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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美国人不是移民就是移民的后代。的确,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移民国家,移民问题伴随着这个国家的建立和成长,对移民问题的争论也从未停止过。但像今年关于移民法案的大辩论席卷全美的,为历史所少见。其实,在美国之所以能这样,除了它的法律制度之外,也和美国的移民历史和在这一过程中形成的理念有关。
驱逐还是大赦,在参议院和众议院激烈交锋,“滚回去!”与“我们也是美国人!”在街头对峙。最后,总统布什出面在晚间黄金时段发表电视讲话呼吁:移民改革辩论已经到了该做出决定的时候了。据说这是布什总统第一次就国内问题在自己椭圆形办公室发表讲话,可见问题的严重程度和高层的重视程度。布什总统说:美国既是一个法治的国家,也是一个移民的国家,两者并不矛盾。美国能够既有法治也欢迎移民,他支持能够实现这两个目标的全面移民改革。布什的这番讲话,并不单纯是冠冕堂皇的政客言论,的确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
早期到达美洲大陆的一些人是怀着建立“山巅之城”的理想而来的。他们没有振臂一呼,占山为王,而是签订法律,确立民主自治原则。1620年11月,经过两个多月的海上航行之后,从英国起航的大帆船“五月花号”终于到达美洲大陆。船上共有102人。这批乘客以英国分离教派成员为主体,有35名,其余为工匠、渔民、贫苦农民及14名契约奴。分离派是英国清教中最激进的一派,由于受英国国教的残酷迫害,1608年8月离开英国逃到荷兰的莱登去寻求宗教自由,由于感到不适应10年后返回英国。1620年9月,其中的一部分教徒又决定迁居北美,并与伦敦从事殖民活动的弗吉尼亚公司签订移民合同,乘“五月花”号前往北美。他们与维吉尼亚公司签署的协议,授权他们在该公司所属的维吉尼亚土地上任选一块地方定居。但他们发现,由于海上风暴和航海技术的原因,他们并未到达原定目的地,而是在弗吉尼亚以北1000多英里的马萨诸塞湾。但当时已是深秋,严冬马上来临,疲惫不堪的他们决定不再航行而就此登陆。这样,他们登陆不是他们持有执照的领地。为了建立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自我约束、民主管理的自治实体,11月11日,他们在上岸之前在船舱内签订了一份公约,即后来被人称作《五月花公约》的文件。《五月花公约》的签订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后最有历史意义的事件。
102名乘客中有41名成年男人在这份公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整个公约正文不到200单词,除了当时契约的固定用语格式之外,实际上仅仅是一个完整的句子。但它却是美国历史上最早、最重要的法律文件。美洲的殖民始于一种思想,这就是一个社会里的公民可以自由结合为一个政治实体并同意通过制定对大家都有益的法律来管理自己。这个实体是基于被管理者的同意而成立的,而且将依照通过的法律而治理这些经过长途颠簸,既累又冷的人所签订的这一文件,奠定了美洲大陆崛起的基石,树立了以后美国发展的路标。公约所体现的民主自治原则的确立,奠定了北美十三个殖民地的法律传统。几乎所有对美国政治和文化有决定性影响的价值观念都可以从中找到渊源。
在移民乘船来美时期,1905年到1914年平均每年有100万人登陆。自1992年起,每年移民的数量与之相似。但移民的来源发生了变化,1900年前后来的多数来自意大利、奥匈帝国、俄罗斯、加拿大和英格兰,墨西哥的移民还不在统计之列,但现在墨西哥是移民美国人数最多的国家,其次是菲律宾、中国和印度。当然,估计非法移民也大多来自这些国家。
在移民大量涌入美国时,鼓励稳定移民数量的意见往往会遭到强烈反对,更别说是增加了。反对者认为,外来移民从美国人手中抢走了工作机会,消耗了美国的财富。他们主张,美国应该高墙四筑,严防死守,防止外国人败坏美国的文化。1996年国会里反移民势力通过了一项综合议案,在移民的各个方面都做了严格甚至苛刻的规定。这一议案经总统克林顿签署成为法律。
但法律不可能禁绝需求,成千上万的人千方百计奔美国而去。举一个有些骇人听闻的例子,海湾战争中大约38000名在美国军中服役的军人不是美国公民。而在美国对伊拉克战争中阵亡的128名美国军人中有10位是没有美国公民权的外国人。近年来非法移民增长,而且非法移民与“合法移民”来源国及其比例相同就说明了这一问题。不管来自哪里,一旦进入美国,就成为美国的问题了。全部驱逐,既不可能又并不现实;给予大赦,对辛辛苦苦等待了许多年按照法律程序进入美国的移民又不公平。选择一条中庸的解决办法是必然的。
不管怎样,克林顿的预言也许真的会成为现实,他曾说,在三四十年内,美国社会将没有任何一个种族占多数。这对美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多方面乃至于家庭结构、食物结构都发生着巨大的影响。近来来,美利坚民族正在经历一场异族通婚的高潮。人口统计学者由此推断,再过五十年美国人口中有五分之一的人将成为混合族裔。人口普查局已将民族分类在父亲或者母亲之间选择一种改为多种选择。今天,即使在异族通婚问题上最忌讳的犹太人与外族人通婚比例也已超过百分之五十。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往来培养了越来越多的对种族和肤色“色盲”的年轻一代。当你问美国人的身份时,他会更愿意说自己仅仅是“美国人”,而不是特定的种族或民族的成员。但不管怎样变化,滥觞于《五月花公约》的美国法律制度体系为这种变化提供了合适的框架。
驱逐还是大赦,在参议院和众议院激烈交锋,“滚回去!”与“我们也是美国人!”在街头对峙。最后,总统布什出面在晚间黄金时段发表电视讲话呼吁:移民改革辩论已经到了该做出决定的时候了。据说这是布什总统第一次就国内问题在自己椭圆形办公室发表讲话,可见问题的严重程度和高层的重视程度。布什总统说:美国既是一个法治的国家,也是一个移民的国家,两者并不矛盾。美国能够既有法治也欢迎移民,他支持能够实现这两个目标的全面移民改革。布什的这番讲话,并不单纯是冠冕堂皇的政客言论,的确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
早期到达美洲大陆的一些人是怀着建立“山巅之城”的理想而来的。他们没有振臂一呼,占山为王,而是签订法律,确立民主自治原则。1620年11月,经过两个多月的海上航行之后,从英国起航的大帆船“五月花号”终于到达美洲大陆。船上共有102人。这批乘客以英国分离教派成员为主体,有35名,其余为工匠、渔民、贫苦农民及14名契约奴。分离派是英国清教中最激进的一派,由于受英国国教的残酷迫害,1608年8月离开英国逃到荷兰的莱登去寻求宗教自由,由于感到不适应10年后返回英国。1620年9月,其中的一部分教徒又决定迁居北美,并与伦敦从事殖民活动的弗吉尼亚公司签订移民合同,乘“五月花”号前往北美。他们与维吉尼亚公司签署的协议,授权他们在该公司所属的维吉尼亚土地上任选一块地方定居。但他们发现,由于海上风暴和航海技术的原因,他们并未到达原定目的地,而是在弗吉尼亚以北1000多英里的马萨诸塞湾。但当时已是深秋,严冬马上来临,疲惫不堪的他们决定不再航行而就此登陆。这样,他们登陆不是他们持有执照的领地。为了建立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自我约束、民主管理的自治实体,11月11日,他们在上岸之前在船舱内签订了一份公约,即后来被人称作《五月花公约》的文件。《五月花公约》的签订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后最有历史意义的事件。
102名乘客中有41名成年男人在这份公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整个公约正文不到200单词,除了当时契约的固定用语格式之外,实际上仅仅是一个完整的句子。但它却是美国历史上最早、最重要的法律文件。美洲的殖民始于一种思想,这就是一个社会里的公民可以自由结合为一个政治实体并同意通过制定对大家都有益的法律来管理自己。这个实体是基于被管理者的同意而成立的,而且将依照通过的法律而治理这些经过长途颠簸,既累又冷的人所签订的这一文件,奠定了美洲大陆崛起的基石,树立了以后美国发展的路标。公约所体现的民主自治原则的确立,奠定了北美十三个殖民地的法律传统。几乎所有对美国政治和文化有决定性影响的价值观念都可以从中找到渊源。
在移民乘船来美时期,1905年到1914年平均每年有100万人登陆。自1992年起,每年移民的数量与之相似。但移民的来源发生了变化,1900年前后来的多数来自意大利、奥匈帝国、俄罗斯、加拿大和英格兰,墨西哥的移民还不在统计之列,但现在墨西哥是移民美国人数最多的国家,其次是菲律宾、中国和印度。当然,估计非法移民也大多来自这些国家。
在移民大量涌入美国时,鼓励稳定移民数量的意见往往会遭到强烈反对,更别说是增加了。反对者认为,外来移民从美国人手中抢走了工作机会,消耗了美国的财富。他们主张,美国应该高墙四筑,严防死守,防止外国人败坏美国的文化。1996年国会里反移民势力通过了一项综合议案,在移民的各个方面都做了严格甚至苛刻的规定。这一议案经总统克林顿签署成为法律。
但法律不可能禁绝需求,成千上万的人千方百计奔美国而去。举一个有些骇人听闻的例子,海湾战争中大约38000名在美国军中服役的军人不是美国公民。而在美国对伊拉克战争中阵亡的128名美国军人中有10位是没有美国公民权的外国人。近年来非法移民增长,而且非法移民与“合法移民”来源国及其比例相同就说明了这一问题。不管来自哪里,一旦进入美国,就成为美国的问题了。全部驱逐,既不可能又并不现实;给予大赦,对辛辛苦苦等待了许多年按照法律程序进入美国的移民又不公平。选择一条中庸的解决办法是必然的。
不管怎样,克林顿的预言也许真的会成为现实,他曾说,在三四十年内,美国社会将没有任何一个种族占多数。这对美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多方面乃至于家庭结构、食物结构都发生着巨大的影响。近来来,美利坚民族正在经历一场异族通婚的高潮。人口统计学者由此推断,再过五十年美国人口中有五分之一的人将成为混合族裔。人口普查局已将民族分类在父亲或者母亲之间选择一种改为多种选择。今天,即使在异族通婚问题上最忌讳的犹太人与外族人通婚比例也已超过百分之五十。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往来培养了越来越多的对种族和肤色“色盲”的年轻一代。当你问美国人的身份时,他会更愿意说自己仅仅是“美国人”,而不是特定的种族或民族的成员。但不管怎样变化,滥觞于《五月花公约》的美国法律制度体系为这种变化提供了合适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