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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管理是政府的基本职能和职责之一,加强政府危机管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我国,煤矿事故等安全生产类公共危机更是因其发生频率高、负面影响大而不容忽视。对于此类突发事件的治理。政府通常将大量的人财物力用于抢险工作等事发后的应急机制,而对于事发前的危机预防机制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却严重不足。因此。有必要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危机治理中预防机制的建设,将预防机制纳入日常的危机治理体系中,才能有效地减少公共危机发生的频率,保证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