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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适用法律是法官的天职,但各国司法实践中法官普遍存在着自由裁量问题。医疗诉讼案件的高度专业化的特性、医事法律的不周延性和滞后性,不仅提高了审判难度,也增大法官自由裁量空间。实现医疗诉讼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平衡,需建立专业医疗诉讼法官队伍,克服医疗纠纷案件惯有的审判情结,限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边界,平衡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的关系,在质证、认证中适度的司法能动。以减少医疗诉讼负面效应,化解医患纠纷,实现公正的医疗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