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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所谓“公共财政”与我国所谓“公共财政”产生于截然不同的社会制度中,在渊源、定义、职能上有着显著的不同。从本质上说,我国的公共财政既不是市场经济的内生物,更不是计划经济的内生物,它只能是转轨经济的内生物,即财政在适应自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所需要的解释财政转轨的理论,它具有公共性、民主性、公平性和法制性四重属性。因此中国的财政改革与发展必须坚持走自己的路,决不能照搬西方财政模式来解决中国的财政问题。建设公共财政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政府公共化改革的核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