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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建立前后,国家结构形式的选择有过从联邦制到单一制的转变。此后经北洋军阀统治到国民党统治,国家结构形式在制度形态上确立了中央集权的单一制。民国时期国家结构形式的实践表明,中央集权缺乏相应的权威,地方分离割据势力是中央政府无法消除的心痛;地方自治举步维艰,往往为中央或地方的官僚政治所利用。以独裁为特征的中央集权和地方割据都是一种官治,而官治则是民国时期国家结构形式实践中的病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