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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先后赴山西、浙江、北京采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接触了大量监委干部,采访愈多,感受愈深:反腐败案件不是一般的刑事案件,不是情节越重越好、抓得越多越好,而要考虑到政治效果。纪委监委干部的职责是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眼中不仅要有树木,更要有整片森林;要通过监察体制改革,体现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有效降低反腐成本,实现对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
一名从检察院转隶的监委干部前不久接到举报线索,某干部在购买个人物品时开具了单位名抬头的发票,涉嫌公款私用。但查账发现,这张发票并没入账。若按以前“养案子”的习惯,可能会等这名干部把发票报銷入账后,再对当事人采取措施——“人赃俱获”,多扎实!但监委领导却叫来这名干部,对其谈话提醒,避免了违纪行为发生。
“2012年我们查处的一名干部贪污金额达100多万元,是持续多年形成的。当时就是‘养案子’,等涉案金额足够多了才动手。逮捕他时,他孩子即将高考,他自己非常悔恨。现在回头想想,如果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哪怕给个轻处分,他也不至于入狱啊!”
有的转隶干部把原来从事的反贪反渎工作比作做大手术的西医,抓的贪官都是走上犯罪道路、需被判刑的“重症患者”;把到了监委后从事的执纪监督和审查则比作能治能防的中医,望闻问切、综合判断,根据病症的轻重缓急辨证开方,发现有要生病迹象的也得及时打“预防针”。
“以前觉得办大案要案才是英雄,现在是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不把人一棍子打死,而是从整片森林中把最烂的树拔掉,把有病的树治好,把歪了的树扶正,改善生态环境。”这是多名纪委监委干部的深切体会。也正因如此,监委的定位不是司法机关,而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摆在首位的,发现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避免“要么好干部,要么阶下囚”的现象。
监察体制改革在制度上还设计了执纪监督部门和执纪审查部门分开,执纪监督部门只负责日常监督,分片联系被监督部门和地区;而执纪审查部门则是一案一授权,不直接联系被审查的部门和地区。对此,山西省纪委监委四室主任马葆华打比方:执纪审查部门要查处的案件好比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而执纪监督部门的工作则非立竿见影。日常监督,就是要提高一个单位或地区的反腐免疫力,从根本上防止腐败案件易发多发,扭转基层党组织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导致政治生态被破坏的局面。
一名从检察院转隶的监委干部前不久接到举报线索,某干部在购买个人物品时开具了单位名抬头的发票,涉嫌公款私用。但查账发现,这张发票并没入账。若按以前“养案子”的习惯,可能会等这名干部把发票报銷入账后,再对当事人采取措施——“人赃俱获”,多扎实!但监委领导却叫来这名干部,对其谈话提醒,避免了违纪行为发生。
“2012年我们查处的一名干部贪污金额达100多万元,是持续多年形成的。当时就是‘养案子’,等涉案金额足够多了才动手。逮捕他时,他孩子即将高考,他自己非常悔恨。现在回头想想,如果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哪怕给个轻处分,他也不至于入狱啊!”
有的转隶干部把原来从事的反贪反渎工作比作做大手术的西医,抓的贪官都是走上犯罪道路、需被判刑的“重症患者”;把到了监委后从事的执纪监督和审查则比作能治能防的中医,望闻问切、综合判断,根据病症的轻重缓急辨证开方,发现有要生病迹象的也得及时打“预防针”。
“以前觉得办大案要案才是英雄,现在是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不把人一棍子打死,而是从整片森林中把最烂的树拔掉,把有病的树治好,把歪了的树扶正,改善生态环境。”这是多名纪委监委干部的深切体会。也正因如此,监委的定位不是司法机关,而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摆在首位的,发现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避免“要么好干部,要么阶下囚”的现象。
监察体制改革在制度上还设计了执纪监督部门和执纪审查部门分开,执纪监督部门只负责日常监督,分片联系被监督部门和地区;而执纪审查部门则是一案一授权,不直接联系被审查的部门和地区。对此,山西省纪委监委四室主任马葆华打比方:执纪审查部门要查处的案件好比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而执纪监督部门的工作则非立竿见影。日常监督,就是要提高一个单位或地区的反腐免疫力,从根本上防止腐败案件易发多发,扭转基层党组织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导致政治生态被破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