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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护理院校教师与临床护理教师的护理职业价值观水平并进行比较,分析存在差异的可能原因。
方法2015年5—7月采用护士职业价值观量表和自行设计的基本资料调查表,对方便抽样选择的59名护理院校教师和146名临床护理教师进行问卷调查。
结果护理院校教师的护理职业价值观总分为(88.92±14.90)分,条目均分为(3.42±0.57)分;临床护士的职业价值观总分为(103.61±12.31)分,条目均分为(3.99±0.47)分。两组条目均分最高的维度均为信任,条目均分最低的维度均为行动主义。护理院校教师的护理职业价值观得分低于临床护理教师,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不同年龄、职称、学历及婚姻情况的护理院校教师和临床护理教师的护理职业价值观总分以及各维度得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护理院校和临床护理教师的护理职业价值观总体上均呈中等偏上水平。但护理院校教师的护理职业价值观水平仍有待提高。护理院校和院校教师本人都应采取措施,提高院校教师的护理职业价值观水平,从而促进护理人才培养,稳定护理人员队伍,提高护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