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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实地考察了解德国体育与职业教育的体制机制,借鉴其先进理念、经验与作法,对我国体育和体育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词 德国 体育 职业教育 启示
中图分类号:G80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7)06-000-02
一、前言
2012年本人有幸赴德国进行了为期21天的“先进体育职业教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之旅”的培训与考察,赴德国参加了以学习体育管理、体育职业教育、体育实训先进经验为主要内容的学习考察活动。内容涉及德国体育体制机制、大学体育教育和体育精英学校管理等。21天的实地考察,使我对德国体育管理体制机制、职业教育的现状以及成功经验,有了较为全面、深刻的认识。现就考察情况与收获,谈谈本人之浅见。
二、主要启示
(一)职业教育办学机制应法制先行
德国制定并颁布了诸如《联邦职业教育法》等一系列具有刚性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各行业、各州也颁布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相关条例和实施办法,完善的法律法规使德国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如对从事的各种职业,都明文规定了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即使你是农民,也必须持资格证书上岗,从而保证了职业教育的严肃性。资格证考试由专门的部门负责,采用考训分离的方式,在由各行业代表组成的考试委员会监督下进行,从而保证考核的公正和公平性,也使得职业资格证书更具权威性。
(二)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是实现高效管理的前提
考察得知,北威州是德国最大的州,该州有500万人口,而体育局管理人员只有23人,其余的人员分布在该州各个体育组织和单项协会。考察的明斯特体育精英学校有学生1350名,而管理人员只有13人,大部分的人员身兼数职。这些身兼数职的复合型人才使我们赞叹的同时,也引起我们深深的思考,即高效的管理来源于节约的理念。现代社会高速的发展,更需要这样的复合型人才,我国的选人、用人也应如此。
(三)克服急功近利的浮躁主义思想,才能够“慢工出细活”
德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下的生活节奏并不快,这不禁使我對德国人的办事效率打了一个问号。而考察得知,德国等欧美国家在出台法律法规和颁布规划等方面,并不是急于求成,而是通过一系列的民意调查和取证等,反复研讨而最终形成。如在制定规划方面,他们会花大量的时间用在前期制订工作目标和研究工作方法上,从表面上看,“效率”的确不如我国;但从结果来看,因为他们是朝着正确的目标,使用的是科学严谨的方法,其完成工作任务的速度反而会更快,其实他们是更具“高效益”的。所以说,工作上不该浮躁,应沉下心来。这样,才能“慢工出细活”,才能务实兴邦。
(四)体育俱乐部是德国体育蓬勃发展的最大根基
考察得知,德国有各级、各种体育俱乐部9.1万个,所属会员有2760多万人,占德国总人口1/3以上。德国体育俱乐部既接受体育管理部门和协会的指导和帮助,也有组织开展体育活动的充分自主权,因此,他们组织的体育活动数不胜数,遍地开花。而反观我国,要成立体育俱乐部,必须受人员、场地、资金等诸多高门槛以及多部门审批的限制,因而会造成这样的体育俱乐部在我国少之又少。目前,我国举办的体育活动实际上大部分是依靠政府、事业单位和企业等组织体育活动,这些单位的人就是牺牲休息时间,举办的体育活动与德国相比也是天壤之别。目前我国体育人口仅有33.9%就是最好的例证。
(五)完善且充分融合的青少年训练网络是德国竞技体育强盛的基石
德国青少年训练网络较为完善,呈“扁金字塔型”,底座宽且厚,分为三个等级。处在最底层的为第三级,在体育俱乐部进行训练,参与人数最多;处在中间的第二级是在体育精英学校、体育俱乐部和省级训练基地进行训练;而第一级主要是在奥运训练基地进行训练。不同等级训练的目的也不同,第三级主要是以培养体育兴趣和掌握基本体育技能为主;第二级有专门的训练与学习计划,在保证良好文化教育的前提下,进行业余训练;第一级则是德国竞技体育的精英运动员。考察得知,德国青少年运动员的培养方式是:以学校为基础,体育俱乐部为载体,单项协会积极参与的一种多方合作,且相互融通的,基础雄厚的多级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他们的培养重视“体育和文化等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兴趣,发现学生的能力”;他们的训练能够“严格按照青少年儿童的生理和心理规律进行科学训练,训练的度是不能把孩子练怕,并要始终保证学生训练的积极性”。
(六)“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的理念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考察得知,德国科隆奥林匹克基地有包括柔道、曲棍球、击剑、马术等项目的运动员650名,10名工作人员分别是:教练3人、主管1人、秘书1人、科研人员4人和1人专门负责联系运动员与学校、企业的事宜。该基地无医护人员,依靠与当地医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解决问题,其他兼职教练员均由各单项协会聘请。用该中心负责人的话说,隶属基地的人员较少,但与其他单位合作的却较多,且水平较高,培养的运动员也多。此外,这次的培训学习和交流,无论在体育管理部门、奥运基地抑或是体育院校、体育精英学校,听到最多的一个词就是“合作”。可见,政府、学校、体育俱乐部等的紧密合作是实现高效管理的前提。如何将有限的人财物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是当前我国存在的共性问题。俗话说“好钢用在刀刃上”就是这个道理,这种“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的理念与作法值得我们借鉴。
(七)体育训练和职业教育并行是使运动员终生受益的有效举措
对于德国的运动员来说,职业教育自始至终是伴随着运动员的终生,也同样适用双元制。一是接受良好的教育;二是职业的发展。运动员除训练外,其他如接受教育、日常生活等均与常人一样。
德国非常重视文化教育工作,小学期满后运动员可以申请延长一年或两年学制,以保证文化教育和运动训练两不误。德国体育精英学校是在保证文化学习的前提下,发展学生的体育运动能力;5~12学制后要正常参加全国会考,成绩合格者方可毕业。学生要进入体育精英学校学习,入学时须参加文化考试、体育测试和体检,合格者才可进入该类学校,此外其资格6~12年级每年审核一次,逐级递进。学生一周训练课时在20节左右,相比较而言,训练时间明显少于文化课时间,而我国体育学校的安排却恰恰相反。他们认为:“体育之外的东西更重要”,教育是一个国家的希望,而学习应该伴随人的终生,这样才能使运动员成为“完人”,不仅自身受益而且也可培养成为社会需要的人才。
三、建议
(一)国家应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制定的步伐,各个省也应随之制定相应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办法,确保我国高职教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加强选人、进人和用人综合制度的建设,严把人员质量关,为选拔高素质人才、实施高效管理搭起良好的平台;同时应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加强前期调研和科学论证,脚踏实地地开展工作。
(三)进一步简化体育俱乐部审批手续,降低入门门槛,实行会员制,引导全社会申请建立更多的体育俱乐部,使之成为群众体育训练和锻炼的主要形式和阵地。
(四)积极借鉴“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和“紧密合作”的现代理念,努力探索多单位参加、多学科参与、训科医实施与攻关的新模式,并建立长期稳定的运作机制。
(五)体育、教育、人事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跨界合作,逐步建立健全以学校为基础,以体校和俱乐部为载体的体教高度融合,上下、左右互通的青少年教育与训练网络,解决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训练并进以及运动员退役安置和职业转换等问题。
参考文献:
[1] 许川.德国职业教育:既当学生又当学徒[J].21世纪.2007(10):14-15.
[2] 鲁毅.德国体育管理体制及其对我国体育发展的启示[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16.36(4):1-2.
关键词 德国 体育 职业教育 启示
中图分类号:G80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7)06-000-02
一、前言
2012年本人有幸赴德国进行了为期21天的“先进体育职业教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之旅”的培训与考察,赴德国参加了以学习体育管理、体育职业教育、体育实训先进经验为主要内容的学习考察活动。内容涉及德国体育体制机制、大学体育教育和体育精英学校管理等。21天的实地考察,使我对德国体育管理体制机制、职业教育的现状以及成功经验,有了较为全面、深刻的认识。现就考察情况与收获,谈谈本人之浅见。
二、主要启示
(一)职业教育办学机制应法制先行
德国制定并颁布了诸如《联邦职业教育法》等一系列具有刚性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各行业、各州也颁布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相关条例和实施办法,完善的法律法规使德国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如对从事的各种职业,都明文规定了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即使你是农民,也必须持资格证书上岗,从而保证了职业教育的严肃性。资格证考试由专门的部门负责,采用考训分离的方式,在由各行业代表组成的考试委员会监督下进行,从而保证考核的公正和公平性,也使得职业资格证书更具权威性。
(二)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是实现高效管理的前提
考察得知,北威州是德国最大的州,该州有500万人口,而体育局管理人员只有23人,其余的人员分布在该州各个体育组织和单项协会。考察的明斯特体育精英学校有学生1350名,而管理人员只有13人,大部分的人员身兼数职。这些身兼数职的复合型人才使我们赞叹的同时,也引起我们深深的思考,即高效的管理来源于节约的理念。现代社会高速的发展,更需要这样的复合型人才,我国的选人、用人也应如此。
(三)克服急功近利的浮躁主义思想,才能够“慢工出细活”
德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下的生活节奏并不快,这不禁使我對德国人的办事效率打了一个问号。而考察得知,德国等欧美国家在出台法律法规和颁布规划等方面,并不是急于求成,而是通过一系列的民意调查和取证等,反复研讨而最终形成。如在制定规划方面,他们会花大量的时间用在前期制订工作目标和研究工作方法上,从表面上看,“效率”的确不如我国;但从结果来看,因为他们是朝着正确的目标,使用的是科学严谨的方法,其完成工作任务的速度反而会更快,其实他们是更具“高效益”的。所以说,工作上不该浮躁,应沉下心来。这样,才能“慢工出细活”,才能务实兴邦。
(四)体育俱乐部是德国体育蓬勃发展的最大根基
考察得知,德国有各级、各种体育俱乐部9.1万个,所属会员有2760多万人,占德国总人口1/3以上。德国体育俱乐部既接受体育管理部门和协会的指导和帮助,也有组织开展体育活动的充分自主权,因此,他们组织的体育活动数不胜数,遍地开花。而反观我国,要成立体育俱乐部,必须受人员、场地、资金等诸多高门槛以及多部门审批的限制,因而会造成这样的体育俱乐部在我国少之又少。目前,我国举办的体育活动实际上大部分是依靠政府、事业单位和企业等组织体育活动,这些单位的人就是牺牲休息时间,举办的体育活动与德国相比也是天壤之别。目前我国体育人口仅有33.9%就是最好的例证。
(五)完善且充分融合的青少年训练网络是德国竞技体育强盛的基石
德国青少年训练网络较为完善,呈“扁金字塔型”,底座宽且厚,分为三个等级。处在最底层的为第三级,在体育俱乐部进行训练,参与人数最多;处在中间的第二级是在体育精英学校、体育俱乐部和省级训练基地进行训练;而第一级主要是在奥运训练基地进行训练。不同等级训练的目的也不同,第三级主要是以培养体育兴趣和掌握基本体育技能为主;第二级有专门的训练与学习计划,在保证良好文化教育的前提下,进行业余训练;第一级则是德国竞技体育的精英运动员。考察得知,德国青少年运动员的培养方式是:以学校为基础,体育俱乐部为载体,单项协会积极参与的一种多方合作,且相互融通的,基础雄厚的多级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他们的培养重视“体育和文化等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兴趣,发现学生的能力”;他们的训练能够“严格按照青少年儿童的生理和心理规律进行科学训练,训练的度是不能把孩子练怕,并要始终保证学生训练的积极性”。
(六)“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的理念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考察得知,德国科隆奥林匹克基地有包括柔道、曲棍球、击剑、马术等项目的运动员650名,10名工作人员分别是:教练3人、主管1人、秘书1人、科研人员4人和1人专门负责联系运动员与学校、企业的事宜。该基地无医护人员,依靠与当地医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解决问题,其他兼职教练员均由各单项协会聘请。用该中心负责人的话说,隶属基地的人员较少,但与其他单位合作的却较多,且水平较高,培养的运动员也多。此外,这次的培训学习和交流,无论在体育管理部门、奥运基地抑或是体育院校、体育精英学校,听到最多的一个词就是“合作”。可见,政府、学校、体育俱乐部等的紧密合作是实现高效管理的前提。如何将有限的人财物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是当前我国存在的共性问题。俗话说“好钢用在刀刃上”就是这个道理,这种“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的理念与作法值得我们借鉴。
(七)体育训练和职业教育并行是使运动员终生受益的有效举措
对于德国的运动员来说,职业教育自始至终是伴随着运动员的终生,也同样适用双元制。一是接受良好的教育;二是职业的发展。运动员除训练外,其他如接受教育、日常生活等均与常人一样。
德国非常重视文化教育工作,小学期满后运动员可以申请延长一年或两年学制,以保证文化教育和运动训练两不误。德国体育精英学校是在保证文化学习的前提下,发展学生的体育运动能力;5~12学制后要正常参加全国会考,成绩合格者方可毕业。学生要进入体育精英学校学习,入学时须参加文化考试、体育测试和体检,合格者才可进入该类学校,此外其资格6~12年级每年审核一次,逐级递进。学生一周训练课时在20节左右,相比较而言,训练时间明显少于文化课时间,而我国体育学校的安排却恰恰相反。他们认为:“体育之外的东西更重要”,教育是一个国家的希望,而学习应该伴随人的终生,这样才能使运动员成为“完人”,不仅自身受益而且也可培养成为社会需要的人才。
三、建议
(一)国家应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制定的步伐,各个省也应随之制定相应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办法,确保我国高职教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加强选人、进人和用人综合制度的建设,严把人员质量关,为选拔高素质人才、实施高效管理搭起良好的平台;同时应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加强前期调研和科学论证,脚踏实地地开展工作。
(三)进一步简化体育俱乐部审批手续,降低入门门槛,实行会员制,引导全社会申请建立更多的体育俱乐部,使之成为群众体育训练和锻炼的主要形式和阵地。
(四)积极借鉴“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和“紧密合作”的现代理念,努力探索多单位参加、多学科参与、训科医实施与攻关的新模式,并建立长期稳定的运作机制。
(五)体育、教育、人事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跨界合作,逐步建立健全以学校为基础,以体校和俱乐部为载体的体教高度融合,上下、左右互通的青少年教育与训练网络,解决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训练并进以及运动员退役安置和职业转换等问题。
参考文献:
[1] 许川.德国职业教育:既当学生又当学徒[J].21世纪.2007(10):14-15.
[2] 鲁毅.德国体育管理体制及其对我国体育发展的启示[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16.36(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