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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教育领域的性别平等,已由追求受教育机会的平等,进入追求教育过程及教育结果平等的新阶段。要实现教育过程及结果的性别平等,远比实现受教育机会的性别平等更为艰巨和复杂。《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凸显了对“妇女与教育”领域的重视,要适应新阶段,实现新目标,应当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开展女性/性别教育的新作为,为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制建设提供智库,为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性别主流化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人才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