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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上午,记者从2013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发布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从2013年7月开始,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承担了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编发工作。经过筹备、征集、审核、公示等阶段的工作,确定了粮油、蔬菜、果品、茶叶和其他等5大类679个产品、820家生产单位的2013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即日向社会正式发布。
据了解,编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的目的和意义主要有:一是突出区域特色、引导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需要。通过目录编发,引导各地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变特色产业为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二是发挥我国农产品品种资源优势,推进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的需要。通过目录编发,筛选推介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结合国家实施的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工作,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培育农产品品牌,满足市场消费需求和提振消费信心的需要。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培育食品品牌,用品牌保证人们对产品质量的信心。编发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就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培育、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认知度和美誉度,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据介绍,2013年度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是通过严格、科学、公正的程序产生的。一是按照“宁缺毋滥”的总体要求,坚持“真实可信、公益服务、动态管理”的基本原则。二是遵循严格的程序。目录产品和涉及的生产单位,是在县级农业部门申报、省级农业部门初审、农业部优农中心牵头组织专家审核并公示的基础上产生的。三是实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和专家审核。形式审查的要求包括申报程序审查、申报范围审查、附件有效期审查、合规性审查等4个方面。专家审核的要求包括科学性审核、产地审核、产品审核、生产主体审核、可持续性审核等5个方面。在审核过程中,做到“一整合”、“三不推选”:对全国多地同名产品、同地多生产单位的产品进行整合;对媒体有报道、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不推选,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规定范围的申报产品不推选,对没有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承诺的不推选。
此次发布的目录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产品覆盖地域广。目录产品涵盖除台湾省外的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产品数量超过30个的省份有山东、四川、安徽、浙江、福建、江苏、贵州等7个省份。
二是产品类别全。此次目录发布的产品中,粮油类产品159个、生产单位178家;蔬菜类产品117个、生产单位159家;果品类产品287个、生产单位306家;茶叶类产品107个、生产单位165家;其他类产品9个、生产单位12家。这些产品是从各地上报推荐的3470个产品、2947家生产单位中筛选产生的。目录产品基本包含了粮食、油料、蔬菜、水果、茶叶等种植业食用农产品,而且各类产品的分布比较合理,有较强的代表性。
三是特色突出、质量可靠。经过县级推荐、省级初核和专家审核,基本上优选出了当前我国较有影响的种植业食用农产品。其中,有相当部分是历史悠久的地方特产和名产,曾经多次被评为省部级、国家级优质产品或获得荣誉称号,有一些是改革开放以来从国外成功引进并在我国实现规模化生产的新产品。这些产品中有3/4通过了 “三品一标”和良好农业规范(GAP)等认证,质量安全可靠。
据介绍,目录每两年发布一次。这次目录发布后,将认真抓好后续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编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目录编发工作;二是加强目录产品监管,对出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和生产单位,将及时公告,予以退出;三是加强目录产品推介和开发。结合农业部举办的有关展会,展示推介目录产品,促进产销衔接;结合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工作,推进目录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开发。四是加强宣传,组织编辑出版目录产品专辑,图文并茂,就每一品种的性状、特点等进行介绍,形象、生动地进行宣传、推介,以期进一步扩大影响。
(目录详见第28页)
据了解,编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的目的和意义主要有:一是突出区域特色、引导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需要。通过目录编发,引导各地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变特色产业为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二是发挥我国农产品品种资源优势,推进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的需要。通过目录编发,筛选推介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结合国家实施的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工作,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培育农产品品牌,满足市场消费需求和提振消费信心的需要。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培育食品品牌,用品牌保证人们对产品质量的信心。编发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就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培育、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认知度和美誉度,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据介绍,2013年度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是通过严格、科学、公正的程序产生的。一是按照“宁缺毋滥”的总体要求,坚持“真实可信、公益服务、动态管理”的基本原则。二是遵循严格的程序。目录产品和涉及的生产单位,是在县级农业部门申报、省级农业部门初审、农业部优农中心牵头组织专家审核并公示的基础上产生的。三是实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和专家审核。形式审查的要求包括申报程序审查、申报范围审查、附件有效期审查、合规性审查等4个方面。专家审核的要求包括科学性审核、产地审核、产品审核、生产主体审核、可持续性审核等5个方面。在审核过程中,做到“一整合”、“三不推选”:对全国多地同名产品、同地多生产单位的产品进行整合;对媒体有报道、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不推选,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规定范围的申报产品不推选,对没有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承诺的不推选。
此次发布的目录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产品覆盖地域广。目录产品涵盖除台湾省外的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产品数量超过30个的省份有山东、四川、安徽、浙江、福建、江苏、贵州等7个省份。
二是产品类别全。此次目录发布的产品中,粮油类产品159个、生产单位178家;蔬菜类产品117个、生产单位159家;果品类产品287个、生产单位306家;茶叶类产品107个、生产单位165家;其他类产品9个、生产单位12家。这些产品是从各地上报推荐的3470个产品、2947家生产单位中筛选产生的。目录产品基本包含了粮食、油料、蔬菜、水果、茶叶等种植业食用农产品,而且各类产品的分布比较合理,有较强的代表性。
三是特色突出、质量可靠。经过县级推荐、省级初核和专家审核,基本上优选出了当前我国较有影响的种植业食用农产品。其中,有相当部分是历史悠久的地方特产和名产,曾经多次被评为省部级、国家级优质产品或获得荣誉称号,有一些是改革开放以来从国外成功引进并在我国实现规模化生产的新产品。这些产品中有3/4通过了 “三品一标”和良好农业规范(GAP)等认证,质量安全可靠。
据介绍,目录每两年发布一次。这次目录发布后,将认真抓好后续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编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目录编发工作;二是加强目录产品监管,对出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和生产单位,将及时公告,予以退出;三是加强目录产品推介和开发。结合农业部举办的有关展会,展示推介目录产品,促进产销衔接;结合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工作,推进目录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开发。四是加强宣传,组织编辑出版目录产品专辑,图文并茂,就每一品种的性状、特点等进行介绍,形象、生动地进行宣传、推介,以期进一步扩大影响。
(目录详见第28页)