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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金融的迅速发展,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风险。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些网络金融风险的分析,使广大消费者更为清醒的认识到网络金融的另一面,以期在未来的生活中,能够增强对风险的认识,尽可能避免这些有可能的风险对自身的伤害。
我国网络金融风险可以大致分为来自传统金融风险的传统风险和网络金融特有的特殊风险两大类。
一、 传统风险
传统风险是指传统金融行业所存在的风险,这些风险虽然是根据传统意义上的金融行业存在的问题总结归纳出的,网络金融,可以看作是网络技术和传统金融相结合的产物,所以,传统的金融风险仍旧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传统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与市场风险导致的信用信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以及市场选择风险。另一方面是系统性风险。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指的是由于新型业务的出现而产生的客户流失现象,同时新兴业务将会增加大批量的潜在的同业竞争者。竞争力较弱,实力不强的小微企业很容易在这种环境之下被淘汰。这些因素将会强化客户不合作的可能。由于整体网络金融服务的环节是一个链式的环节:买卖双方,支付中介,银行或金融机构,缺一不可。当前环境下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客户一旦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存疑,整个链条就会完全中断,形成连锁反应,对整个环节的所有参与者造成影响。对于其已存在的资金链、整体的业务造成冲击。
整体网络金融服务环节的崩坏导致的直接影响就是企业的盈利能力受损,致使企业经营不善,效益降低。同时也加大了对沉淀资金利用不当的可能性。企业经营不善,效益低下的结果便是难以偿付的商业贷款和各项应付账款,为了填补空缺,经营者势必暂时挪用沉淀资金进行投资以期利用投资收益来填补空缺。沉淀资金的不足直接结果就是企业流动性的不足。此外,将沉淀资金用于投资后一旦遭遇失利,无法回收预期回报,加上企业本身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就会产生一系列严重的资金问题。
网络金融服务环节崩坏,企业效益下降,沉淀资金使用不当,这些问题一经出现,将会直接造成巨大的信用风险。而网络金融的发展又恰好依赖于社会信用体系,网络金融如果不依靠社会信用体系,缺乏有效的信用依凭,通过发达的络所获取的大量的信息就没有了用武之地,整个网络环境被大量冗余无用的信息盘踞,导致信息的不对称。大量的问题P2P网贷平台就是因此而产生。
(二)系统性风险
在网络金融的传统风险之中,由于市场风险为起点引发流动性风险,最终导致信用风险形成严重的信任危机,这一系列连锁反应也可以看作是网络金融的系统性风险。
对于这一点,学者邢辰(2015)在探讨如何构建网络金融风险的监督模式一文中也已经指出,网络金融的系统性的风险是指,在网络金融系统整体运行环境下,其中一个环节出现某种问题,这种问题看似无关痛痒,但是带来的影响可以说是系统性的,如果不对其进行妥善,及时的处理,将会影响网络金融系统整体的运转,甚至对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二、 特殊风险
对于特殊风险的定义和划分,各行各业的学者和专家们也都有自己的想法。冯金茹(2015)归纳了网络金融特有的两种特殊风险,技术安全风险和网络金融业务上可能产生的特殊的业务风险。
(一)技术安全风险
技术安全风险是网络金融特殊风险区别于传统金融风险的重要标志。主要包括:网络安全风险、技术选择和技术支持风险、系统漏洞以及硬件损坏产生的风险等。网络是网络金融活动必不可少的媒介。网络安全风险主要是指由于网络波动,程序设计上存在缺陷,或者技术漏洞而造成用户数据的损失,以至于对客户的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可能性;想要参与到网络金融这个领域中技术是一个必选项,但是许多企业和机构自身不擅长相关方面的技术,而培养一批所需要的人才的周期过于漫长,难以满足短时间内企业和机构的迫切需求。所以对技术的选择至关重要,因为相关技术一旦确定下来,是要与用户的数据信息直接连接,更不可能随时更换,如果选择的技术不够成熟完善,后期的支持和维护的人力和财力的消耗十分惊人;客户相关的所有信息都保存在一个服务器中,一旦服务器硬件损坏,数据永久性的丢失难以恢复,而且硬件的损坏则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难以对此类事件的發生做出一个准确的预测和判断;至于系统自身的漏洞,则是不法分子的首要目标,如果系统中存在的漏洞被不法分子所发现并加以利用,如果发生这类事件,其产生的后果也是灾难性的。
网络金融因其特性,正因为其具备过去的事物不具备的特点,给人们带来的风险是陌生的,人们缺乏一套有效合理的机制应对;
(二)业务风险
法律风险是其中一个。我国现有的行政法规仅仅是针对于传统的金融行业,在网络金融方面,法律体系的建设仍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政府仅仅是针对目前网络金融领域的乱象提出了监管办法,但是对于之中的细节处理,仍需要时间来完善。许多非法活动,利用网络进行非法集资和洗钱活动并没有明确的法规政策对其进行有效的打击。
除了以上叙述的传统风险和特殊风险之外,还有许多风险是尚未暴露出来的,这需要对网络金融高度关注的同时,积极准备应急预案。(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我国网络金融风险可以大致分为来自传统金融风险的传统风险和网络金融特有的特殊风险两大类。
一、 传统风险
传统风险是指传统金融行业所存在的风险,这些风险虽然是根据传统意义上的金融行业存在的问题总结归纳出的,网络金融,可以看作是网络技术和传统金融相结合的产物,所以,传统的金融风险仍旧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传统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与市场风险导致的信用信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以及市场选择风险。另一方面是系统性风险。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指的是由于新型业务的出现而产生的客户流失现象,同时新兴业务将会增加大批量的潜在的同业竞争者。竞争力较弱,实力不强的小微企业很容易在这种环境之下被淘汰。这些因素将会强化客户不合作的可能。由于整体网络金融服务的环节是一个链式的环节:买卖双方,支付中介,银行或金融机构,缺一不可。当前环境下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客户一旦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存疑,整个链条就会完全中断,形成连锁反应,对整个环节的所有参与者造成影响。对于其已存在的资金链、整体的业务造成冲击。
整体网络金融服务环节的崩坏导致的直接影响就是企业的盈利能力受损,致使企业经营不善,效益降低。同时也加大了对沉淀资金利用不当的可能性。企业经营不善,效益低下的结果便是难以偿付的商业贷款和各项应付账款,为了填补空缺,经营者势必暂时挪用沉淀资金进行投资以期利用投资收益来填补空缺。沉淀资金的不足直接结果就是企业流动性的不足。此外,将沉淀资金用于投资后一旦遭遇失利,无法回收预期回报,加上企业本身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就会产生一系列严重的资金问题。
网络金融服务环节崩坏,企业效益下降,沉淀资金使用不当,这些问题一经出现,将会直接造成巨大的信用风险。而网络金融的发展又恰好依赖于社会信用体系,网络金融如果不依靠社会信用体系,缺乏有效的信用依凭,通过发达的络所获取的大量的信息就没有了用武之地,整个网络环境被大量冗余无用的信息盘踞,导致信息的不对称。大量的问题P2P网贷平台就是因此而产生。
(二)系统性风险
在网络金融的传统风险之中,由于市场风险为起点引发流动性风险,最终导致信用风险形成严重的信任危机,这一系列连锁反应也可以看作是网络金融的系统性风险。
对于这一点,学者邢辰(2015)在探讨如何构建网络金融风险的监督模式一文中也已经指出,网络金融的系统性的风险是指,在网络金融系统整体运行环境下,其中一个环节出现某种问题,这种问题看似无关痛痒,但是带来的影响可以说是系统性的,如果不对其进行妥善,及时的处理,将会影响网络金融系统整体的运转,甚至对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二、 特殊风险
对于特殊风险的定义和划分,各行各业的学者和专家们也都有自己的想法。冯金茹(2015)归纳了网络金融特有的两种特殊风险,技术安全风险和网络金融业务上可能产生的特殊的业务风险。
(一)技术安全风险
技术安全风险是网络金融特殊风险区别于传统金融风险的重要标志。主要包括:网络安全风险、技术选择和技术支持风险、系统漏洞以及硬件损坏产生的风险等。网络是网络金融活动必不可少的媒介。网络安全风险主要是指由于网络波动,程序设计上存在缺陷,或者技术漏洞而造成用户数据的损失,以至于对客户的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可能性;想要参与到网络金融这个领域中技术是一个必选项,但是许多企业和机构自身不擅长相关方面的技术,而培养一批所需要的人才的周期过于漫长,难以满足短时间内企业和机构的迫切需求。所以对技术的选择至关重要,因为相关技术一旦确定下来,是要与用户的数据信息直接连接,更不可能随时更换,如果选择的技术不够成熟完善,后期的支持和维护的人力和财力的消耗十分惊人;客户相关的所有信息都保存在一个服务器中,一旦服务器硬件损坏,数据永久性的丢失难以恢复,而且硬件的损坏则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难以对此类事件的發生做出一个准确的预测和判断;至于系统自身的漏洞,则是不法分子的首要目标,如果系统中存在的漏洞被不法分子所发现并加以利用,如果发生这类事件,其产生的后果也是灾难性的。
网络金融因其特性,正因为其具备过去的事物不具备的特点,给人们带来的风险是陌生的,人们缺乏一套有效合理的机制应对;
(二)业务风险
法律风险是其中一个。我国现有的行政法规仅仅是针对于传统的金融行业,在网络金融方面,法律体系的建设仍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政府仅仅是针对目前网络金融领域的乱象提出了监管办法,但是对于之中的细节处理,仍需要时间来完善。许多非法活动,利用网络进行非法集资和洗钱活动并没有明确的法规政策对其进行有效的打击。
除了以上叙述的传统风险和特殊风险之外,还有许多风险是尚未暴露出来的,这需要对网络金融高度关注的同时,积极准备应急预案。(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