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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rn一位同事系外地户籍,在北京工作了20多年,201 1年开始缴费,201 2年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合同、历年工资支付凭证等,经社保机构同意补缴了自1 998年1月1日至201 0年1 2月31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201 4年1 0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1 6年又1 0个月.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相关工作人员认为,该种情形不应补缴;即便补缴,补缴年限也不应计算为缴费年限,其在北京正常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 5年,不能在北京办理退休,应回原籍办理退休.请问,其究竟能否在北京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