忽然鼻尖涌起一股酸意,想起以前很多很多事。
  我想,如果七年前没有那一场变故,这一切都会不会变得不一样了呢?
  曾经我无数次设想过这样的场景:在浩大明媚的天空下,那个大笨蛋会和我一样,依然背着书包穿梭在回家与学校的路上,依然埋头写着数学题依然想尽办法为攻破出题老师的陷阱而绞尽脑汁,依然一起扬着头以朝气蓬勃的姿态忙忙碌碌穿梭于三点一线。放学后,我们一起赶去就餐,一起在谈笑风生中跑去上自习,一起坐很长很长时间的车回家。然后把头埋进他胸口,美美着睡上一觉。
  这么说来,还真是有点想他呢。抬头,打了个喷嚏,估计是那个大笨蛋也在想我吧。
  那一晚我没有问大笨蛋为什么这么些年没有来找我,我知道当我听到电话那头声音夹着些许无奈和无力的时候,我就知道答案了。当然,那晚我也没有告诉大笨蛋,其实我真的很想很想他。
  江南,雪停下来的时候,我刚补完课,我们商量着好好聚聚。
  冬日的暖阳永远显得那么珍贵,我站在车站外看见风跑过香樟树,跑过人群,跑过每一处充满希望的地方。
  我想,待会儿见面的时候要不要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大笨蛋估计已经长得很高很高了。
  甚至,我想,待会儿看到他第一眼会不会激动得扑到他怀里哭一场呢?
  可是,都没有。
  他风尘仆仆来的时候,穿着一件浅蓝色的大棉袄,有点像一头憨厚的大笨熊。我们点头微笑,没有过多寒暄,然后并排一起在横店街上安静溜达着,就好像我们每天都会拥有这样安静又温柔的时光。那一晚,我们去豆浆店喝了豆浆,外面的风很温柔,大笨蛋一口气喝了好多杯。大笨蛋告诉我辍学后他没有去饭馆学做豆浆反而学起了做模具,为此我深感遗憾。大笨蛋却笑笑说,没关系的,反正哥们儿以后是豆浆界最会做模具的,模具界最会喝豆浆的。说完,大笨蛋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
  晚上他骑上摩托车戴上头盔的模样真的很酷,像一个铠甲勇士,在无数街灯星光闪耀下逆风而行。
  那一天,那个逆风少年戴上铠甲骑着摩托车载我过长长的牛头山隧道,天地很安静,只剩下我们,只剩下摩托车的轰鸣声。寒冬的长风穿过我的面庞我的耳根,却依然炙热无比。
  摩托车在风中疾驰而行,就像梦一样自由。大笨蛋转过头来看着我,你还是没变啊。我扑哧笑道,你变咯,变白了变高了,声音变得难听了,只是唯一不变还是那么笨。大笨蛋听后笑笑不说话,过了半晌又问我,真的变白了么?我点点头,他回头拍拍我肩膀笑道,整天不见光当然就白了啦。说完他自己哈哈大笑起来。
  我没有告诉他,其实在刚刚看到他第一眼,我差点就认不出他来了。他脸上多了我们同龄人所没有的沧桑和成熟。
  我也没有告诉他,其实刚才在在人群中我一眼就认出他来了。因为我还记得他的眼睛,永远清澈明亮,永远宽厚善意。
  而我依然记得,那天晚上风很温柔,星星很漂亮,天空皓大明媚。有一瞬,忽然觉得天地间就只有我们俩。我们一起穿过山川湖海,跨过时间河流,越过世间悲喜……忽然之间发现坐在我前面那个大笨蛋他长大了,担当又勇敢,戴上盔甲的模样像一个超级无敌大英雄。只是我知道,他依然还是那个大笨蛋。
  晚上,我们睡一块。我趴在大笨蛋的肩膀上,听大笨蛋给我讲很多事情,听他给我讲外面的那些风风雨,听他给我讲一个又一个小江湖。
  但从他口中出来的故事,永远都是充满善意的无公害的,都是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小因果。我知道,他比我们这些上学的孩子都朴素有情怀。
  大笨蛋告诉我,有一天晚上他往住宿的地方去,忽然有一个抱着小孩的男人问他“借钱”。大笨蛋说,当时男人怀里的孩子哭了。大笨蛋说他最怕孩子哭了,所以就把口袋里仅有的110块钱抽出了100给了人家。
  我听完后骂道,你真是个大笨蛋,人家明明是大骗子骗钱的知道么。大笨蛋点点头,大笨蛋说我知道啊。当时我有七成的把握对方是个大骗子,当时我正犹豫到底要不要给。我问,那你干吗最后还要给。大笨蛋笑道,因为男人怀里的孩子哭了啊。
  大笨蛋笑的时候真是又憨又笨啊。可是,我看见后却是鼻子一酸。哈哈,大笨蛋遇上大骗子,然后撇过脸去眼泪哗啦啦地掉。我想啊,天下之大,大不过他缺的那块心眼。
  是不是那一刻,大笨蛋从那孩子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七年前的他人生正遭遇了一场巨大的变故,我不知道那时候的他是怎么挺过来的。我甚至记不清他有没有在我面前哭过。那么七年前的我在哪里呢?依然是没心没肺,依然是该吃吃该睡睡。所以,那一年对于我来说最遗憾的是莫过于没能够来得及陪他一起悲伤吧。   冬日的暖阳下,迷离的光影里,温柔的长风中,望着他拜祭他爸爸时虔诚的背影依然会感动依然会泪流满面。
  因为我们都是大笨蛋,才会念念不忘。
  冷风中,他红肿着眼睛,我扑上去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我说,小时候常常和别人拜把子做兄弟,可到头来能成兄弟的也只有这么一个。我说好好好干今年要是没能考上大学,哥们儿就投奔你了。我说想哭就哭吧别硬撑着。
  回到家,大笨蛋笑着抱起弟弟去买糖吃。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我想也许终有一天我们都会像他一样,独自承受着一切,忍着世事艰险,背负着责任,不问苦痛,默默担当。
  作家刘亮程曾说过:"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
  只是,在寂寞寒冬我们都要学会成长。曾经我们都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永远有掉不完的眼泪,无尽的悲伤,做不完的数学题。可是我们终究都要长大,我们终究要学会一些让我们安身立命的本领,终究要忘掉那些伤痛擦干眼泪,终究要佯装微笑带着期许和美好继续上路。
  那是2009年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此后他就再了无音信。传说大笨蛋去了很远很远的北方,传说大笨蛋和叔叔一起去了上海,传说大笨蛋在外面过得很好。
  小时候,他们告诉我说,时间会是最伟大的治愈师。那些曾经以为永远不会走出的伤痛,那些以为永远无法忘掉的事情,都会在时间的掌纹里,慢慢抚平伤痕。我想,那大笨蛋呢?
  有一天我在北京西单图书大厦上看到一张大大的海报。海报上是一个笑容温暖可是眼睛里大雾弥漫的男生,笑起来的模样让人想起夏日里最明媚的阳光。他安静站在一棵香樟树下,穿着蓝色衬衣,提着书包,仰着头望着天空。一瞬间感觉一股热浪快要从眼眶里砸了下来。然后想起很多很多事……
  “你说十年后,我们会站在世界哪一个角落?”一晃好多年就过去了,而后好多年我再也没有见过大笨蛋。往后的人生,各自为安,各自独挡。
  2016年,刚好是十年。我记得十年前我问这句话时他的人生正遭遇巨大变故,而十年后我们初入江湖。只是江湖好大,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自己曾经许下的期许与承诺。2016年初夏,我一个人乘坐飞机去海南,一个被称作天涯海角的地方。我跟别人说的是去旅游,因为我怕说出事实连自己都会觉得好悲伤。谁说呢,岁月跌途,江湖浩浩。
  远处浪涌翻滚,月下石碑上刻着:陆止于此,海始于斯。海很温柔,夜色很美。我一个人站在海边吹着海风,看远处潮起潮生。只是风景这么美,为什么忽然觉得有一点感伤?
  忽然,旁边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拍拍我的肩膀。他微笑着手里拿着两份豆浆,远方的海风很温柔。
  ——你说十年后我们会站在哪一个角落?
  ——嗯,说不定我们会站在一起喝豆浆呢。
  ——你还在寻找彼得潘吗?
  ——不会了,我只是一不小心把他弄丢了。
  ——你找到永无岛了吗?
  ——嗯,对。它就在我脚下。
其他文献
1 零增肥冰淇淋  我从周末的昏睡中醒来,房间里黑漆漆一片,窗外几盏路灯安静地亮着,疑似纸醉金迷的夜已在我的睡眠中悄悄流逝。我抓起手机一看,才5点半——上海的天黑得特别早,这才入秋。  不过既然都要入秋了,我决定出门给自己买根冰淇淋。  本想一个人安静地、文艺地、忽略100卡路里地吃完这个夏日最后一根冰淇淋,却不想在忘情舔完第三口后手一抖,冰淇淋呈自由落体运动掉在了地上。我呆呆看着自己的手和地上快
期刊
房间外长着一棵樟树,天气渐凉秋风乍起的夜里,枝叶总被吹得簌簌作响。从浅浅的睡眠中醒来,香薰灯扑闪的火苗像是一只眼睛,与我静静地对望着。  刻意放慢了生活的步调,白日里读书喝茶,傍晚去公园中跑步,夜晚对着一扇小窗,安安静静写字。  偶尔和朋友相聚,放弃了一部分并无太大意义的社交,余下的时间便一笔一画地练起字,中文楷体和英文圆体的字迹慢慢好看起来。  某些时刻,淡淡的孤独感如晚潮般涌现,这时,我便停下
期刊
一  何谓是春。  世人道,春风一遇,十里江南岸皆声息蓬勃。  但在许惊蛰的眼中,春来,不过是林间樱花无穷尽。  三月万物苏醒,可于他而言,只是又唤醒几年都消磨不尽的旧事。  二  难得晴光十里,许惊蛰就站在宿舍楼下的院子里,盯着洗好的毛衣看了半晌。  酒红色的毛衣,款式别致,又以极其优雅的点缀手法,在毛衣上开了些许樱花。三两花枝温柔轻盈,盛满整个诗意的春。  接了陆柒的电话,许惊蛰叹口气,把毛衣
期刊
1  我叫念桐花。  之所以叫桐花是因为我出生的那一天家院子里那棵年代久远的桐树居然开出了一朵蓝色的桐花。父母认为是吉兆,便为我起名“桐花”。  我常常坐在大桐树底下写作业或是看书。看安徒生的童话书。童话,桐花,我觉得这两个词发音像极了。  妈妈在里屋喊我去巷口买瓶酱油回来,我蹦跳着进去拿了钱又蹦跳着出了家门。厨房上方飘出白色的炊烟,袅袅。  我并没有带回酱油。酱油变成了一只蓝色的小鱼气球,被我牵
期刊
“作为你的父亲,真是我的耻辱。”  “作为你的女儿,也是我的遗憾。”  这是离家出走之前,小柯与父亲最后的对话。彼时的小柯,仰着下巴固执地与父亲对视,脸上鲜明的掌印火辣辣地疼,一双带泪的眼睛却闪着不肯屈服的光。脚边散落着被砸碎的吉他残骸,父亲踏着琴弦上前,又欲扬起手,可那一巴掌停在空中半晌,却始终没有落下来。  旁边的继母惴惴地哄着吓哭的妹妹,小柯轻轻地走上前,拉住小孩子软糯的小手对她说:“你不能
期刊
行走在路上,“吃”是永远不可能避免的话题。中国地大物博,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处处皆有美食。沪菜偏甜,鲁菜偏咸,湘菜偏辣,川菜重麻,粤菜重鲜,新疆菜重椒盐,京味酱汁出神入化,东北菜粗中有细,乱刀切大锅炖。刀工见的是风土,火候掌的是人情。  曾有幸在拉萨吃过一次地道的尼泊尔餐,鸡块切得棱角分明,咖喱居于餐盘一隅有香有色,手工酸奶装在晶莹白瓷盅里,核桃剁得碎碎的洒在其间,分外精致。但总觉得手中的
期刊
云在何方,云在天上。  你在何方,你在心上。  我不敢对任何人说起这座城,我听闻城里有万块砖堆砌的天阶供情侣踏过,我亦听闻城里的道路盘旋儿山,21公里的南滨路串联起六座跨江大桥远近驰名,巴渝风把城里的日新月异吹出了城门,却也吹进了城外人的喜怒哀乐。  事实上我从未去过那里,我生长在城门外几千公里的小镇,不知道那里的树长几多叶子开几多花,不知道那里的路灯亮不亮夜黑不黑,不知道那里的人嬉笑怒骂作何文章
期刊
楔子  苏小染至今还是清楚地记得宋颖那爽朗的标志性笑声,高兴时眯起眼睛露出两颗可爱的兔子牙的样子,就是偶尔上田径场也会看见和她相似的背影,在夕阳下肆意奔跑追逐着风蒸发眼泪,及肩的黑发飞扬在青春的阳光里、尘埃中。  可那都不是她,也不会是她,因为宋颖已经离开南方去了北方一座有雪的古都很久很久了。  秋的凉意没有勾起苏小染惜别怀远的情绪,倒是无意中透过窗帘的缝隙投影在书上的阳光,引起她的注意,她抬头,
期刊
一直想为他写段文字,写一写那短短的只有不到两个月的时光。却又一直迟疑着,可能怕忘记又或者怕想起,也可能怕触及某些看不见的伤口。  我记得很清楚,是的,很清楚。没有风的下午,寒冷的空气中有种很干净的味道,我和康夫一起走出家门,我去接看房子的人,他去上网,然后晚上再来我这儿拿剩下的东西。  他搬走了,因为一些或明或暗的原因。  我发现我很具有后现代小说家的气质,东拉西扯地说上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却和
期刊
「1」  最后与宋子初告别的那天,我的身高依然稳稳地停在1米69,没迈过1米70这道坎。  天空是舒服到近乎透明的蓝色,云朵又白又大。他向上提了提背包转身准备走的时候,我急忙拽住他的衣袖大声地哭。记得很清楚,一只猫被绣在了他的袖口处,手心覆盖在上面时似乎有被灼伤的疼痛。  宋子初停顿了许久,随后他抽出了手放在我的发顶上,轻轻拍了几下。  “第一次见你,我注意到有一只青色的鸟飞在你身旁。”  这句话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