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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调查研究,既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做好审判工作、提高领导决策能力的必要前提。笔者对目前法院调研工作的职能、意义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析,并就如何加强新时期法院调研工作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基层法院;调查研究;巩固与加强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12-00-01
调查研究,是做好一切工作的谋事之基和成事之道。基层人民法院的调研工作,具有一定的基础性、应用性和前瞻性,对解决某一个时期的突出问题提供普遍性的方法和指导,或者就某一重大疑难问题进行理论辨析,为司法实务提供可支撑的理论依据。
一、探索与实践
近年来,登封法院党组本着“以调研为手段,提高法官素质,促进审判发展”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审判事业的发展和审判改革的需要,以前瞻性研究为方向,为改革提供理论与实务指导。
(一)在调研理念及调研队伍建设方面,锐意更新,大力推进,促进了法院整体工作。1、完善调研机构。党组一致认为,加强调查研究是事关法院工作全局的大事,研究室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调研队伍呈现出力量强、素质高、年纪轻等态势;2、狠抓领导调研。院领导围绕工作中带全局性、方向性、规律性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撰写调查报告;定期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进行了认真评审和总结讲评,并将评选出的优秀论文结集出版,予以激励;3、注重抓好专、兼职两支调研队伍,逐步形成了以院党组为龙头,以研究室为核心,以调研骨干为主构,涵括各个部门,辐射全院每个法官的调研工作网络;4、注重制度建设,形成了责任到庭与责任到人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实行了一票否决制、优先晋升制、一岗双责制和双稿酬制等制度,充分调动了广大干警的调研热情。
(二)在调研实践与探索方面,面向司法实践,服务工作主题。1、围绕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加强了对审判实践中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为推动法院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建议;2、开展对审判活动实行科学管理的调研,建立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送达、开庭、结案和执行进行了全程跟踪管理,限制审判阶段的程序和时限,解决了长期“重实体、轻程序”的缺陷。三是对一些倾向性、前瞻性的问题进行超前研究,及早提出对策和建议。四是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与推广。我们采取成熟一个转化一个、或工作与调研互动的方式,把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工作决策或改进司法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二、调研感悟
通过五年多的调研实践,我认识到:领导重视是搞好调研工作的基础保证,明确的职责和总体思路是搞好调研工作的关键,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是搞好调研工作的重要环节。
要做好新形势下的调研工作,必须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必须坚持调研“为大局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正确方向,遵循调查研究工作的客观规律,调研工作才会有生命力,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二是必须坚持领导带头,强化对调研的组织领导,充分调动专职调研机构和专职调研人员以及广大审判人员的积极性,形成调研工作合力。三是必须突出抓好重点课题的调研,集中力量研究和解决影响法院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以此来带动调研工作的全面发展。四是必须建立和完善调研工作制度,依靠制度的约束和保障,实现调研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五是必须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利用,使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领导决策和工作指导的理论依据,真正成为推进法院工作的有力杠杆。
三、调研之加强
基于以上探索,笔者认为,要加强基层法院的调研工作:
(一)要坚持正确导向,突出司法调研工作重点。首先,应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审判、服务决策”的工作方针,不断强化司法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以审判带动调研,以调研促进审判”的良好格局。其次,要始终坚持“司法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审判”的工作理念,深入研究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转化调研成果,着力提升审判工作质量和水平。第三,要把司法调研工作作为谋划法院发展的重要依据。在作出重要决定、召开重要会议、部署重要工作、下发重要文件前,都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周密论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二)要坚持司法统计工作与调研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司法统计分析作用。司法统计以真实的数据反映司法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第一手的资料,通过对司法统计数据的分析可以更好的说明问题,并寻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要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不断丰富统计数据资源,增强对第一手资料的占有能力。以整合资源为手段,不断提升司法统计分析的质量,将“决策之前,统计先行”予以制度化、常规化,充分发挥司法统计分析对法院管理和决策的参考作用,做到“人尽其才,文尽其用”。
(三)健全调研制度,实现调研工作科学发展。一是科学制定年度调研工作计划和考核制度,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工作。二是建立调研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形成研究室牵头、相关审判业务庭和其他庭室参加、全体人员共同参与的调研工作新格局。三是建立调研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在人、财、物等方面对调研工作适当倾斜,把调研工作同干警的考核、奖励、职务晋升等切身利益挂钩,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四是建立调研成果转化及利用机制,依据调研成果的表现形式和成果转化情况对其进行评价,并进一步规范调研成果转化的方式、程序。
参考文献:
[1]蒋惠岭著.提高法官自身素质[J].法学适用,2001,(8).
[2]刘嵘著.树立司法为民思想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记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J].人民司法,2003,(9).
关键词:基层法院;调查研究;巩固与加强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12-00-01
调查研究,是做好一切工作的谋事之基和成事之道。基层人民法院的调研工作,具有一定的基础性、应用性和前瞻性,对解决某一个时期的突出问题提供普遍性的方法和指导,或者就某一重大疑难问题进行理论辨析,为司法实务提供可支撑的理论依据。
一、探索与实践
近年来,登封法院党组本着“以调研为手段,提高法官素质,促进审判发展”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审判事业的发展和审判改革的需要,以前瞻性研究为方向,为改革提供理论与实务指导。
(一)在调研理念及调研队伍建设方面,锐意更新,大力推进,促进了法院整体工作。1、完善调研机构。党组一致认为,加强调查研究是事关法院工作全局的大事,研究室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调研队伍呈现出力量强、素质高、年纪轻等态势;2、狠抓领导调研。院领导围绕工作中带全局性、方向性、规律性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撰写调查报告;定期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进行了认真评审和总结讲评,并将评选出的优秀论文结集出版,予以激励;3、注重抓好专、兼职两支调研队伍,逐步形成了以院党组为龙头,以研究室为核心,以调研骨干为主构,涵括各个部门,辐射全院每个法官的调研工作网络;4、注重制度建设,形成了责任到庭与责任到人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实行了一票否决制、优先晋升制、一岗双责制和双稿酬制等制度,充分调动了广大干警的调研热情。
(二)在调研实践与探索方面,面向司法实践,服务工作主题。1、围绕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加强了对审判实践中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为推动法院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建议;2、开展对审判活动实行科学管理的调研,建立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送达、开庭、结案和执行进行了全程跟踪管理,限制审判阶段的程序和时限,解决了长期“重实体、轻程序”的缺陷。三是对一些倾向性、前瞻性的问题进行超前研究,及早提出对策和建议。四是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与推广。我们采取成熟一个转化一个、或工作与调研互动的方式,把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工作决策或改进司法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二、调研感悟
通过五年多的调研实践,我认识到:领导重视是搞好调研工作的基础保证,明确的职责和总体思路是搞好调研工作的关键,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是搞好调研工作的重要环节。
要做好新形势下的调研工作,必须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必须坚持调研“为大局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正确方向,遵循调查研究工作的客观规律,调研工作才会有生命力,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二是必须坚持领导带头,强化对调研的组织领导,充分调动专职调研机构和专职调研人员以及广大审判人员的积极性,形成调研工作合力。三是必须突出抓好重点课题的调研,集中力量研究和解决影响法院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以此来带动调研工作的全面发展。四是必须建立和完善调研工作制度,依靠制度的约束和保障,实现调研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五是必须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利用,使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领导决策和工作指导的理论依据,真正成为推进法院工作的有力杠杆。
三、调研之加强
基于以上探索,笔者认为,要加强基层法院的调研工作:
(一)要坚持正确导向,突出司法调研工作重点。首先,应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审判、服务决策”的工作方针,不断强化司法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以审判带动调研,以调研促进审判”的良好格局。其次,要始终坚持“司法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审判”的工作理念,深入研究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转化调研成果,着力提升审判工作质量和水平。第三,要把司法调研工作作为谋划法院发展的重要依据。在作出重要决定、召开重要会议、部署重要工作、下发重要文件前,都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周密论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二)要坚持司法统计工作与调研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司法统计分析作用。司法统计以真实的数据反映司法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第一手的资料,通过对司法统计数据的分析可以更好的说明问题,并寻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要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不断丰富统计数据资源,增强对第一手资料的占有能力。以整合资源为手段,不断提升司法统计分析的质量,将“决策之前,统计先行”予以制度化、常规化,充分发挥司法统计分析对法院管理和决策的参考作用,做到“人尽其才,文尽其用”。
(三)健全调研制度,实现调研工作科学发展。一是科学制定年度调研工作计划和考核制度,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工作。二是建立调研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形成研究室牵头、相关审判业务庭和其他庭室参加、全体人员共同参与的调研工作新格局。三是建立调研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在人、财、物等方面对调研工作适当倾斜,把调研工作同干警的考核、奖励、职务晋升等切身利益挂钩,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四是建立调研成果转化及利用机制,依据调研成果的表现形式和成果转化情况对其进行评价,并进一步规范调研成果转化的方式、程序。
参考文献:
[1]蒋惠岭著.提高法官自身素质[J].法学适用,2001,(8).
[2]刘嵘著.树立司法为民思想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记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J].人民司法,2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