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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是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基本任务,人才培养质量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是提高高职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衡量培养质量的水平,规范学校办学标准,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改善办学条件,从而达到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目的,使学校自觉地建立起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通过分析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的演进历程,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 评估制度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49-0020-02
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的建立旨在促进高等职业院校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围绕高等职业院校内涵建设主线,突出特色发展,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以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办学条件改善为保障,以创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为抓手,不断提升办学实力与国际化水平,促进高职院校持续快速发展。加强产教融合、特色办学,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突出职业院校办学特色,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对高职院校的宏观管理,从主导到引导,突出高职院校的主体地位,引入社会参与教育评估体系的构建,建立完善的现代高等职业教育评估体系。
一、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历史演变
(一)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探索阶段
1990年10月,原国家教委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主要针对部分本科院校开展了评估,对极少数普通高等专业学校开展了单项评价。同年12月,颁布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专科教育工作意见》,开始正式对高等专科学校进行评估实践。1995年,《教育法》颁布,明确把教育督导和评估作为教育的基本制度。1998年,《高等教育法》指出,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办学力量,接受行政部门的监督和其组织的评估,同时该法的《附则》进一步指出,本法声称的高等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是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建立的根部依据。
(二)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发展阶段
2000年初,教育部制定了“高职高专合格学校评估体系”和“高职高专教学工作优秀学校评价体系,并在2003年开展了对全国26所高职院校的试点评估工作,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初步建立,对评估主体、评估方法、评估原则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初步确定了较为完善的评估指标体系。2004年,教育部高教厅正式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 2004] 16号),宣布五年一轮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正式启动,从2004年10月到2005年5月,全国先后有90多所高职院校接受了评估。
(三)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改革阶段
2004年的评估工作取得了极大的成果,但随着时代的改革变化,2008年4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根据新形势下社会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要求,制定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从领导作用、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特色专业建设、教学管理、社会评价等7个方面,明确了衡量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标准和内涵,为高等职业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了具体指导和评价标准。评估中突出的学校的主体地位,学校自评和专家评价互为补充,更加的系统、全面;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为数据来源,注重评估手段的信息化,动态与静态相结合,更加真实、合理。
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评估体系的建议
坚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按分类指导原则,各类高职院校强化办学合理定位,找准人才培养目标,通过评估推进内涵发展,促进各高校建立完整的人才培养质量内部保证体系,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从评估行政部门角度来看,要评估与引导相结合,既要坚持标准,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作出判断,又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为逻辑起点,全面系统呈现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实际情况,总结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经验和特色,通过评估诊断出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与不足,结合实际分析问题产生的症结,有的放矢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治理体制深化改革,创新内部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在评估工作中引入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建立社会、行业、企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多方参与,以能力水平和贡献大小为依据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明确行业、企业、学生、学校、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主体地位,形成评价主体多元体系。通过加强基层理论研究、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加快评估制度建立,改革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方式,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的改革。
从学校自评角度来看,着眼于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办学定位,制定学校的质量方针,明晰学校的质量目标,优化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完善质量管理文件体系,构建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五个层面的网格式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优化质量管理运行机制,将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提升质量管理模式常态化,并融入各项日常工作中。结合履职尽责考核,推行质量管理绩效评价,明晰各部门工作目标和质量标准,強化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
当前,高职教育发展又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教育评估制度的发展与实践需要我们更多的关注与思考。高等职业教育即将迎来蓬勃发展时期,而在这个过程中,高职教育评估工作将是强而有力的保障,对于高职教育评估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仍将是未来工作的重点。
参考文献:
[1]于传林,黄广荣.中国高职院校教育评估政策演变分析与思考[J].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8).
[2] 曹晔,高玉峰.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的变迁与构建策略[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5(21).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 评估制度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49-0020-02
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的建立旨在促进高等职业院校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围绕高等职业院校内涵建设主线,突出特色发展,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以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办学条件改善为保障,以创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为抓手,不断提升办学实力与国际化水平,促进高职院校持续快速发展。加强产教融合、特色办学,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突出职业院校办学特色,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对高职院校的宏观管理,从主导到引导,突出高职院校的主体地位,引入社会参与教育评估体系的构建,建立完善的现代高等职业教育评估体系。
一、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历史演变
(一)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探索阶段
1990年10月,原国家教委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主要针对部分本科院校开展了评估,对极少数普通高等专业学校开展了单项评价。同年12月,颁布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专科教育工作意见》,开始正式对高等专科学校进行评估实践。1995年,《教育法》颁布,明确把教育督导和评估作为教育的基本制度。1998年,《高等教育法》指出,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办学力量,接受行政部门的监督和其组织的评估,同时该法的《附则》进一步指出,本法声称的高等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是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建立的根部依据。
(二)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发展阶段
2000年初,教育部制定了“高职高专合格学校评估体系”和“高职高专教学工作优秀学校评价体系,并在2003年开展了对全国26所高职院校的试点评估工作,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初步建立,对评估主体、评估方法、评估原则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初步确定了较为完善的评估指标体系。2004年,教育部高教厅正式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 2004] 16号),宣布五年一轮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正式启动,从2004年10月到2005年5月,全国先后有90多所高职院校接受了评估。
(三)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改革阶段
2004年的评估工作取得了极大的成果,但随着时代的改革变化,2008年4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根据新形势下社会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要求,制定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从领导作用、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特色专业建设、教学管理、社会评价等7个方面,明确了衡量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标准和内涵,为高等职业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了具体指导和评价标准。评估中突出的学校的主体地位,学校自评和专家评价互为补充,更加的系统、全面;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为数据来源,注重评估手段的信息化,动态与静态相结合,更加真实、合理。
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评估体系的建议
坚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按分类指导原则,各类高职院校强化办学合理定位,找准人才培养目标,通过评估推进内涵发展,促进各高校建立完整的人才培养质量内部保证体系,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从评估行政部门角度来看,要评估与引导相结合,既要坚持标准,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作出判断,又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为逻辑起点,全面系统呈现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实际情况,总结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经验和特色,通过评估诊断出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与不足,结合实际分析问题产生的症结,有的放矢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治理体制深化改革,创新内部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在评估工作中引入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建立社会、行业、企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多方参与,以能力水平和贡献大小为依据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明确行业、企业、学生、学校、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主体地位,形成评价主体多元体系。通过加强基层理论研究、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加快评估制度建立,改革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方式,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的改革。
从学校自评角度来看,着眼于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办学定位,制定学校的质量方针,明晰学校的质量目标,优化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完善质量管理文件体系,构建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五个层面的网格式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优化质量管理运行机制,将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提升质量管理模式常态化,并融入各项日常工作中。结合履职尽责考核,推行质量管理绩效评价,明晰各部门工作目标和质量标准,強化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
当前,高职教育发展又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教育评估制度的发展与实践需要我们更多的关注与思考。高等职业教育即将迎来蓬勃发展时期,而在这个过程中,高职教育评估工作将是强而有力的保障,对于高职教育评估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仍将是未来工作的重点。
参考文献:
[1]于传林,黄广荣.中国高职院校教育评估政策演变分析与思考[J].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8).
[2] 曹晔,高玉峰.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的变迁与构建策略[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