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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腾讯CEO马化腾被问及BAT“站队式竞争”的问题。他坦陈,BAT确实产生了一些比较不好
的竞争,或者是一些创业者无奈地要站队,接受了这个投资那个就不行了。无奈,也很想打破,是马化腾
对这一现象的立场和倾向,但他同时表示,这需要业界生態共同支持,短时间内可能实现不了。
竞争是可以有的,BAT之间如果一团和气,肯定是中国互联网产业的麻烦事,不过,“站队式”竞争的
确是中国互联网界独有的问题。至于什么样的竞争才是健康的,不妨打个形象化的比方:BAT之间的竞争
不应该像《伟大的博弈》中描写的早期华尔街,而应该更像当代的硅谷。
提到华尔街,是因为它是市场竞争长期被难以有效约束的一个极端存在。作家约翰.戈登在《伟大的博弈》
中写道,“在华尔街发展历程中的一些关键历史阶段,规则和裁判恰恰是它最缺乏的”。中国互联网产业的竞争
局面不甚理想,最根本的原因其实还是市场规则缺失,马化腾所指的“业界生态”,应该也是这一点。
客观认识“站队式竞争”,首先需要明确,它其实是BAT在市场规则缺失的情况下,对产业发展环境的
被动性适应。市场法规缺失,意味着一定会出现容易导致竞争局面不甚理想的灰色地带,就这一点而言,
传统产业和互联网产业并没有什么不同。而互联网产业相比传统产业又有其特殊性,比如人才的竞争一定
是更为激烈的,对知识产权、商业信息的保护一定是更加重视的……所有这些都决定了,BAT等大型互联
网公司做f}{表面上不尽合理的排他性安排,的确有其难言之隐。因此,就当前的市场法规而言,确实有积
极适应互联网时代变化的必要。
相比之下,美国今天的竞争法规更为健全,相关案件的成熟判例也有大量积累,这在很大程度上免除
了硅谷互联网公司的后顾之忧,使它们忌惮或者根本不必过度采用排他性合作的站队式竞争。毕竟,站队
式竞争不仅不利于创业企业的权益保护和快速发展,而且也会分散巨头公司的精力、提高竞争成本,从整
个互联网产业的角度,则可能造成有限资源的不合理配置,甚至会带来很多重复投入。
当然,站队竞争的出现,也有个别互联网企业和整个产业自身的原因。比如,移动互联网时代,中国
互联网创新的主流是应用创新,在某些领域,由于大公司经营差异化的缺失,当前的竞争只能停留在低水
平阶段。又比如,相比硅谷,中国真正有价值的创业企业还是比较稀缺,而争取有限的资源肯定是大公司
的商业本能。凡此种种都决定了,互联网企业之间竞争观念的改变不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真正改变。
对于BAT来说,积极学习硅谷巨头的竞争思维是必要的。从运营层面看,硅谷的巨头互联网公司都是
国际化公司,这对于拓宽竞争视域、提升竞争理念无疑是有帮助的。从创新层面看,更加注重技术创新也
可以改变竞争思维,以谷歌为例,在谷歌的发展史上,面对竞争路径的选择时,谷歌常常主动采取比对手
更快地创新这种方式,以产品或服务的绝对优势来压制对手的挑战。当前BAT已经处在国际化的关键阶段,
智能革命对技术创新也有更高的要求,上述两点无疑值得重视。
看待站队式竞争问题需有大局观,一方面,BAT并非“站队式竞争”的受益者,而是恰恰相反。另一方面,
健全的竞争规则作为维护竞争秩序的根本,关系到整个互联网产业乃至经济全局的发展。就当下而言,让市场
竞争更健康,首先要把问题置于阳光之下,毕竟,更多的舆论关注和制度思考才是解决竞争规范性问题的前提。
的竞争,或者是一些创业者无奈地要站队,接受了这个投资那个就不行了。无奈,也很想打破,是马化腾
对这一现象的立场和倾向,但他同时表示,这需要业界生態共同支持,短时间内可能实现不了。
竞争是可以有的,BAT之间如果一团和气,肯定是中国互联网产业的麻烦事,不过,“站队式”竞争的
确是中国互联网界独有的问题。至于什么样的竞争才是健康的,不妨打个形象化的比方:BAT之间的竞争
不应该像《伟大的博弈》中描写的早期华尔街,而应该更像当代的硅谷。
提到华尔街,是因为它是市场竞争长期被难以有效约束的一个极端存在。作家约翰.戈登在《伟大的博弈》
中写道,“在华尔街发展历程中的一些关键历史阶段,规则和裁判恰恰是它最缺乏的”。中国互联网产业的竞争
局面不甚理想,最根本的原因其实还是市场规则缺失,马化腾所指的“业界生态”,应该也是这一点。
客观认识“站队式竞争”,首先需要明确,它其实是BAT在市场规则缺失的情况下,对产业发展环境的
被动性适应。市场法规缺失,意味着一定会出现容易导致竞争局面不甚理想的灰色地带,就这一点而言,
传统产业和互联网产业并没有什么不同。而互联网产业相比传统产业又有其特殊性,比如人才的竞争一定
是更为激烈的,对知识产权、商业信息的保护一定是更加重视的……所有这些都决定了,BAT等大型互联
网公司做f}{表面上不尽合理的排他性安排,的确有其难言之隐。因此,就当前的市场法规而言,确实有积
极适应互联网时代变化的必要。
相比之下,美国今天的竞争法规更为健全,相关案件的成熟判例也有大量积累,这在很大程度上免除
了硅谷互联网公司的后顾之忧,使它们忌惮或者根本不必过度采用排他性合作的站队式竞争。毕竟,站队
式竞争不仅不利于创业企业的权益保护和快速发展,而且也会分散巨头公司的精力、提高竞争成本,从整
个互联网产业的角度,则可能造成有限资源的不合理配置,甚至会带来很多重复投入。
当然,站队竞争的出现,也有个别互联网企业和整个产业自身的原因。比如,移动互联网时代,中国
互联网创新的主流是应用创新,在某些领域,由于大公司经营差异化的缺失,当前的竞争只能停留在低水
平阶段。又比如,相比硅谷,中国真正有价值的创业企业还是比较稀缺,而争取有限的资源肯定是大公司
的商业本能。凡此种种都决定了,互联网企业之间竞争观念的改变不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真正改变。
对于BAT来说,积极学习硅谷巨头的竞争思维是必要的。从运营层面看,硅谷的巨头互联网公司都是
国际化公司,这对于拓宽竞争视域、提升竞争理念无疑是有帮助的。从创新层面看,更加注重技术创新也
可以改变竞争思维,以谷歌为例,在谷歌的发展史上,面对竞争路径的选择时,谷歌常常主动采取比对手
更快地创新这种方式,以产品或服务的绝对优势来压制对手的挑战。当前BAT已经处在国际化的关键阶段,
智能革命对技术创新也有更高的要求,上述两点无疑值得重视。
看待站队式竞争问题需有大局观,一方面,BAT并非“站队式竞争”的受益者,而是恰恰相反。另一方面,
健全的竞争规则作为维护竞争秩序的根本,关系到整个互联网产业乃至经济全局的发展。就当下而言,让市场
竞争更健康,首先要把问题置于阳光之下,毕竟,更多的舆论关注和制度思考才是解决竞争规范性问题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