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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经营行为,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通知》在鼓励金融创新、维护金融机构自主经营的前提下,按照“堵邪路、开正门、强管理、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就规范同业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和改善同业业务内外部管理、推动开展规范的资产负债业务创新等方面提出了18条规范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