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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南朝“文笔大家”任昉善撰公家之文,在这些文章中,大多是代人立言之作。代人立言,须体察融会请托之人的思想情感与立场观点,运之笔端,结撰成文。首要善取他人旨意,才能达到写作的目的。任昉所作公牍代笔正深得此要,佳者并有情文,其中的“让表”一类尤为可称。《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罪己之言、《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弹劾之辞,皆是任昉“善取旨意”的代表之作。
关键词: 公牍 代人立言 善取旨意 饰让
任昉字彦昇,乐安博昌人(今山东寿光),在南朝之世以擅作公牍文章显誉。其时有所谓“任笔沈诗”[1]之称,可以说沈约与任昉是齐梁年间新体诗文创作的重要代表人物。梁简文帝萧纲在《与湘东王书》一文中给予了二人非常高的评价:“近世谢朓、沈约之诗,任昉、陆倕之笔,斯实文章之冠冕,述作之楷模。”[2]只是任沈二人分属畛域,各守所长,沈约倡新诗永明体,任昉则在以公家之文为主的“笔”类文章的写作中进一步推进了骈文的发展。在任昉传世的作品中,代笔性质的文章数量较为突出,且取得了相当高的成就。
在任昉今存的68篇文章中,明确界定为公牍代作的共42篇,约占其文总数的三分之二。所谓公牍代作,是指模仿请托者(官长或同僚)的情志口气,从特定的视角立场出发,代他人立言的章表奏启等公牍文章。藉此为断,本文所涉的“代作”范畴,取的是“代人立公家之言”的狭义概念。
一、任昉代笔之善取旨意
代作不易。所谓言为心声,结撰成篇,作文立言,如果仅仅是表达一己之立场观点与思想情感,相对来讲就容易操作。然而执笔为人代书,则首要体察请托者身处的境遇,进而依从其情志、模仿其语气进行措辞,在此过程中还须尽量避免执笔者本身的情感倾向影响文字的表达效果。推溯以往的创作实例,代人立言有着两种不同的传统。首先是具有写志、练笔或游戏性质的代言体作品:如王逸《楚辞章句》所录代屈原立言诸作,曹丕《燕歌行》等代思妇立言之作,又如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诗八首》。像这一类作品和为特定政治目的而作的公牍代笔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公牍本身缺乏文学性的生存根基,要写得可诵可传,并不容易。为人所熟知者,有司马相如《难蜀父老》,贾谊《治安策》;曹操的若干篇如《让县自明本志令》,达意鲜明而又激扬有力;诸葛孔明《出师表》,千载之下,尚且为人推崇。又如刘歆的《移太常博士书》,刘勰《文心雕龙·檄移》篇赞之曰“辞刚而义辨”[3]。上述作品皆是政治人物从自身的政治立场出发表达政见所作,能避免言而无物的缺失。但任昉所作公文是代他人立言,如要结撰成佳篇,实属不易。
《梁书·任昉传》云:“昉雅善属文,尤长载笔,才思无穷,当世王公表奏,莫不请焉。昉起草即成,不加点窜。沈约一代词宗,深所推挹。”[2]这里可以得知,任昉在当时文坛之所以享有如此炳焕的盛名,正是由代人作书而著。任昉代笔著有声誉,在当时或许更多称赏的是其作品的精妍渊雅,辞藻秾丽,且善于遣用典故;但以今天的视角来审度,其中上上者更多乃“事出于沉思”[4]之故。《世说新语·文学》篇载:“乐令善于清言,而不长于手笔。将让河南尹,请潘岳为表。潘云:‘可作耳。要当得君意。’乐为述己所以为让,标位二百许语。潘直取错综,便成名笔。时人咸云:‘若乐不假潘之文,潘不取乐之旨,则无以成斯矣。’”[5]一篇好的代笔,不仅要有妍妙的文采,还要具备敦笃的情意。任昉所胜,正在善于体察他人旨意,善于从最合理的角度表现代笔对象的立场观点。
任昉公文代笔,大都极讲究文采丽辞,用典繁密,具有一定的文学性。尽管其中一些篇章,以今日的标准而论,价值不大。然细加考究,仍不乏值得传赏的佳作。任昉的各体文章中,最优秀的是“表”,这在《文选》编者的著录观念中也得到了充分的體现。《文选》收任昉“表”类作品共五篇,分别是《为褚谘议蓁让代兄袭封表》《为萧扬州作荐士表》《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皆属代笔。笔者因以任昉“表”作中的让表为例,使见彼代人作文时的“取旨”、“得意”之精。
朝堂之上,授官命爵之际,当事者在做出“谢让”这一姿态的同时,往往还会借诸文字加以表达。《汉书·韦玄成传》载韦贤之子韦玄成佯狂让爵,在其妄笑昏语、自毁形容的时候,士大夫们殷勤劝阻,当时的案事丞相史致书韦玄成讲道:“古之辞让,必有文义可观,故能垂荣于后。”[6]可知在士大夫的心目中,辞让官爵时,以粲然炳焕的文辞来表明心意,才是最理想的方式。在任昉的《文章缘起》中,专设“让表”一类,认为起源于“汉东平王苍上表让骠骑将军”。所谓让表,左右不过感戴圣意,自谦不足。然而任昉却能从辞让者各自的身份立场、品性风神出发,运以巧妙之思,贯以贞诚之情,结以奇丽之文,留下令人称道的佳篇。
二、论《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罪己之言
海陵王延兴元年(494),任昉三十五岁,作《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南齐书·海陵王本纪》载:“延兴元年秋七月丁酉,即皇帝位。以尚书令镇军大将军西昌侯鸾为骠骑大将军、录尚书事、扬州刺史、宣城郡公。”[7]其时萧鸾新废郁林王萧昭业,起立海陵王萧昭文,事实上正是通过政变的手段夺取了大权,其意显在篡位。故而请托任昉所作的让表只是润饰政治形象的假意之举,也就是所谓的“饰让”。赏封当前的故作推让,这是自来有之的一种文化现象。
《论语·泰伯》记载了孔子的言论,认为:“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8]可见在古人的心目中,政治层面的推辞谦让是与至高的道德联系在一起的。《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己酉,王享醴,命晋侯(晋文公重耳)宥。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赐之大辂之服,戎辂之服,……晋侯三辞,从命。”[9]晋文公的一生,可以说是热心政治、肆力于霸业的一生。周王册封晋文公为侯伯,晋文三次推让然后才“勉强”接受,这一行为的用意并不是淡薄名位或者自谦才能不足,他所做的只是表面的文章,与自古讲究礼仪的传统有关,其真正的目的是润饰自己高尚无为的政治形象。因此,大多数情况之下,“让”脱离了最初真诚的纯洁性,“饰让”则成为被大家所认同的行为模式,进而成为一种传统。《宋书·王华传》云:“宋世惟华与南阳刘湛不为饰让,得官即拜,以此为常。”[10]可见重要官员立朝受封之际,辞让是必备的一种朝仪与修养,而在长长历史河流的积淀之中,辞让的形式又确立了其自身特有的规矩与传统。《文心雕龙·章表》篇曰:“昔晋文受册,三辞从命,是以汉末让表,以三为断。”[3]翻开史书,三命三让,三让然后受之,其例随处可见。如《三国志·吴书·孙休传》载: 户曹尚书前即阶下赞奏,丞相奉玺符。休三让,群臣三请。休曰:“将相诸侯咸推寡人,寡人敢不承受玺符。”群臣以次奉引,休就乘舆,百官陪位[11]。
时至任昉所在的南朝,若涉论让官之举,有例如下:
迁尚书吏部郎。朓上表三让,中书疑脁官未及让,以问祭酒沈约。约曰:“宋元嘉中,范曅让吏部,朱修之让黄门,蔡兴宗让中书,并三表诏答,具事宛然。近世小官不让,遂成恒俗,恐此有乖让意。……谢吏部今授超阶,让别有意,岂关官之大小?撝谦之美,本出人情。若大官必让,便与诣阙章表不异。例既如此,谓都自非疑。”朓又启让,上优答不许[7]。(《南齐书·谢朓列传》)
从谢朓让官之事可确知以下两点:第一,南朝之世,授官呈让已经是一种固定的朝廷礼仪,官阶到达一定的等级,上表对封赏加以谦让是不成文之惯例。第二,沈约讲“让别有意,岂关官之大小?撝谦之美,本出人情”,也就是说在时人的心目中,谢让的本意无论是否出于虚情矫饰,这一行为本身就含蓄着“别有意”的特定文化内涵。至于萧鸾,他仅仅是遵循了这样一个传统,要通过饰让让程序变得完满。
但是任昉给他起拟的代作,却作得过于认真。文章一开始以感戴之心讲述先代皇帝对“自己”(任昉笔下的“萧鸾”)的器重,并委以辅佐王室的遗命:
太祖高皇帝笃犹子之爱,降家人之慈。世祖武帝情等布衣,寄深同气。武皇大渐,实奉话言。……遂荷顾托,导扬末命[4]①。
再将朝政社稷的颠簸不安归罪于自身,淋漓尽致地渲染了那种承荷了顾命却没有谨守职责的精神痛苦:
王室不造,职臣之由。……四海之议,于何逃责。且陵土未干,训誓在耳。家国之事,一至于斯。非臣之尤,谁任其咎?将何以肃拜高寝,虔奉武园。悼心失图,泣血待旦。宁容复徼荣于家耻,宴安于国危。
诚然是引咎自责的罪己之文,而非纯粹谦虚恭谨的逊让之辞。任昉从萧鸾的政治身份及职责道义出发,所塑造的萧鸾“形象”充满了一片款款正义的忠丹之心,如同周公真诚地扶持王室,而不是为了图谋自身的官禄与名爵。这样的形象与先代帝王的寄望及儒家正统观念相一致,但与萧鸾真实的内心世界抵牾相左。《晋书·赵王伦传》载:“加九锡,增封五万户。伦伪为饰让,诏遣百官诣府敦劝,侍中宣诏,然后受之。”[12]萧鸾的本意其实和司马伦一样,只是虚应故事而已。但任昉作为一个单纯的写手,他从文体规范出发,结合萧鸾荷受顾命、辅佐少主的政治立场,文章措辞殷殷悲切,沉痛罪己,力避饰让的嫌疑。此时的萧鸾,朝政大权尽出其手,他只是在等待最佳的时机废旧称帝。任昉笔下真诚的文学形象,确实是达到了润饰人物焜煌崇高政治形象的目的,但对有着“司马昭之心”的萧鸾来讲实在是令人尴尬的莫大嘲讽。按照《梁书》任昉本传记载:“帝(明帝萧鸾)恶其辞斥,甚愠,昉由是终建武中,位不过列校,”[2]萧鸾的难堪与他对任昉的怨尤可想而知。这篇文章虽然没有为任昉带来政治利益,但为他赢得了百世之下的文名。同时代的昭明太子萧统将之斟录收进《文选》,何焯评价道:“彦昇表章,此篇颇健。”[13]这确实是一篇深情厚貌的经典“笔”作,可谓是结言端直,骨力雄健,气格充盈。如果单纯从审美的角度来讲,那么的确是十分成功的典范之作。但任昉却因为这篇文章招来了祸患,这其中掺杂了复杂的政治因素,也是任昉为人不够圆融练达的缘故。所以谭献有言:“绝似血诚喷薄,而出自代言,反以获咎,颠危之世不合以文字事人,君子慎之。”[14]无论如何,代言之作却能写得一片赤诚,实在难得。
三、论《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弹劾之辞
梁武帝萧衍天监元年(公元502年),任昉43歲,这一年他写下了名作《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文曰:
臣素门凡流,轮翮无取。……而隆器大名,一朝总集,顾己反躬,何以臻此。正当以接闬白水,列宅旧丰。……夫铨衡之重,关诸隆替,远惟则哲,在帝犹难。……岂宜妄加宠私,以乏王事。附蝉之饰,空成宠章。求之公私,授受交失。近世侯者,功绪参差……而臣之所附,惟在恩泽。
此篇让表,用词可谓严切。何焯评曰:“‘岂宜妄加宠私’至‘授受失交’,六句似弹文,不似让表。”[13]从文体规范的角度来讲,这属于破体的范畴。从任昉相关文章的“破体”现象来看,他作文往往是“有为而破”,例如《王文宪集序》,为表哀思而用行状的笔法来写集序。此处亦是如此,以弹劾的姿态来作让表。弹劾文章,任昉有《奏弹范缜》《奏弹刘整》《奏弹曹景宗》《奏弹萧颖达》四篇。按《文心雕龙·奏启》篇言,按劾之奏“必使笔端振风,简上凝霜”[3],简言之要以肃杀的威严痛责人过。而让表之体,重心应落在呈表之人“为何”让的原因上,应以谦虚退让为正。前举《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罪己之言,也是集中表现了自贬谦逊之意。又如沈约《为南郡王让中军表》曰:“臣闻建侯茂则,非贤罔树;分器鸿典,惟懿实先。而臣挹道未弘,践义多缺。徒升国彝,空袭宸宠。”[15]这是当时有“任笔沈诗”之称、与任昉齐名的沈约代人所作的让表,表文即谦言“自身”非贤无德,羞惭道义有亏。可见时人让表,其格式规范大抵皆如此例。
然而任昉此篇着笔,却大不相同。为规避饰让的嫌疑,他不拘一格,笔法所到之处,称得上是另辟新径。其中虽然也有一定的谦辞,但行文所重却在弹劾规谏。“范云”自以为“素门凡流,轮翮无取”,但被梁武帝授以高位,究其原因在于帝王的私心:“正当以接闬白水,列宅旧丰。”参《文选》李善注,汉光武帝刘秀居白水,李善又引《东观汉记》曰:“吴汉,南阳人也。为人质厚少文,上(光武)以其南阳人,故亲之。”此典对“接闬白水”一句。“列宅旧丰”,李善注引《汉书》曰:“卢绾,丰人也,与高祖同里。萧曹等特以事见礼,至其亲幸,莫及绾也。”参以二典,再按以《梁书·范云传》所载:“初,云与高祖遇于齐竟陵王子良邸,又尝接里闬,高祖深器之。”[2]可知范云与萧衍从前居处相接,私交甚笃。任昉笔下的“范云”接着讲道:“夫铨衡之重,关诸隆替,远惟则哲,在帝犹难。”铨衡,指主管选拔官吏的职位。则哲,《尚书·皋陶谟》:“知人则哲,能官人。”[16]前后数句意谓,吏部尚书一职乃是国家选拔人才至为重要的所在,不能因为私宠而轻易交授臣下。这全然是一种规诫讽劝的口气,而后文的“臣之所附,唯在恩泽”,甚而有了责备的意味。表文中的自谦之辞,是为责讽梁武帝提拔自己在于私恩的铺垫,其意所指与一般让表的谦辞迥异。为什么任昉会用这样的笔法行文?究其缘由,乃在于作者善于取旨得意。 史书上记载的范云,是一个善于敢于向当权者进谏的人物,核之《梁书》本传所载:
齐文惠太子尝出东田观获,顾谓众宾曰:“刈此亦殊可观。”众皆唯唯。云独曰:“夫三时之务,实为长勤。伏愿殿下知稼穑之艰难,无徇一朝之宴逸。”既出,侍中萧缅先不相识,因就车握云手曰:“不图今日复闻谠言。”[2]
子良尝启齐武帝论云为郡。帝曰:“庸人,闻其恒相卖弄,不复穷法,当宥之以远。”子良曰:“不然。云动相规诲,谏书具存,请取以奏。”既至,有百余纸,辞皆切直。帝叹息,因谓子良曰:“不谓云能尔。方使弼汝,何宜出守。”[2]
梁台建,迁侍中。时高祖纳齐东昏余妃,颇妨政事,云尝以为言,未之纳也。后与王茂同入卧内,云又谏曰:……王茂因起拜曰:“范云言是,公必以天下为念,无宜留惜。”高祖默然。云便疏令以余氏赉茂,高祖贤其意而许之[2]。
范云生性率直竣切,缺乏平易持重的意態,人前不善迂回婉转,事有是非必据理力争,也因此招来了颇多的非议,诚如《梁书》所载:“性颇激厉,少威重,有所是非,形于造次,士或以此少之。”[2]可见他为人刚直不阿,而又傥言善谏,在认为理当向上位者极言箴谏的瞬间,他都毫不犹豫地发抒己见,正如萧子良所谓乃是“动相规诲”。考察《梁书》范云本传,凡与其政治言行相关者,大多篇幅是用来记载他的忠谏直言,十分醒人耳目。任昉与范云曾同属萧子良“竟陵八友”文学集团,彼此之间相交甚笃,相知颇深。正如上引史料所言,范云于南齐一朝职事竟陵王萧子良的时候,已经表现出其善谏的一面,任昉正是以范云这一突出的个性特点作为撰文的依据,写出了切合于范云风神情貌的作品。当然也有可能如前引《世说新语》所载,先有范云口述大体旨意,任昉再以丽辞结撰成文。但无论如何,任昉都突破了文体固有的规范,进行了合乎代笔人物形象的改造,并予以了精彩的呈现。正因为这种不拘一格的作文手法与善于取旨得意的写作能力,使得任昉在齐梁之际,在“笔”的创作领域中博取了一如天日行空的高名。
任昉的笔类作品,是当时新体文章的典型代表。在其行文结句之中,融入了新变的诸多因素,举如用典、辞藻及破体等,且又能表现得入情切理,因此获得了“文章之冠冕”的美誉,成了当时士子的述作“楷模”。
注释:
①按:本篇任昉作品,皆出自《文选》,以下不再一一出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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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姚思廉.梁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691,253,253,230,232,231-232,230-23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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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陈寿.三国志[M].北京:中华书局,1982:1155-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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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何焯著,崔高维点校.义门读书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7:952.
[14]谭献评,李兆洛编.骈体文钞[M].四部备要本:138上.
[15]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M].北京:中华书局,1958:3108下.
[16]尚书正义[M].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影印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138中.
本文受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文笔之辨”与中古文学思想的演进》Y201121404),同时也是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2YJC751006)之阶段性成果。
关键词: 公牍 代人立言 善取旨意 饰让
任昉字彦昇,乐安博昌人(今山东寿光),在南朝之世以擅作公牍文章显誉。其时有所谓“任笔沈诗”[1]之称,可以说沈约与任昉是齐梁年间新体诗文创作的重要代表人物。梁简文帝萧纲在《与湘东王书》一文中给予了二人非常高的评价:“近世谢朓、沈约之诗,任昉、陆倕之笔,斯实文章之冠冕,述作之楷模。”[2]只是任沈二人分属畛域,各守所长,沈约倡新诗永明体,任昉则在以公家之文为主的“笔”类文章的写作中进一步推进了骈文的发展。在任昉传世的作品中,代笔性质的文章数量较为突出,且取得了相当高的成就。
在任昉今存的68篇文章中,明确界定为公牍代作的共42篇,约占其文总数的三分之二。所谓公牍代作,是指模仿请托者(官长或同僚)的情志口气,从特定的视角立场出发,代他人立言的章表奏启等公牍文章。藉此为断,本文所涉的“代作”范畴,取的是“代人立公家之言”的狭义概念。
一、任昉代笔之善取旨意
代作不易。所谓言为心声,结撰成篇,作文立言,如果仅仅是表达一己之立场观点与思想情感,相对来讲就容易操作。然而执笔为人代书,则首要体察请托者身处的境遇,进而依从其情志、模仿其语气进行措辞,在此过程中还须尽量避免执笔者本身的情感倾向影响文字的表达效果。推溯以往的创作实例,代人立言有着两种不同的传统。首先是具有写志、练笔或游戏性质的代言体作品:如王逸《楚辞章句》所录代屈原立言诸作,曹丕《燕歌行》等代思妇立言之作,又如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诗八首》。像这一类作品和为特定政治目的而作的公牍代笔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公牍本身缺乏文学性的生存根基,要写得可诵可传,并不容易。为人所熟知者,有司马相如《难蜀父老》,贾谊《治安策》;曹操的若干篇如《让县自明本志令》,达意鲜明而又激扬有力;诸葛孔明《出师表》,千载之下,尚且为人推崇。又如刘歆的《移太常博士书》,刘勰《文心雕龙·檄移》篇赞之曰“辞刚而义辨”[3]。上述作品皆是政治人物从自身的政治立场出发表达政见所作,能避免言而无物的缺失。但任昉所作公文是代他人立言,如要结撰成佳篇,实属不易。
《梁书·任昉传》云:“昉雅善属文,尤长载笔,才思无穷,当世王公表奏,莫不请焉。昉起草即成,不加点窜。沈约一代词宗,深所推挹。”[2]这里可以得知,任昉在当时文坛之所以享有如此炳焕的盛名,正是由代人作书而著。任昉代笔著有声誉,在当时或许更多称赏的是其作品的精妍渊雅,辞藻秾丽,且善于遣用典故;但以今天的视角来审度,其中上上者更多乃“事出于沉思”[4]之故。《世说新语·文学》篇载:“乐令善于清言,而不长于手笔。将让河南尹,请潘岳为表。潘云:‘可作耳。要当得君意。’乐为述己所以为让,标位二百许语。潘直取错综,便成名笔。时人咸云:‘若乐不假潘之文,潘不取乐之旨,则无以成斯矣。’”[5]一篇好的代笔,不仅要有妍妙的文采,还要具备敦笃的情意。任昉所胜,正在善于体察他人旨意,善于从最合理的角度表现代笔对象的立场观点。
任昉公文代笔,大都极讲究文采丽辞,用典繁密,具有一定的文学性。尽管其中一些篇章,以今日的标准而论,价值不大。然细加考究,仍不乏值得传赏的佳作。任昉的各体文章中,最优秀的是“表”,这在《文选》编者的著录观念中也得到了充分的體现。《文选》收任昉“表”类作品共五篇,分别是《为褚谘议蓁让代兄袭封表》《为萧扬州作荐士表》《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皆属代笔。笔者因以任昉“表”作中的让表为例,使见彼代人作文时的“取旨”、“得意”之精。
朝堂之上,授官命爵之际,当事者在做出“谢让”这一姿态的同时,往往还会借诸文字加以表达。《汉书·韦玄成传》载韦贤之子韦玄成佯狂让爵,在其妄笑昏语、自毁形容的时候,士大夫们殷勤劝阻,当时的案事丞相史致书韦玄成讲道:“古之辞让,必有文义可观,故能垂荣于后。”[6]可知在士大夫的心目中,辞让官爵时,以粲然炳焕的文辞来表明心意,才是最理想的方式。在任昉的《文章缘起》中,专设“让表”一类,认为起源于“汉东平王苍上表让骠骑将军”。所谓让表,左右不过感戴圣意,自谦不足。然而任昉却能从辞让者各自的身份立场、品性风神出发,运以巧妙之思,贯以贞诚之情,结以奇丽之文,留下令人称道的佳篇。
二、论《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罪己之言
海陵王延兴元年(494),任昉三十五岁,作《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南齐书·海陵王本纪》载:“延兴元年秋七月丁酉,即皇帝位。以尚书令镇军大将军西昌侯鸾为骠骑大将军、录尚书事、扬州刺史、宣城郡公。”[7]其时萧鸾新废郁林王萧昭业,起立海陵王萧昭文,事实上正是通过政变的手段夺取了大权,其意显在篡位。故而请托任昉所作的让表只是润饰政治形象的假意之举,也就是所谓的“饰让”。赏封当前的故作推让,这是自来有之的一种文化现象。
《论语·泰伯》记载了孔子的言论,认为:“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8]可见在古人的心目中,政治层面的推辞谦让是与至高的道德联系在一起的。《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己酉,王享醴,命晋侯(晋文公重耳)宥。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赐之大辂之服,戎辂之服,……晋侯三辞,从命。”[9]晋文公的一生,可以说是热心政治、肆力于霸业的一生。周王册封晋文公为侯伯,晋文三次推让然后才“勉强”接受,这一行为的用意并不是淡薄名位或者自谦才能不足,他所做的只是表面的文章,与自古讲究礼仪的传统有关,其真正的目的是润饰自己高尚无为的政治形象。因此,大多数情况之下,“让”脱离了最初真诚的纯洁性,“饰让”则成为被大家所认同的行为模式,进而成为一种传统。《宋书·王华传》云:“宋世惟华与南阳刘湛不为饰让,得官即拜,以此为常。”[10]可见重要官员立朝受封之际,辞让是必备的一种朝仪与修养,而在长长历史河流的积淀之中,辞让的形式又确立了其自身特有的规矩与传统。《文心雕龙·章表》篇曰:“昔晋文受册,三辞从命,是以汉末让表,以三为断。”[3]翻开史书,三命三让,三让然后受之,其例随处可见。如《三国志·吴书·孙休传》载: 户曹尚书前即阶下赞奏,丞相奉玺符。休三让,群臣三请。休曰:“将相诸侯咸推寡人,寡人敢不承受玺符。”群臣以次奉引,休就乘舆,百官陪位[11]。
时至任昉所在的南朝,若涉论让官之举,有例如下:
迁尚书吏部郎。朓上表三让,中书疑脁官未及让,以问祭酒沈约。约曰:“宋元嘉中,范曅让吏部,朱修之让黄门,蔡兴宗让中书,并三表诏答,具事宛然。近世小官不让,遂成恒俗,恐此有乖让意。……谢吏部今授超阶,让别有意,岂关官之大小?撝谦之美,本出人情。若大官必让,便与诣阙章表不异。例既如此,谓都自非疑。”朓又启让,上优答不许[7]。(《南齐书·谢朓列传》)
从谢朓让官之事可确知以下两点:第一,南朝之世,授官呈让已经是一种固定的朝廷礼仪,官阶到达一定的等级,上表对封赏加以谦让是不成文之惯例。第二,沈约讲“让别有意,岂关官之大小?撝谦之美,本出人情”,也就是说在时人的心目中,谢让的本意无论是否出于虚情矫饰,这一行为本身就含蓄着“别有意”的特定文化内涵。至于萧鸾,他仅仅是遵循了这样一个传统,要通过饰让让程序变得完满。
但是任昉给他起拟的代作,却作得过于认真。文章一开始以感戴之心讲述先代皇帝对“自己”(任昉笔下的“萧鸾”)的器重,并委以辅佐王室的遗命:
太祖高皇帝笃犹子之爱,降家人之慈。世祖武帝情等布衣,寄深同气。武皇大渐,实奉话言。……遂荷顾托,导扬末命[4]①。
再将朝政社稷的颠簸不安归罪于自身,淋漓尽致地渲染了那种承荷了顾命却没有谨守职责的精神痛苦:
王室不造,职臣之由。……四海之议,于何逃责。且陵土未干,训誓在耳。家国之事,一至于斯。非臣之尤,谁任其咎?将何以肃拜高寝,虔奉武园。悼心失图,泣血待旦。宁容复徼荣于家耻,宴安于国危。
诚然是引咎自责的罪己之文,而非纯粹谦虚恭谨的逊让之辞。任昉从萧鸾的政治身份及职责道义出发,所塑造的萧鸾“形象”充满了一片款款正义的忠丹之心,如同周公真诚地扶持王室,而不是为了图谋自身的官禄与名爵。这样的形象与先代帝王的寄望及儒家正统观念相一致,但与萧鸾真实的内心世界抵牾相左。《晋书·赵王伦传》载:“加九锡,增封五万户。伦伪为饰让,诏遣百官诣府敦劝,侍中宣诏,然后受之。”[12]萧鸾的本意其实和司马伦一样,只是虚应故事而已。但任昉作为一个单纯的写手,他从文体规范出发,结合萧鸾荷受顾命、辅佐少主的政治立场,文章措辞殷殷悲切,沉痛罪己,力避饰让的嫌疑。此时的萧鸾,朝政大权尽出其手,他只是在等待最佳的时机废旧称帝。任昉笔下真诚的文学形象,确实是达到了润饰人物焜煌崇高政治形象的目的,但对有着“司马昭之心”的萧鸾来讲实在是令人尴尬的莫大嘲讽。按照《梁书》任昉本传记载:“帝(明帝萧鸾)恶其辞斥,甚愠,昉由是终建武中,位不过列校,”[2]萧鸾的难堪与他对任昉的怨尤可想而知。这篇文章虽然没有为任昉带来政治利益,但为他赢得了百世之下的文名。同时代的昭明太子萧统将之斟录收进《文选》,何焯评价道:“彦昇表章,此篇颇健。”[13]这确实是一篇深情厚貌的经典“笔”作,可谓是结言端直,骨力雄健,气格充盈。如果单纯从审美的角度来讲,那么的确是十分成功的典范之作。但任昉却因为这篇文章招来了祸患,这其中掺杂了复杂的政治因素,也是任昉为人不够圆融练达的缘故。所以谭献有言:“绝似血诚喷薄,而出自代言,反以获咎,颠危之世不合以文字事人,君子慎之。”[14]无论如何,代言之作却能写得一片赤诚,实在难得。
三、论《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弹劾之辞
梁武帝萧衍天监元年(公元502年),任昉43歲,这一年他写下了名作《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文曰:
臣素门凡流,轮翮无取。……而隆器大名,一朝总集,顾己反躬,何以臻此。正当以接闬白水,列宅旧丰。……夫铨衡之重,关诸隆替,远惟则哲,在帝犹难。……岂宜妄加宠私,以乏王事。附蝉之饰,空成宠章。求之公私,授受交失。近世侯者,功绪参差……而臣之所附,惟在恩泽。
此篇让表,用词可谓严切。何焯评曰:“‘岂宜妄加宠私’至‘授受失交’,六句似弹文,不似让表。”[13]从文体规范的角度来讲,这属于破体的范畴。从任昉相关文章的“破体”现象来看,他作文往往是“有为而破”,例如《王文宪集序》,为表哀思而用行状的笔法来写集序。此处亦是如此,以弹劾的姿态来作让表。弹劾文章,任昉有《奏弹范缜》《奏弹刘整》《奏弹曹景宗》《奏弹萧颖达》四篇。按《文心雕龙·奏启》篇言,按劾之奏“必使笔端振风,简上凝霜”[3],简言之要以肃杀的威严痛责人过。而让表之体,重心应落在呈表之人“为何”让的原因上,应以谦虚退让为正。前举《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罪己之言,也是集中表现了自贬谦逊之意。又如沈约《为南郡王让中军表》曰:“臣闻建侯茂则,非贤罔树;分器鸿典,惟懿实先。而臣挹道未弘,践义多缺。徒升国彝,空袭宸宠。”[15]这是当时有“任笔沈诗”之称、与任昉齐名的沈约代人所作的让表,表文即谦言“自身”非贤无德,羞惭道义有亏。可见时人让表,其格式规范大抵皆如此例。
然而任昉此篇着笔,却大不相同。为规避饰让的嫌疑,他不拘一格,笔法所到之处,称得上是另辟新径。其中虽然也有一定的谦辞,但行文所重却在弹劾规谏。“范云”自以为“素门凡流,轮翮无取”,但被梁武帝授以高位,究其原因在于帝王的私心:“正当以接闬白水,列宅旧丰。”参《文选》李善注,汉光武帝刘秀居白水,李善又引《东观汉记》曰:“吴汉,南阳人也。为人质厚少文,上(光武)以其南阳人,故亲之。”此典对“接闬白水”一句。“列宅旧丰”,李善注引《汉书》曰:“卢绾,丰人也,与高祖同里。萧曹等特以事见礼,至其亲幸,莫及绾也。”参以二典,再按以《梁书·范云传》所载:“初,云与高祖遇于齐竟陵王子良邸,又尝接里闬,高祖深器之。”[2]可知范云与萧衍从前居处相接,私交甚笃。任昉笔下的“范云”接着讲道:“夫铨衡之重,关诸隆替,远惟则哲,在帝犹难。”铨衡,指主管选拔官吏的职位。则哲,《尚书·皋陶谟》:“知人则哲,能官人。”[16]前后数句意谓,吏部尚书一职乃是国家选拔人才至为重要的所在,不能因为私宠而轻易交授臣下。这全然是一种规诫讽劝的口气,而后文的“臣之所附,唯在恩泽”,甚而有了责备的意味。表文中的自谦之辞,是为责讽梁武帝提拔自己在于私恩的铺垫,其意所指与一般让表的谦辞迥异。为什么任昉会用这样的笔法行文?究其缘由,乃在于作者善于取旨得意。 史书上记载的范云,是一个善于敢于向当权者进谏的人物,核之《梁书》本传所载:
齐文惠太子尝出东田观获,顾谓众宾曰:“刈此亦殊可观。”众皆唯唯。云独曰:“夫三时之务,实为长勤。伏愿殿下知稼穑之艰难,无徇一朝之宴逸。”既出,侍中萧缅先不相识,因就车握云手曰:“不图今日复闻谠言。”[2]
子良尝启齐武帝论云为郡。帝曰:“庸人,闻其恒相卖弄,不复穷法,当宥之以远。”子良曰:“不然。云动相规诲,谏书具存,请取以奏。”既至,有百余纸,辞皆切直。帝叹息,因谓子良曰:“不谓云能尔。方使弼汝,何宜出守。”[2]
梁台建,迁侍中。时高祖纳齐东昏余妃,颇妨政事,云尝以为言,未之纳也。后与王茂同入卧内,云又谏曰:……王茂因起拜曰:“范云言是,公必以天下为念,无宜留惜。”高祖默然。云便疏令以余氏赉茂,高祖贤其意而许之[2]。
范云生性率直竣切,缺乏平易持重的意態,人前不善迂回婉转,事有是非必据理力争,也因此招来了颇多的非议,诚如《梁书》所载:“性颇激厉,少威重,有所是非,形于造次,士或以此少之。”[2]可见他为人刚直不阿,而又傥言善谏,在认为理当向上位者极言箴谏的瞬间,他都毫不犹豫地发抒己见,正如萧子良所谓乃是“动相规诲”。考察《梁书》范云本传,凡与其政治言行相关者,大多篇幅是用来记载他的忠谏直言,十分醒人耳目。任昉与范云曾同属萧子良“竟陵八友”文学集团,彼此之间相交甚笃,相知颇深。正如上引史料所言,范云于南齐一朝职事竟陵王萧子良的时候,已经表现出其善谏的一面,任昉正是以范云这一突出的个性特点作为撰文的依据,写出了切合于范云风神情貌的作品。当然也有可能如前引《世说新语》所载,先有范云口述大体旨意,任昉再以丽辞结撰成文。但无论如何,任昉都突破了文体固有的规范,进行了合乎代笔人物形象的改造,并予以了精彩的呈现。正因为这种不拘一格的作文手法与善于取旨得意的写作能力,使得任昉在齐梁之际,在“笔”的创作领域中博取了一如天日行空的高名。
任昉的笔类作品,是当时新体文章的典型代表。在其行文结句之中,融入了新变的诸多因素,举如用典、辞藻及破体等,且又能表现得入情切理,因此获得了“文章之冠冕”的美誉,成了当时士子的述作“楷模”。
注释:
①按:本篇任昉作品,皆出自《文选》,以下不再一一出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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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谭献评,李兆洛编.骈体文钞[M].四部备要本:138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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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尚书正义[M].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影印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138中.
本文受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文笔之辨”与中古文学思想的演进》Y201121404),同时也是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2YJC751006)之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