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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实现全省棉花生产、流通、消费的协调运行,理顺棉花产销关系,保持棉花生产稳定发展,促进棉花供求总量平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42号)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