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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正名论”其实不仅仅是一个政治哲学或道德哲学学说,而且也可以被改造为一个关于如何使得特定信念得到证成的知识论理论。该理论的要点,是将一个信念的被证成状态,转化为其主词部分与谓述部分中的规范性要素之间的“相即状态”。对于具有各种逻辑形式的信念(如包含否定词与高阶心理动词的信念)来说,对于它们的“证成”其实都能够按照上述模式进行处理——尽管有待证成的信念的结构越复杂,上述模式就会呈现出更为复杂的递归结构。比起西方主流的以命题为基本意义表征单位的“证成”论(特别是融贯论)来说,由上述办法所重构的“正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