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地理标志所具有的自然因素与人文因素结合的特征,暗合了民间文艺形成的历程,在权利主体的群体性以及保护期限的永久性上,地理标志也符合了民间文艺的特性。本文在对民间文艺与地理标志的契合的分析基础之上,指出地理标志制度在民间文艺的保护上可以大有作为,并从保护对象、保护模式、权力主体及保护方式等多方面提出了民间文艺地理标志保护的制度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